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快穿:反派他每天在读心术疯批面前作妖 > 第31章 血洗的狗头,铁打的宿主31

第31章 血洗的狗头,铁打的宿主31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原著中,他争夺家产,与叶家那几个不省油的灯斗智斗勇的情节或许都会因此发生巨大改变。

可是吴忆希却深刻明白,气运之子,是不会被任何逆境打败的。

后来的一段时间,吴忆希表示不想再看见叶朝钧,把他赶回了学校去住,而他自己则全身心投入复习,以8.5分的高分拿到了雅思四项考试的平均成绩。

对于这个分数,吴薇和吴序都惊掉了下巴,当初两人考雅思的时候,都只有6.5,对于最高分为9的雅思成绩来说已经是高分。

从没想到过,一向懒懒散散的吴忆希居然青出于蓝,反超了哥哥姐姐两分。

自家弟弟出息了,然后呢?当然是发朋友圈显摆了。

只是吴忆希并没有多么高兴,他一刻没有多留,甚至连招呼都没打,就飞往了大洋彼岸的国度。

几乎是大多小说的烂俗情节,反派为了自己发展,从主角的世界里消失几年,然后男女主角没有反派的阻碍,感情升温,达到热恋期。

吴忆希翻了几遍反派剧本,四年之后回国,等着他的只有两场宴会。

一次是叶家的继承人大会,宣布叶兴岚为叶家新的掌权人。

那次宴会叶朝钧本不该去,可是吴忆希不在的这些年,叶家人并没有对他心慈手软,他被叶兴岚叫去参加晚宴,要让他这个没有名分的私生子彻底死心。

只是那天事情发生了变故,叶兴岚没能成功得到叶家的企业,反而在一年后,叶朝钧成为了叶家掌权人。

这一切分明夸张又狗血,主角光环亮堂堂,刺瞎群众狗眼。

可是该发生的事情,总会发生,他们被书中命运安排,喜与悲,本就不是自己能够左右的事情。

至于另一场宴会……

是吴忆希做东,宴请狐朋狗友的一场晚宴,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也是那场奢华的晚宴,他一脚踏空,坠下深渊。

吴忆希苦笑了一声,他还有四年时间能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国度苟活。

这四年没有叶朝钧,只有吴薇吴序每年都会去看望吴忆希两次,他每次都很开心,带着哥哥姐姐去许多他收集来的有趣地点旅行打卡。

他体验过许多曾经没有体验过的事情,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动手能力还不错。

不过他并不知道,其实叶朝钧也由吴薇朋友圈照片的指引,偷偷跟去了好多次。

只是叶朝钧从来都没有靠近过,只是远远望着,那个露出幸福微笑的吴忆希,那个抱着小狗就舍不得撒手的吴忆希,会去游戏厅抓娃娃送给自己的吴忆希。

那个最真实的,热爱自己的吴忆希。

心里被埋下的种子生根发芽,像猴面包树一样砍不干净,在日复一日的压抑节制之后,终于累得心力交瘁。

于是那些生根在此的树,趁此机会突然猛地长大,叶朝钧的力量,就显得无比渺小,树上开满了黑色的花,叶朝钧也就彻底黑化了。

四年后。

【系统:男女主的好感度已经停留在60这个数值四年了。】

吴忆希正在收拾自己的书架,把许久不读的书拿出来晒一晒,“我也无能为力啊,我的剧本是让我在外面老老实实待上四年,放假还不能回国。”

【系统:也没见你委屈自己,天天和小伙伴们出去嗨。】

“你有意见?”吴忆希从梯子上爬下来,抱着书往外走,“有人告诉过我,要先好好爱护自己,然后才有足够勇气去爱这个世界。”

吴忆希笑起来,“要永远记得喜欢自己。”

【系统:自恋就自恋,非要说得这么文艺。】

吴忆希没理他了,知道统子同学着急,他都干着急四年了,可是没用,吴忆希和叶朝钧在设定上是不能见面的,根本就没办法去帮忙刷好感度。

倒是黑化值,经过四年,竟然已经满了。

他想起当初去旅行,柏文斌和安澜在一起看烟火,猜测叶朝钧那时突然猛涨的黑化值或许和柏文斌有关,因此他也曾经联系过柏文斌,可是对方表示自己很久都没见到安澜了。

安澜四年前做为交换生,转去了叶朝钧的学校,可是叶朝钧在两年前就已经毕业了。

吴忆希尽量把每本书都翻开,有些不舍,“我一屋子的娃娃,只能最后和它们待一会儿了,明天就是回国的日子,我就快要翘辫子喽。”

【系统:明天飞机票已经帮你订好了。】

吴忆希伸了个懒腰,“潇洒的四年过完了,真惨啊,马上要回去送死了。”

吴忆希打包好所有娃娃和书,把它们全都送去了最近的一家福利院,他常去做义工,那里的孩子都认识他,如果他不是反派,能够预见自己的死亡,他或许会想要领养一个小孩。

可是他最终也只能摸摸那个小姑娘的头,亲手送给他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抱熊。

“走啦~”他向着一群小孩挥手,笑得温柔和煦,和往常无异,只是这一次,他深知,自己回不来了。

飞机飞了十多个小时,h国下午四点半,吴薇和吴序举着超级夸张的大牌子等在接机口。

那架势,就好像是在迎接某位国际巨星。

吴忆希挥着手笑,“哥!姐!我回来了!”

久别重逢,是人生幸事,尤其是与心心念念的亲人重逢,更是幸运。

其实吴忆希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原主会因为一份鹅肝把自己气死,后来的某一天,他突然就明白了。

原主有心脏病,甜的东西和过于油腻的食物不能多吃,都是要隔一段时间才能吃上一次。

那天他心心念念盼了整整一周鹅肝,却因为吴序太忙,所以忘掉了。

其实原主想要的并不是鹅肝,他想要的,只是哥哥姐姐的关心而已。

他希望不论哥哥的工作再忙,都会记得他的弟弟还在期盼着那份美食,期盼着他回家一起吃饭。

吴忆希之所以那么久都没有明白原主当初的心情,是因为吴薇吴序对他非常好,也很关心他,只是原主想要的更多。

吴忆希本身就口味清淡,平时的饭菜很美味,他一直喜欢,鹅肝好吃,他也并不贪恋那个味道。

很多原著中没有交代清楚的事情,吴忆希都慢慢发现了线索,并一点一点拨开了重重云雾。

叶朝钧来到吴家的时候,吴忆希还小,只是刚刚上中学的孩子。

叶家和吴家交往甚密,叶家的哥哥姐姐们也经常会过来玩儿,可是自从叶朝钧来了,他们过来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少,后来,索性都不来了。

说起来当初的原主,也并没有一开始就讨厌叶朝钧,那他是什么时候开始讨厌叶朝钧的呢?

对了,是因为叶家的大哥哥,叶兴岚。

“希希,你要小心叶朝钧。”

当初,他好像是这样对吴忆希说的。

“叶朝钧是个野种,我们都很讨厌他,他回来,是为了把叶家的家产全都抢走的,现在知道叶家的他抢不走,就想来抢你们家的,如果家产被抢走了,就再也没有大房子住,也没有好吃的可以吃了。”

年少的吴忆希把这段话在心里翻来覆去的想。

他一直都知道,吴家的财产,他或许只能分到一些干股,他有先天疾病,是不能过于劳累的,所以公司不会交给他管。

可是他还有哥哥姐姐,他要保护哥哥姐姐的财产,他要让哥哥姐姐有大房子住,有好吃的东西吃,不能被坏人抢走。

从那之后,他只要看到吴薇吴序对叶朝钧关心,就会生闷气,他觉得这样一个坏孩子不值得被哥哥姐姐爱着。

他抢走了哥哥姐姐本来该完全属于吴忆希的关心,未来,他还要抢走吴家的一切。

所以,欺负他吧,让他永远不敢欺负哥哥姐姐。

那时他正当年少,可眼睛里的光,却暗了下去,他不知道自己被当枪使了,只以为,要守护自己的家,就要去伤害叶朝钧。

……

吴忆希回到别墅,爸爸妈妈也来了,留学这些年,吴忆希只是偶尔和爸妈打打视频电话,已经很久没有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了。

吴忆希拥抱了妈妈,赖在怀里腻歪了一会儿,又从行李箱里拿出了买给家人的礼物。

晚饭时间快到的时候,叶朝钧来了。

吴忆希不知为何,心里有些紧张,好在一家人都在,他现在不必欺负叶朝钧,所以他开心地笑了起来,挥挥手,“朝钧哥。”

“朝钧哥,我给你带了礼物。”

吴忆希从箱子里拿出最后一份礼物,他早就想送给叶朝钧这个,也很早就准备好了,每每想到有一天可能会送出去,就又会红着脸感到惶恐不安。

所以吴忆希选了这个机会,在这么多人面前,叶朝钧只会微笑着收下,礼貌地说声谢谢。

盒子里面是一对非常精美的袖扣。

不同的是,这是吴忆希去珠宝设计系蹭课,自己设计出来的第一个作品,也是世间独一无二。

袖口上镶嵌着一颗蓝色宝石,黑金色的简约打底,轻奢与简约相融,若是仔细看,会发现纹路很像凤凰的羚毛。

“很漂亮,谢谢希希。”叶朝钧欣喜若狂,却只是微微一笑。

他的心止不住地颤抖,四年,犹如漫长的一个世纪,他终于和他说上了一句话。

叶朝钧和吴忆希都成长了许多,脸部的轮廓也经过时间的雕琢,变得更加清晰俊朗。

不同的是,叶朝钧一贯温柔的眉眼多了几许坚毅,而吴忆希一向骄傲的眼睛里,出现了几点平静。

其实他们的心里都有很多话想要和对方说,可是却又无法在这样的情景下开口,不知从何说起,于是只好保持微笑,各自掩藏着自己的心思,相顾无言。

晚餐的时候,吴忆希的话显得格外多,述着外面的友人趣事,讲着国外的风土人情。

“如果有机会,也可以介绍哥哥姐姐认识,他们性格各异,价值观也奇怪,但都是很有趣的人。”

“想不到出趟远门,我们家希希不仅长大了不少,人脉也广了一大圈。”

“那当然了,爸妈快尝尝我从那边带回来的牛排,那边的肉可比蔬菜便宜多了。”

“姐姐,这个葡萄酒是我去一个葡萄酒庄园,自己亲手酿的,还挺不容易的,他们纯手工的酿造手艺不外传,我可是交了学费,还签了协议的,上飞机不能带,所以掐着时间提前托运,正好今天送到。”

叶朝钧脸颊微红,此时此刻,他觉得吴忆希的声音充满了魅惑,他的眼睛分明清亮通透,却像是带着勾子。

叶朝钧只觉得心神不宁,慌忙饮了一口葡萄酒,低下头,不敢出声,怕被发现了什么端倪。

偏偏又被吴忆希点了名,“朝钧哥,你觉得这个酒怎么样?”

“很好……”

“我尝了一次就爱上了这个味道,我是想把那个葡萄酒庄园买下来,只做高端酒,庄园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国外投入的人工消耗了太多成本,我想在这几个国家成立分部,可以节约大量人工成本,以这个酒的口感,再加上品牌效应,我打赌不会亏损超过两年……”

吴忆希开始分析自己的投资计划,就好像自己还有很长时间可以挥霍。

吴薇有些感叹,“连希希都要自立门户了,吴序你这家伙还在啃老。”

“你难道没在公司工作?创业容易守业难,吴家这么大的家业,守得住叫啃老,要是万一出了问题,那叫败家!”

屋子里笑声一片,这大概是吴忆希进入位面以来,这个别墅里最热闹的一天了。

他的房间被阿姨收拾得很干净,床单被罩换上了吴忆希没有见过的花色,书桌上有一束花,吴忆希只认得出向日葵,很好看,他很喜欢。

他坐在书桌旁拨弄着花的造型,享受着片刻的宁静,不过,吴忆希还是被一个电话打扰了清静。

是叶兴岚打来的。

吴忆希回国之后的第一个宴会,就在三天后,是个舞会,要带舞伴。

吴忆希的唇角擦过一抹笑,“兴岚哥放心吧,我会带着舞伴准时出席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