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日出,阿弃随便找了一处人家的地下室躲了进去。
黑暗的没有一丝光亮的地下室十分潮湿。阿弃已经无聊到抠自己衣服上的血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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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地下室的门被打开了一条缝。阿弃赶忙往暗处缩了缩。从缝里钻出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刚好和阿弃对视上。
金,金毛狮王?
阿弃赶忙移开视线,这小屁孩不怕他吗?毕竟他可是一身血腥,都快腌入味了。
小脑袋慢慢靠近他,阿弃紧紧的攥住了簪子。
正当小脑袋快走到他面前时,阿弃手中的簪子正要举起。“你的眼睛好漂亮啊!比我妈妈的眼睛都好看!”
阿弃赶忙收回准备刺出去的簪子,望向他澄澈的金色大眼睛,眼中满是对他的赞美。这种纯朴,真挚的赞美,恰恰是最珍贵的。
阿弃只是默默低下头,将自己抱得更紧了一些。嗯,对他没有恶意,不杀了。
小脑袋在他旁边叽叽喳喳的说着,哪怕阿弃没有搭理他一句,但那小嘴跟机关枪似的叭叭个不停。
“你知道吗?当时我看到花魁游街,她真的好漂亮,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人哦!”
听到这,阿弃可不困了,他是谁?戴个面纱都能把半条街吸引过来的男人。再说了,他脸上的胎记已经没有了,比漂亮,还不一定谁赢过谁呢!
以前没化妆的我你爱搭不理,现在素颜的我你高攀不起。
当即不服的回了一句“我比她好看!”小脑袋也没想到阿弃会回复他,看了看他被鲜血染了一半的脸,罕见的沉默了。
emmmm.....怎么说呢?浓厚的鲜血已经在他脸上干透,发黑了。还发出奇怪的味道。
不过这娃胆是真大,一个满身是血,不明来路的人躲在他家地下室,他还能和阿弃聊一下午。真特么的是个人才。
“你不信?”这张脸他可是看过的,绝对没毛病。说着,他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摸了一手血渣子。他沉默了。
“要不....你洗个澡?”小脑袋提议道。
阿弃看了看已经黑了的天,“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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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水落下,黑水不要钱的流下。阿弃呆呆的看着那一摊黑不溜秋的水。
我,这么脏的吗?
他换上小脑袋给他的白色衣袍,跟随着仆人来到客厅。
坐在那里的是小脑袋的父母。母亲是一头黑发。而他的父亲....嗯,绝对是亲生的,如果说小脑袋是小金毛狮王的话,那他父亲就是大金毛狮王。两个人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您好。”阿弃行了一礼。
“你就是田寿郎的好友吧!真是年纪轻轻就一表人才呀!请坐,请坐。”
阿弃坐下,这时小脑袋也跑了过来。
“哇!你真的比那个花魁还漂亮!”小脑袋不高,只到阿弃的腰处。
他拽着阿弃的衣角,兴奋的看着他。
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阿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