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红弦拽得手腕生疼的粉蝶,娇嗔一声:“你快松手,听我说。”
红弦缓缓地松开了手,望着粉蝶:“姐姐,你慢慢地说。”
粉蝶叹了口气:“说来也简单,就是那天,我不过是挪东西时,被压了下,也没什么伤,但有些疼,就拿药酒敷着,又怕酒散发得太快,才用纱布裹上,转天进宫,嫌不好看,就把纱布撤了。这一回,实在是与旁人无关的。”
红弦听了,叹了口气:“说起来,是我太不关心你了,这几日,我都没有问过你这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粉蝶听了,笑盈盈地道:“妹妹还要多关心我,你再多关心一点,咱们岂不要上天了?”
红弦听了,知道粉蝶是在揶揄自己自做主张引皇后宣二人进宫,不由得面上一红:“我若真有那本事,倒是好了。至少,咱们现在不用操这些心。好了,咱们去找馨萝姐姐玩儿去了。”
听到馨萝,粉蝶高兴地道:“哦,馨萝姐姐,对了,我想起来了,昨儿你是这么说过的。我之前一直想着要把她的簪子还给她呢,一直闹到现在,也给忘了。”
红弦笑盈盈地道:“到现在,那就更不用还了,说出来,倒显得你小气。等咱们以后有了好东西,再给她,也是一样的。”
粉蝶低下了头:“我哪能有得了那样好的东西呢。”
红弦却是毫不避讳地道:“你纵是有不了,我能有还不是一样的么?”
粉蝶听了,轻笑一声,将头垂得更低。红弦拉着粉蝶,把粉蝶按在了妆台前,让巧巧梳了简单的发髻,将幕离合在粉蝶的头上,便拉着粉蝶要走。巧巧在旁边看了个目瞪口呆。粉蝶往后缩着:“我说红弦,你就是急着出去,也等吃过东西的啊。”
红弦并不松手,一直拉着粉蝶出了宣梅馆,方道:“吃什么,我知道有一家馆子的馄饨做得好,我请你。”
粉蝶依旧没有什么兴致地道:“什么馄饨,家里没有么?”
红弦笑道:“你去了,就知道了。”
说着,从门外跟过来的云岫手里将自己的幕离接过来,亦合在了头上,便拉着粉蝶,出了秦家。红弦笑盈盈地道:“咱们许久没这样出来了吧。”
粉蝶看着街上的行人,心情略好了一些,含笑道::“妹妹你忘了,元宵节那天,就是咱们姐妹一起逛的,路上咱们还买了一盏鱼灯呢。”
红弦点了点头,转过头来,问道:“姐姐还记得那灯啊。”
粉蝶笑道:“当然记得,一尾红鲤鱼,稍有个风声,就摇头摆尾的。难为它任是怎么动,那蜡烛倒不曾倒过。”
红弦昂着头,若有所思地道:“是啊,人活一世,就该如这尾红鲤鱼似的,不管有多大风浪,心里那点亮光不能灭了。”
粉蝶轻叹一声:“谈何容易啊。”
红弦却是丝毫不惧地道:“自然是不容易啊,可是大家不都这么撑着么?来,前面不远就是我说的那家馄饨。”
馄饨摊子不大,只有两张小桌子,能坐七八个人。一个老太太,在那里忙活着。红弦要了两碗馄饨,分与自己还有粉蝶。春日里的清晨,依旧带着寒意。喝下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让人的四肢百骸觉得无比地康泰。只是粉蝶有些怀念自己那个时空里的胡椒。在她自幼年生活的环境里,胡椒是最常见的一种调味品,她也确实很喜欢这个味道,无论是白胡椒,还是黑椒。可是在如今这个时空,胡椒虽然也有,但还并不常见。小小的馄饨摊里,并没有这样的高档货。虽然,馄饨的味道很美,但粉蝶依旧觉得有些意犹未尽。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到自己的世界,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到在自己的时空里很是常见的在如今却比胡椒要难得百倍的芒果、蓝莓、三文鱼……她甚至不知道,这些东西在这个时空里存不存在。看着面前的还留着半碗汤的碗,粉蝶陷入了沉思。上学时读诗知道了“莼鲈之思”,在她生活的年代里,运输业快捷发达,一天之内,足以品尝到产自另外半球的美食,自然也能在一天之内回到自己的故土。“莼鲈之思”,对于她来讲,只是一个书本上的词汇。曾经,她以为那是她永远不能感同身受的一份感情。而如今,她却比创造下这个典故的人,有着更难回到的故土。红弦吃得很慢,每一枚馄饨都细嚼慢咽,待吃过了自己面前的馄饨,红弦抬起头来,看到粉蝶坐在对面,几乎要哭出来的样子,也不开口相劝,直接上前将之拉起:“走吧。”
粉蝶只是讷讷怔怔地跟在红弦身后。转过路口,红弦低着声音道:“你看刚才煮馄饨的老板娘了么?看着跟黄四奶奶差不多大了。不过她今年才四十九岁,跟咱们父亲的年纪差不多。”
“才四十九岁。”
粉蝶轻轻地重复了一遍。在她所生活的年代里,四十九岁的女性,还没有退休,还在工作着,甚至有许多再大上十岁、二十岁的女性,还能跳舞。她们,绝不是这样的老妪模样。红弦略带伤感地继续道:“可是她守寡,已经守了三十二年了。”
粉蝶对于别人的故事,并不关心,她只是在怀念着她从小长大一直生活的环境。她敷衍着“嗯”了一声。红弦叹了口气:“那老板娘,十六岁嫁人,转过年来,生下一子,赶上朝廷征兵,将她的丈夫征了去。然后,她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的丈夫。她甚至不知道,她的丈夫是在哪场战役之中牺牲的。一个和咱们年纪相当的女人,带着一个小孩子独自己生活,不用想也知道是艰难的。咱们这些闺阁女孩儿,甚至于想不到到底有多艰难。好不容易,儿子长大了,该娶媳妇了。可是,这些年,她们的日子过得太艰难了,他们母子,又是老实本分的人,遇到有混混来捣乱的,便只有吃亏的。就这么着,便一直没有存够娶媳妇儿的钱。况且差不多的人家,不愿意姑娘过去跟着受罪。”
“那她儿子呢?”
粉蝶见红弦一时不曾提到这馄饨摊老太太的儿子是做什么的,便问道。红弦苦笑一声:“那几年,她的儿子大了些,虽然婚事一直不如意,但总算肯干,小小的馄饨摊,养活母子,也还可以。万事有儿子干,老太太倒轻省了许多。好不容易,三年前娘儿俩又存了几十两银子,从人牙子手里买下了个姑娘,算做她的儿媳妇。没多久,那媳妇便有了身孕,七个月上,因为弯腰生火,窝着肚子,生下了一个早产的孩子。那时,她们一家,都以为日子就要好过了的时候。鲜氐国太子来访,京城戒严,她的儿子,打了挂无官司,死在了牢里。她的孙子,因为早产,受了一回风,便没撑住。如今,她的儿媳,也走了,只剩下她一个人……”粉蝶听到这里,讷讷地道:“妹妹同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她的儿媳,和咱们有什么关系么?”
红弦沉着脸:“我连她的儿媳妇,都没见过,我怎么知道有没有关系呢?我同你讲她的故事,是想告诉你,她这辈子,这么艰难,到现在只有自己一个人,还苦苦地支撑着活着呢。姐姐你又何必那么伤感呢?”
粉蝶叹了口气:“我原比不得她。”
红弦无奈地摇摇头:“那姐姐你到底想怎么样呢?就这么颓废下去么?姐姐,你已经下场了,你没有颓废下去的资格了。”
粉蝶有些悻悻地道:“我知道,所以我这几天,才不高兴。红弦,我知道你如今对我是没有恶意的。可是我真的怕啊,我怕在这局里,输得很惨,很惨。我也怕,有一天,会变成谭氏她们一样。”
红弦哂笑一声:“姐姐想什么呢?就是把姐姐跟地狱饿鬼搁一起关上一千年,姐姐也变不成她们那样。”
粉蝶轻轻地摇摇头:“不,哪还用得上一千年呢?我这几天已经觉得自己行事越来越像她们了。”
红弦嘻嘻一笑:“圣人有云,吾日三省吾身,倒没见过像姐姐一样,这么爱反省自己的。想来姐姐将来是要成圣人的。”
粉蝶红着脸,有些窘迫地道:“妹妹你胡说什么呢?”
红弦笑道:“我是胡说么?那就等姐姐成了圣人,再来赦免我吧。”
粉蝶微微顿足:“不理你了。”
“你不理我,我理你。”
说着,又伸手拉着粉蝶的衣袖。粉蝶跟着红弦,又走过一个路口,忽然轻叹一声:“唉,你方才说的那位老板娘,别的我倒不佩服,我就佩服她在那样的境遇下,能放自己的儿媳妇走,她没有逼着自己的儿媳妇和她自己一样,守上这么几十年。”
红弦笑道:“这个,我倒也问过,你猜她怎么说?”
粉蝶的神情,依旧有些郁郁:“你直说了吧,我实在没精神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