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从下午天刚擦黑时就已经开始,直到如今还没有结束,镶着玻璃的窄窗清晰的倒映出大厅里的烛火和人群,天空中早已看不到一丝亮光。珊莎抬头看看面前已经烧掉了一半的蜡烛,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坐了四个钟头,但宴会却没有半点要散场的迹象。高台上开了三桌宴席,桌上铺着亚麻桌布,摆着银器和烛台,第一层坐着史塔克和拜拉席恩家的两对夫妇,劳勃和瑟曦坐在中间,艾德和凯特琳坐在主位相陪,劳勃几乎是酒到杯干,而其他三人则是各怀心事的坐在桌边,矜持的小口抿着,不时敷衍的聊上几句。
在比他们低一席的地方,摆着两张相对的桌子,劳勃的三个儿女坐在西边那张,由她和罗柏、艾莉亚作陪,艾德允许他们在这种场合每人喝一杯酒,但不能再多,酒是多恩的夏日红,但她并不懂酒,没喝出个所以然来。几道主菜已经吃完,桌上的银盘里摆着浇了蜂蜜的薄煎饼(上面装饰着浆果和核桃)、盖着奶酪、火腿的小片面包和新鲜的奶油(里面掺了蜂蜜、水果和磨碎的冰块),因为刚刚已经喝过限定的一杯酒,又吃了不少东西,珊莎只倒了一杯果子露,靠在椅背上慢慢喝着。宴会安排座位的规矩和现代西餐相似,男女、主客交错,在她旁边,乔佛里也正百无聊赖的到处看着,眼中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在他们右手边,罗柏正陪着弥赛拉坐在中间,不时悄悄转头偷看一眼坐在台下的席恩,隔着三个人的座位上,艾莉亚一边用手撑着下巴发呆,一边心不在焉的听身边的托曼讲他看过的书和红堡里的小猫。
对面一桌的气氛则活跃的多,班扬笑着给布兰和瑞肯讲长城和守夜人的故事,听布兰给他背十九座城堡的名字,他们旁边坐着詹姆和提利昂,两人凑在一起低声说着笑话,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
台下是八张长桌,上面摆着铜盘、铜壶和角杯,最末几席上甚至只有木碗用来盛菜,装满蜜酒和麦酒的粗陶罐被传来传去,每人分到的菜被放在不太新鲜的黑面包上,宴会结束后,这些浸了肉汁的面包将被连同剩菜一起,分给临冬城附近的穷人。长桌上每隔一段距离才会摆上一支蜡烛,尽管如此,桌边人们的脸是还是被柱子上的火把和点着拇指粗灯芯的油灯映的通红。琼恩原本带着他那只被起名叫“幽灵”的小狼,和等级稍低的仆人们坐在一起,宴会进行了半个钟头以后,席恩趁着高台上没人注意,把他拉到了一群侍卫和艾德封臣的儿子们中间,一边彼此吹嘘战争、打猎和偷情的故事,一边一杯接一杯的给琼恩灌着酒。这两人一个是人质,一个是庶子,因为同样尴尬的身份,珊莎只需在中间稍加撮合,他们就能相处的不错
有位歌手正坐在几张长桌中间弹着竖琴,唱的似乎是“狗熊与美少女”。“估计下面的人已经没有几个清醒的了。”珊莎想。
这群不大清醒的人里也包括了珊莎自己,虽然没喝多少酒,但因为熬的太晚,等到第二天早上,珊莎头晕脑胀的爬上藏书塔时,已经忘记了宴会是怎样结束的,只记得坐在对面桌上的提利昂对詹姆说要出去透透气,过了一会,班扬也以同样的理由离席去了琼恩旁边,而后者则提出要加入守夜人。等她走进自己平时看书的房间,打算在这里等鲁温过来时,珊莎才发现,有人已经在她之前坐在了屋里。
“来得这么早?史塔克小姐。”提利昂笑笑,精神奕奕的模样让珊莎有点怀疑,他昨晚是不是真的像她一样在桌边坐了那么久。
“早安,兰尼斯特大人。您看起来精神不错。”珊莎回答。
“叫我提利昂就好。”
因为两个人离得近了,珊莎有机会把提利昂看得更仔细些,不得不说,提利昂身上确实没有哪点称得上是漂亮的,电视剧里的演员虽然也是侏儒,但五官、体型还算得上端正,而提利昂......
尽管心里有些感慨,但将近五十年的阅历也让珊莎学会了如何让脸上露出与内心截然不同的表情,她像是对着寻常交情不深的熟人一样,向提利昂道了声早安,就走到书架前挑起了书,这些天她的功课落下了不少,打算趁着现在有空,尽量多补上一些。等她抱着挑好的书走到窗边时,提利昂也一瘸一拐的跟了过来,“这些书都是你看的吗?”他问珊莎。白天有阳光的时候,珊莎通常坐在窗边看书,毕竟藏书塔的照明实在算不上是良好,窗台上摆着笔记本、墨水瓶和一小堆书。珊莎点点头,把刚拿来的书放在旁边,自己在窗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提利昂见她表示默许,也在平时艾莉亚常坐的椅子上坐下,翻看起了那堆书:两本关于龙的书、一本《高等瓦雷利亚语的写作》、一本《战争兵器》和莱安娜那本游记的抄本,当然,最后一本书是珊莎休息时看来解闷的。
“对龙很感兴趣?”提利昂问,一边小心的把几本书在窗台上重新摆好,放下时还特意把其中一本稍稍卷起的页角按平,又用厚些的书压住。珊莎向来爱书,这个举动让她顿时对提利昂多了几分好感。
“稍微懂些。”珊莎笑着点点头,这倒不是假话,她自从开始看书,就一直在研究关于龙的典籍,毕竟日后她说不定还要为对付丹妮莉丝那三条龙做些准备,对它们多些了解很有必要。不过提利昂隐约看见,这次她的笑容中除了礼貌,还多了些亲近的意味。
“你知道吗?”提利昂兴致勃勃的对珊莎说:“我小时候还常梦想着要有一条自己的龙呢。”珊莎一挑眉毛,表现出十分感兴趣的样子,提利昂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毕竟如果骑着巨龙的话,我应该可以显得高大些。对了,你看上去挺爱看书的?”
“算是吧,读书是件蛮有趣的事。”珊莎承认道,想到提利昂的才干和他与家族的不合,她突然生出了想要拉拢提利昂,甚至在日后将他收为己用的念头。“而且也很有用,我大哥总有一天要继承临冬城,我的其他兄弟们会成为他麾下的领主和臣子。至于我嘛,想要不被随随便便的嫁给某个男人,守着孩子浑浑噩噩的过完一辈子,就也应该有一技之长,我父亲有“寒冰”,我的兄弟们也有他们的利剑,我的武器就是自己的头脑。”珊莎看着提利昂有些诧异的表情,心中暗喜,不过并没有表现在脸上。“如果我想要自己的这件武器变得锋利,就得多读书,就好像刀剑需要磨刀石一样。”
“这话听起来像是我老姐说的。”提利昂大笑着说:“一天到晚念叨着,因为她不是男人就如何如何。”话虽这么说,但之前那种略带疏远的语气也变得随意了不少,看样子珊莎的话挺对他的胃口。
“看上去你们姐弟的感情不错,也对,王后确实是个很亲切的人。”珊莎看似不经意的说。
“饶了我吧。”提利昂摇摇头,顺手翻开了莱安娜那本游记,因为原来的书上写了太多不能被人看见的东西,珊莎干脆把整本书抄了下来,中间空出几页,凭着自己的想象加上些插画。
“这是你弟弟抄的?”提利昂看着本子上珊莎被鲁温嫌弃了不知多少回的一笔烂字问道。
“不是,是我自己。”珊莎否认道。
“我相信。”提利昂看见珊莎正在石板上练习的瓦雷利亚文字,“认真”的点了点头。
直到珊莎去针线室以前,两个人都坐在窗前聊的热火朝天,因为严酷的自然环境和不同势力之间持续的冲突,维斯特洛普遍存在着重武轻文的风气,不同于统治阶层的大部分成员,提利昂却十分看重知识的力量,然而这也让他常常显得与群体格格不入。
自从几个亲近的叔叔去世以后,提利昂身边亲近的人就只剩下詹姆,作为这个世界的“异类”,他和来自另一个世界珊莎反而没什么隔阂,再加上珊莎有意结交,他们很快变得无话不谈,仿佛是认识了多年的老友。两个人从龙聊到厄斯索斯的九个城邦,之后又一路聊到了托曼和弥赛拉。见识了提利昂这个书迷以后,再想想昨晚和艾莉亚说话时,托曼三句话不离看书和养猫的模样,珊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外甥像舅(同时也是叔叔)。不过不同的是,相比于托曼满嘴自带催眠效果的、古圣贤王和骑士淑女的故事,提利昂讲的种种奇闻逸事显然更有吸引力,此时难得有人捧场,更是知无不言,其中不乏幽默的部分,笑的珊莎前仰后合,临到分开时还没有止住。
“想想看这提利昂也还真是个妙人,”珊莎坐在针线室里,一边缝着一件给瑞肯的衬衣,一边想着:“明明瑟曦那么讨厌他,可是她带大的托曼和弥赛拉还一见面就粘着他不放,......前提是他把嘴贱的毛病收收......”
“珊莎,你以后真的会嫁给乔佛里王子吗?”一旁的珍妮凑到珊莎耳边,有点兴奋的问道,女孩软软的嘴唇擦过她的耳廓,像是小鸟掉落的羽毛。
“谁告诉你的啊?”珊莎放下衬衣,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顺手在艾莉亚头上撸了把毛。和乔佛里订婚这件事目前变数太大,劳勃只是私下一说,两个人又都年龄太小,她并不打算让太多人知道,所幸艾德也抱着类似的想法,除了她和艾莉亚去道晚安时提过一回以外,就只告诉了凯特琳,这两人都算不上口风不严,估计不至于在一天之内就传的人尽皆知。
珍妮压低了声音,小声说道:“没有谁告诉我,只是因为他喜欢你啦,”珊莎松了口气,“你们在晚宴上一直坐在一起,你刚刚不是还告诉我说,他觉得你长得很漂亮吗?”
“这不过是一种礼貌的说法罢,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了,况且他除此之外还没和我见过几面呢,怎么会这么快喜欢上我?”
“可是你一定喜欢他吧?”珍妮也放下手里的活,把玩着一串珊莎送她的小玩意,几个用草茎树叶编的蚂蚱、蜻蜓和花篮,里面裹了新鲜的艾蒿和松针,闻起来带点艾草和松脂的香味。
喜欢吗?珊莎摇摇头。穿越以前的她在高中和大学时谈过两个男友,上班后又和第三个同居过半年,但都不尽如人意,最后只好又变回了普通朋友。再加上三十岁发现自己是弯的以后,没几年就开始和一个妹妹的同事交往,等到两个人好不容易说服了父母,准备开始同居,“珊莎”已经将近三十七岁了。来这的前一天晚上,先嫁人的妹妹正怀着三胎,打算让两个姐姐给孩子起个名字;晚一步的姐姐则操心着二女儿入学的问题,而她依旧独自住在女友的公寓附近,琢磨着第二天去帮她搬家过来......
“再揉就要变秃了。”艾莉亚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把珊莎的手从头上拽下来,用正绣着的裙子紧紧包住压在腿上。“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呢?跟我说嘛。”
“乔佛里喜欢你姐姐哟。”珍妮悄悄告诉她,贝丝也半懂不懂的过来帮腔。
“别这样,我们只是在说他很英俊。”珊莎有时真的拿这帮小丫头没办法。
“琼恩说他看起来像个女孩子。”艾莉亚撇撇嘴。
“只是头发有点长啦。”珊莎使劲一抽,把手从裙子里□□:“小声点,别让修女发现你的针线活有什么奇怪的地方。”艾莉亚点点头,放轻了动作。因为有弥赛拉在场,珊莎事先偷偷给了艾莉亚一条自己没做完的裙子,以防修女因为针线活的质量问题过来找茬,然后按照《绣花大盗》里的法子,让她把裙角一圈烟灰色的卷草纹拆掉一层,好给艾莉亚找点事干,让她不至于在针线室里闹事(这种事以前经常发生)。
“胖乎乎的,长得真像那个托曼。”艾莉亚戳了戳珊莎绣在衬衣袖子上的一只小白兔和旁边的胡萝卜、小白菜,见修女和其他仕女正围着弥赛拉打转,干脆丢下一句“过会叫我”以后,树袋熊一样的搂着珊莎的胳膊补起了觉。
好不容易熬到散场,珊莎听琼恩和另外两个男孩抱怨了一番乔佛里在校场如何不堪以后,就一个人去了神木林,因为喜欢其清静无人,除了藏书塔以外,珊莎独自一人时最常过去。
手上毛茸茸的触感让珊莎发现,布兰那只叫芬里尔的小狼不知什么时候跟了过来。像小说里一样,罗柏和瑞肯给小狼起名叫灰风和毛毛狗,席恩那只毛尖泛着一层白色的母狼叫“晨雾”,而布兰在想出的名字都不怎么合心意以后,接受珊莎的建议给小狼起了这个名字(“听起来像个铁群岛的人名。”席恩评论说)。
“你说,他会看见咱们吗?”珊莎摸摸爬到膝盖上的小狼,不知是在说给小狼还是自己听,那个“他”自然是小说中的“三眼乌鸦”布林登,珊莎从“出生”开始,就一直希望能通过那棵鱼梁木联系上他,但从来没有收到过回应。苍白的枝干间,手掌似的红叶在风中窃窃私语,被染的血红的双眼越过一池黑水,一动不动的凝视着坐在铁树下的一人一狼,那是树的眼睛,还是布林登的眼睛。
风与树木的细语中多出了其它的声音,树下的软泥吸收了来人的足音,但刮过耳边的清风却带来了脚尖踢开落叶的沙沙声。
“珊莎,”艾德瘦长的影子倒映在水面上:“我有些事要告诉你,是关于我们昨晚收到的,莱莎阿姨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