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家被花家吞并了,就连裴朱谲也死了。
说实话死的挺潦草的,裴谲半夜往窗口一站,脸都没露。
裴朱谲就直接被吓得一口茶呛死了。
裴谲是不开心的,死的太轻松了。
裴朱谲的意外死亡让几人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但裴谲还是付了报酬。
之后便如人间蒸发般不见了,
与她一同消失的还有她的青梅竹马,南风。
小西村是个普通的村子,但家家户户都会把孩子送到一位教学先生那里,
那位教学先生名为裴己,他还有一位助手,名为南风。
不过裴己先生总是对南风先生表现的十分冷漠,有时还会恶语相向。
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裴己先生娶了村西家的养女,顾睇。
结婚后亲自为她改了名,叫顾己。
南风先生就这般看着他娶妻生子,幸福平淡的过了一生。
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之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他应得的,他活该。
就这么折磨自己般的看着他幸福,和别人相伴一生。
他不配得到原谅,他知道。
于是在短短十年后便独自一人死在暖春。
那个他和裴谲初遇的时候。
享年三十九岁,死后只有一副薄棺和一个小土堆。
在他死后的三十年后,裴己也撒手人寰。
而他们的墓,也搁着好远好远。
与南风连场葬礼都没有的寒酸场面相比,裴谲的葬礼办的极为体面。
无数他曾教过的学生远赴千里来看他,为他默哀。
哭丧的队伍好长好长,从村头排到村尾。
所有人都敬爱这位温柔的,满腹诗伦的先生。
往后的许多年里,村中也一直流传着一个故事,曾经这里有一位先生,他是个极好极好的人........
徐银宝进城了一趟,直到归来时已是很晚,他走在徐宝珠走过的那条路,忽然停住了脚步。
眼前出现了几个熟悉的人,是杀死徐宝珠的几个人。
他愣了一下,还背着背篓。
徐疯子病了,他是专门进城买药的。
那几人上前直接就抢过他的背篓,药洒了一地。
泥人也有三分脾性,走在路上无缘无故的被抢了东西,搁谁身上谁不气。
那几人把脚踩在药材上,他愣愣的看着。
他娘的药没了。
还没等他有所行动,领头的上来就要把他脸上遮疤的布给掀了。
尖锐的指甲深深刺入血肉,连带着撕下来一块皮。
那人顿时吃痛,叫嚣着要他好果子吃。
却在看到脸的一刹那颤抖着说不出话,
空荡荡的眼眶里面什么都没有,蓝色的鬼火散发的光照在惨白没有血色的脸上显得像极了,,死人。
女孩银铃般的笑声忽然响起,伴随着的还有小皮鞋踩在地上的啪嗒声。
阴风阵阵,蓝色的火焰闪烁着。
鲜血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他舔了一下指尖的鲜血。
一种不知为何的渴望涌上心头,他朝着那人的方向转去。
那是鲜血的气味,
而几人早已吓得软了脚,转身就想跑。
却直接被手掌穿透了心脏。
仅是眨眼间,几具尸体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一起。
鲜血染红了道路,流进臭水沟里。
女孩的笑声再吃响起,伴随着的是还带着稚嫩声音的曲儿,
“为救李郎离家乡~
谁料皇榜中状元~”
“中状元着红袍~
帽插宫花好啊~”
他静静的站在原地等她唱完,曲毕,伴随着一阵渐远的笑声,蓝色的火焰也熄灭了。
嘶,头好痒,是不是要长脑子了?
他挠了挠头,奇怪。
啃了几口就踢进臭水沟里了。
看着被踩的稀巴烂的药材,肯定是不能再用的了。
稍微可惜了一会,又提着背篓回城了。
快进城时已是午夜,只好翻墙进去。
找到郎中,二半夜敲人家门。
老郎中迷迷糊糊的打开门,一看见就是脸上系着红布,衣襟上全是血,惨白没有血色的皮肤。
当场吓得没了半条命,捂着心口差点嘎过去。
如果花弃把红布揭开给他看看自己没眼珠子的眼眶,估计当场毙命。
老郎中颤颤巍巍的听着他的病情描述,抓药的手都抖成了筛子,递给花弃就直接把门一关,钱都没要。
药还不齐,还需要蟋蟀一对,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
芦根和经霜的甘蔗。
这些找起来也是颇为不容易的,不然他也不会找了整整一天,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他挨家挨户的敲门询问,主人家要不是忽的关上门大叫一声,就是被吓得说不出话。
不过还好,问了这么多家,也算是集齐了。
只是这些人家无一例外都没有收钱,他还想着能不能赊账或交换之类的。
难道夜间买东西都不必付钱的吗?既如此,那以后都在夜间买东西好了。
他带着疑惑背着背篓又翻墙走了。
赶在天亮之前,他回到了家。
那郎中可是城中医术最好的,喝了药娘一定会好的。
悠扬的笛声响起,是蝶小姐又在吹笛子了。
蝶小姐离他家很近,住在山坡上的木屋里。
听说以前是个官家小姐,写的一手好字。
徐疯子屋内那副“吾儿安归”便是她写的。
她平时不爱说话,得空便喜爱吹笛子。她偶尔种些菜,但平常以帮人抄书写信维持生计。
蝶小姐是个大有学问的人,她说话总是有一副老学究的做派。
她搬来了这里十年,除了维持生计从不与村民交流,却偶尔在有人困难时搭一把手,所以村子里的人对她的评价都挺不错的。
花弃与她没有什么交流,只是喜欢在她吹笛的时候去旁边的竹林里挖些新鲜的笋。
她总是穿着一件青色的旗袍,生的倒是美极了。
纵使今年已经三十有余,却尽显韵味。
她不知多少次明里暗里拒绝了无数人。
她心里有人,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那人便是贺先生,两人当年一别数十年,蝶小姐也等了他数十年。
他们曾有一个约定,等一切安定下来了,就来这里找蝶小姐。期间二人不能做一件对不起对方的事,所以蝶小姐从未与男子相处过近,两米之内都不行。
她为人谨慎,待人接物都不错。
今早下了一场好大的雪,只见一群衣着不凡的人去了蝶小姐家里。
蝶小姐好似很生气的将他们赶走,这是她在这里这么多年来村民们第一次看到她生气。
后来又来了一次,为首变为了一个长相不错,身形笔直的男人。
应该也是三十好几的年纪,只是这次两人又不欢而散。
第三次,男人又来了。
花弃蹲在蝶小姐家旁的竹林里挖笋。
”我不会跟你走的!滚!给我滚!”
“阿舞,你听我说!”
“贺俊笙,我让你滚,你不必用这种方法羞辱我!滚!滚啊!”
蝶小姐红了眼睛,发髻散乱,连扯带推的把男子送出了门外。
男人不知说了什么,拍拍身上的灰离开了。
花弃在门前站了一会儿,把新鲜的笋分出一半放在门口,轻敲了几下门便离开了。
毕竟老薅人家笋不太厚道,蝶小姐虽然没说,也不是她种的,但也长在她家门口。
那男人又来了,他这次连门都没进,在门口不知说了什么,转身便冷冷的离开了。
脸色看上去并不好。
傍晚蝶小姐拜访了徐疯子家,感谢了花弃的笋。
“若是还喜欢,随便取便是了,野长的竹,主人又非我,何必过问我的意见。”
聊了几句,关照了徐疯子病弱的身子,便离开了。
她在走前眼眶变得红润,声音也好似带了几分哭腔。
“不必送了,好生歇息吧。”
她用力的摇了摇手,哪怕二人并不能看到。
她笑了,明媚的脸动人极了。
雪落了一地,
炙热的火焰惊醒了梦中人。
蝶小姐穿着一件红旗袍,与她甚是相配。
仿佛是为她量身定做般。
我叫林蝶舞,林家大小姐。
我是最高傲的一朵红玫瑰。
我是人们口口相赞的大小姐。
我头不会为任何人低下,我是最美的。
我的风骨,我的脊梁。
风雨打在我的身上,我不会在意。
我是那百花争艳里最耀眼的一抹红,我是那雪中最显眼的一抹血。
我不要嗟来之食,
我不要任何同情和怜悯,
哪怕我深陷泥潭,我也将永远抬高我骄傲的头颅。
我是最美的,
我坚信。
但她的眼里分明含着泪水,却依旧高傲的抬起她的头。
雪下的好大,
好大。
如鹅毛般,火焰中,
她静静的坐着,腰挺得笔直。
火光闪烁,似洞房花烛的烛火。
蝶小姐好似那新娘子,只是这场婚礼,注定没有新郎。
大红的旗袍穿在身上,消瘦的身躯好似一折就断,奇怪,这旗袍怎的那样大。
明明当初很合身的。
是啊,
这明明,
是当场最合身的一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