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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17章 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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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蝴蝶扇动着绸缎般的薄翼,飞向碧蓝的池水。它们起起伏伏,在潺潺水流声中相互追逐,仿佛随风舞动的花朵。

凌逸轩观察着一只落在近处、缓缓扇动翅膀的蝴蝶,小声道:“这是归蝶。据《观三界》记载,归蝶色蓝,翅上有紫纹,夜里明亮如鬼火。我们大概是遇上它们团聚的日子了。”

“团聚?”

“归蝶幼时会在土里待三年,同家人一起生活,度过最美好的童稚时光。可是为了保护家族,为了磨炼本领,为了开辟天地,长大后,它们会离开家乡。成年归蝶会启程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三年后才能与至亲团聚。而它们的寿命至多十二年。所以等它们回家,父母都离世了。它们与伴侣花一年产子,陪伴孩子度过最美好的三年时光,待孩子长大出去冒险,它们的生命也就走向了尽头。”凌逸轩轻轻地说,“正是因为它们一生最幸福的时光就是回到至亲的身边,享受团聚的日子,所以才用了‘归’这个字吧。”

眼前的归蝶成对起舞,它们身上的亮光在两人身上留下光斑。白焰有些出神地望着它们,道:“如果那么在乎家人的话,为何还要离开?”

“总有不得不离开的原因。”凌逸轩垂睫道,“况且,如果世世代代皆是如此,就已经成为了归蝶的宿命了。”

凌逸轩忽然想起白焰在蛇窟曾问过一句话:整整等待三十年,真的值得吗?

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两句话极有可能跟白焰的家人有关。

果然,靠在岩石上的白焰道:“人人都说我娘温婉如水,才华横溢,是天上倾国倾城的神仙。我听过她各种各样的故事,见过她的雕塑和画像,见过她留下来的残像,听过她从遥远的天界传来的声音。可是说来好笑,说书人都比我了解她。我只见过她一次,在我十岁的时候,她从通天梯走下来,与我们相处了短短三日,又离开了。与其说她是我娘,不如说她只是个画中人,只是爹嘴里常提的名字而已。”

“哥哥说娘是爱我们的,可是如果她爱我们,为何不陪在我们身边?爹说,他和娘由于不得已的原因,十年才能相见一次。可是我不明白,最重要的难道不是陪伴吗,如果真的没办法陪在对方身边,为何不早点放弃,另寻他人?漫长的等待是否值得?”

凌逸轩有些吃惊。其一,他没想到白焰会告诉他这些私事;其二,谁都知道白焰是冰芒之巅的天之骄子,可谁知道,他成长了十五年,竟只见过母亲一面?那是谁抚养他长大的?可曾有谁代替母亲给过他足够的关爱;其三,他没想到冰焰竟跟他的经历有些相似,他们的母亲都是缺失的,只是比起白焰,他更幸运罢了,他的母亲至少陪伴了他十四年。

凌逸轩想了想,道,“我也希望我额娘一直陪着我,可是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娘就失踪了。我再也找不到她了,唯一剩下的印象,就是原来她讨厌我……”

凌逸轩忽然意识到自己是应该安慰白焰的,这么说反而会让他更消沉。他便扬起声线:“我娘可能是真的不想待在我的身边,不过我感觉你娘不是,你爹都说了嘛,是不得已的理由。你看,你娘既然是天上不得了的神仙,她就不能下凡,更不能与凡间之人相恋嘛……”

“不用安慰我。”白焰闷闷地说,他刚刚由于兴奋露出来的圆耳朵现在也耷拉了下来。

“我们无法左右父母的选择。”凌逸轩望着绚烂的归蝶,眼神中透露出向往,“不过,我想,如果真的遇上了我们挚爱的人,只要能跟他在一起,无论等待多久也愿意吧?就像这些蝴蝶,哪怕劳累一生只为一次团聚……”

可是刚说完,他的眉毛又蹙了起来。团聚?恨他的母亲失踪了,爱他的父亲、姐姐、哥哥、妹妹都死了!他还要上哪儿和谁团聚?!

忽然,他感到了头上的触碰。

他一愣,竟见白焰正在小心翼翼地摸他的头,明显是安抚的动作。

在那一刹那,他的鼻子一热,眼睛有些模糊,他“噗”地一声笑了起来:“雪球大人,你是在安慰我吗?明明该我安慰你。”

“我不伤心呀,但我觉得你在伤心。”白焰认真地说。

凌逸轩忽然意识到,这个不懂七情六欲的小家伙居然学会共情了,还懂得安慰人了!

“被你一安慰我就不伤心了。谢谢你为我考虑,专门收起了信素,不然我可受不了。”凌逸轩双眼弯弯的。

白焰收起手指,耳根发红,瞥向别处:“举手之劳!”

凌逸轩观察着他可爱的反应,继续道:“我还得谢谢你为我做了临时标记呢,如果不是你,我现在恐怕凶多吉少……”

“哼……算你幸运。”白焰昂起了头,刚才垂下来的尾巴又翘了起来,圆耳朵时不时颤动一下。

“我现在抑泽丸也没了,就只能靠你了,雪球大人!”凌逸轩凑过去贴上他的胳膊。

他这一碰,白焰微微一僵,那尾巴直接飞速摇晃了起来!

可尾巴摇归摇,他还是在躲。凌逸轩贴近一步,他离远一步。

“你这次救了我,我要怎么谢你呢?”凌逸轩坏笑着问。

白焰开始认真思考。

他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耳根的红蔓延了整张脸,想说什么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凌逸轩“哈哈哈哈”地笑了起来,上去就给了他一个熊抱:“雪球儿,你也太好玩了,尤其是你的尾巴,一开心就摇啊摇啊,摇得跟旋风似的!冰芒的雪豹都是这样的吗?”

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摸,这下真把白焰吓到了:“非礼!”

凌逸轩碰到他的尾巴,就见一道白光,怀里的少年一下子变成了幼豹,它灵活地跑开,气呼呼地炸了一身的毛:“你这人类也不害臊!竟敢摸本少爷的尾巴,你……”

结果凌逸轩笑得更开心了,他算是明白了,对于冰芒的雪豹而言,尾巴就像……腰臀一样的敏感部位吧?

-

凌逸轩和白焰从山洞中走出来之时,追兵早已不见踪影。黑鸟在远方小憩,时不时扑腾一下翅膀。

白焰道:“说起来,这次正是这只黑鸟引的路。”

凌逸轩摸了摸下巴:“应该是吴箫的鸟吧。”

他走上前去,微笑道:“替我跟吴箫道声谢。”

黑鸟用它那双琥珀色的眼珠子盯着凌逸轩看了会儿,展翅飞走了。

-

凌逸轩觉得白焰变得有点奇怪——他显得有点过于兴奋了。

一路上,兽形的它一边跑在前面,一边滔滔不绝:“我从六岁就开始狩猎,八岁独自猎得冰芒的三眼狼王,从十岁开始,跟着哥哥一起去外面狩猎,我们去过紫藤、死域、鬼域,为了猎得一只罕见的八角鹿,我从二十丈高的悬崖跳下去,一口咬断了它的脖子!”

凌逸轩听得一哆嗦:“你……不是噬梦吗?”

“狩猎是作为兽身必备的技能。哪怕拥有人身,我们也不能忘却身体中的兽性。”

“狩猎时就不洁癖了?”

“当然,认真狩猎的时候根本不会在乎那些鸡毛蒜皮之事,再说若要吃掉猎物,也会好好清洗的。十二岁,我的战利品太多,房间都装不下了。父亲就为我拨了一个住宅‘藏宝阁’,专门存放我的战利品,那里面有黑龙的角,有鲛人的鳞片,有鳄鱼怪的指甲,有恶鬼的牙……”

再一哆嗦:“真厉害……”

“是吧!”又开始摇尾巴了,又开始偷偷瞄了,“如果你实在想见识一下我的本领,我也不是不能展示给你看!”

凌逸轩:“那好呀,就拜托你帮我捉一只野鸡/吧!”

“野鸡也太简单了,不能体现我的实力。”不满。

“以后有的是机会,对不对?”

在雪豹兴致勃勃地捉野鸡时,凌逸轩疑惑地想:雪球儿这是怎么了?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多话?他说那么多可怕的“战利品”目的是什么?

难道,他是想在自己面前树立他乾元的威信?

而另一边,某兴奋的雪豹显然不这么想——他哥哥说过,想娶谁回家,就要告诉他自己是多么优秀的乾元,告诉他自己有多厉害,有多独特,这样对方马上就芳心大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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