孟南乔昨天看着他们喝这个野菜,喝得香甜,今天自己喝了一嘴,才觉得又涩又苦。
孟南乔把自己嘴里那一口粥,艰难地咽下去,才道:“你们平日里也吃这个?”
沈长暮闻言带着怒气,瞪了她一眼:“不然呢?”
孟南乔缩了缩脖子,不敢再挑三拣四,捏着鼻子就往嘴里灌。
吃完饭后,沈长暮似乎是犹豫了一会儿,才试探着说:“翠花,你昨天傍晚在河里抓的大虫,孩子们都很喜欢吃,不如,你今日也去抓一些回来?”
就算沈长暮不说,孟南乔也是准备要去的,她可不想晚上还喝野菜粥,于是便顺坡下驴地答应了:“好。”
沈长暮有一瞬间的惊讶,毕竟他们日夜相处也已经有五年了,五年下来,沈长暮深知他这个娘子,好吃懒做不说,到了这两年,更是染上了酒瘾,时不时就动怒发火。
沈长暮他自己不仅会认字,还写得一手好字,这几年里,他不断地为镇上的书籍店铺抄写书籍,得来的钱财,倒是也能勉强度日。
可是,却也架不住孟翠花三天两头地跑出去喝酒。
孟翠花喝酒误身,还性情大变,对三个孩子总是非打即骂,也是因为这个,沈长暮才决心想要弄死她。
不过,沈长暮瞧着孟南乔那一身肥肉,觉得动一动也是好事,便道:“那就趁早去吧,我在家里抄书。”
孟南乔点点头,刚想应一声好,随即又想起了村里那几条让人脚软的狗,当场便说:“不行,你和我一起去。”
沈长暮听到那一声拒绝,眼神便冷了下来,自己果然是对她期望过高了,一个酒虫上脑的人,哪里会去辛勤劳作?
昨天勤劳一回,估计也是自己饿狠了。
可听完后半句,沈长暮又愣了一下:“为何要我一起去?”
孟南乔绞尽脑汁编出一个理由:“因为,因为天天看书对眼睛不好,要多出去走走,小心以后变成半瞎。”
虽然这是正当理由,但是沈长暮还是觉得有些太过牵强,最终只能归结于,孟翠花这个肥女人,又在馋自己的身子。
毕竟,自从成亲那天晚上,自己晕晕乎乎和她厮混过一夜之后,就再也没让她近过自己的身。
沈长暮想了想,越发地觉得,孟翠花现在的行为,就是在馋自己的身子。
不过只是出去一趟,倒是也无伤大雅。
孟南乔和沈长暮掰扯了半天,才把意见达成一致,准备带着三个崽崽出门。
不过临门一脚,他们最终还是没能出去,因为孟大祥来了。
孟翠花的哥哥,孟大祥此时正挑着一担水,往厨房的水缸里倒。
孟大祥把水缸装满之后,擦了擦汗,开始了日常说教:“翠花啊,你这一天天的不误正事,也不是个事啊,大哥能帮你一时,难不成还能帮你一世吗……”
孟大祥虽然口上这么说,但还是会经常过来帮衬着他们。
就比如说这个水缸里的水,农村里大家都穷得很,没人有那个闲钱在屋门前钻一口井,想要用水,就得去村外那条河里担。
沈长暮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孟翠花呢,别说担水了,不出去败家就阿弥陀佛了。
所以,这个家里的饮用水,基本上都是孟大祥资助的。
因为这个,沈长暮也不敢浪费水,昨天晚上给三个孩子洗澡,都只是简单的抹洗一下,只用了半桶水。
孟南乔躲在一边,不敢搭话,等着孟大祥说教完了之后,才急忙保证:“大哥,你放心,我从今以后,一定好好做人!”
孟大祥闻言,反而叹了口气,觉得她烂泥扶不上墙:“这话你都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
具体事件,请参考“狼来了”。
孟南乔反驳不了,只能说:“大哥,这次我是说真的,以后我会自己出去担水,就不麻烦大哥了。”
孟大祥这才惊奇地看着自己这个妹妹,这种狠话她倒是第一次说。
孟大祥试探着说:“那我明天就不来了?”
孟南乔点点头:“嗯嗯,大哥你放心吧。”
得了这样的保证,孟大祥这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一直站在一边不吭声的沈长暮,等人走了之后,才开始泼凉水:“翠花,你明天要是不去担水,我们一家五口就会被渴死在家里。”
鉴于沈长暮之前的谋杀行为,孟南乔本能地有些惧怕这个男人。
孟南乔抱起最乖巧的小宝,强颜欢笑的掩饰:“好了,我们出发吧。”
沈长暮牵着大宝和二宝的手,也跟着出去了。
沈长暮天天在家里抄书,孟翠花则是天天跑出去喝酒,三个崽崽的活动范围,基本上都是在自家院子里,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三个崽崽都显得很兴奋。
不过,二宝兴奋过头了,居然偷偷摸摸想下河。
孟南乔眼疾手快地接住他:“沈长暮,看好你儿子。”
沈长暮也被惊了一下,牵着二宝的手就往里边走,并且恐吓道:“二宝,你要是不乖,今天就不能吃大虫了。”
二宝显然被吓住了,连忙乖乖地坐在大宝旁边。
河边不止有他们一家,其他人早就好奇孟翠花一家抓这么多大虫要做什么了。
一听是要吃,村民们都哄笑作成了一团。
“哈哈,孟翠花,你们这是饿急眼了?都开始吃虫子了?”
孟大柱首先开口嘲笑,其他人也纷纷跟风嘲笑起来。
孟南乔刚想辩驳两句,告诉他们,这可不是什么大虫,这是小龙虾,几十块一斤呢,好吃得很。
但话到了嘴边,孟南乔又吞了下去,她转念一下,要是大家都知道小龙虾能吃,那她自己岂不是没得吃了?
显然,沈长暮也是这个想法,所以并不辩驳。
孟南乔眼珠一转,叉着腰说:“是啊,怎么了?孟大柱你是不是看我可怜,想借我钱?放心,过两天我一定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