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太阳还没有晒热地面,城市的主干道就堵起了车,开着国产小车的闫阔狂摁了几声喇叭,以证明自己已经快忍受不住了。
可惜前面的玛莎拉蒂依旧没动,看来开豪车的人还是很爱惜自己的车,并没有像闫阔那样死死咬住前车,闫阔可以清楚地看见玛莎拉蒂前面有了五六米的空余。
闫阔不耐烦地自语道:“要不是看你开的是玛莎拉蒂,哥tm早就一脚油门下去了,有那么大的空余都不走几步。”
坐在副驾驶的杨灵收起了手机,嘟着嘴说:“我都玩了一个小时的手机了,怎么还堵在这条路上,早知道就坐地铁去好了。”
闫阔撇了下头说:“算了,看来一时半会儿是出不去了,老婆你看我的新型怎么样,我可是照着我的偶像盗墓小哥弄得,再配上他的武器就更帅了。”
杨灵打趣道:“别说还真有那么一点像,不过我亲爱的没头脑小哥,你的新型不遮挡视线么,万一有车从盲角过来怎么办?”
闫阔摇了摇头:“我的驾驶水平是一般人么,很明显是高手中的高手,就算挡住一只眼睛也能开车,你就放心大胆的坐稳吧。”
“终于到尽头了!”闫阔看见了久违的绿灯,心里一时间高兴不已,头脑中已经完全忘记了看路,就连杨灵的提醒也没有听见。
“不!”在杨灵近乎绝望的叫喊中,一辆大货车闯红灯撞了过来,由于货车出现在闫阔的盲区,闫阔并没有及时地踩刹车,结果造成了一死一重伤的严重车祸。
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闫阔终于有了一些意识,自己能感觉到身处于无尽黑暗。
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为什么我的周围漆黑一片,无尽的黑暗让闫阔不安起来,直到一丝光明出现在他的眼中。
映入闫阔眼中的是一名美如画的女子,女子用一只手按着自己的胸脯,而另一只手却握住闫阔的手,眼睛上还带着少许的泪光。
女子见到闫阔醒了,擦了擦眼泪说:“语香你终于醒了,真是吓死为娘了,你怎么就突然倒下去了。”
闫阔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这美女竟然说自己是我的娘,本帅哥今年都已经二十八岁了,怎么可能有比我还小的娘,难不成老爸私下娶了二房。
等闫阔环视四周之后,脸上立刻显露出了不安,自己怎么在一间土房子里,难道说这一切都是立体电影,可是这女子确实是真的,莫非自己穿越到古代了。
闫阔似乎下了决心一样,突然抓住了女子的左胸,手中传来的触感证实了闫阔的猜想,自己确实是穿越到古代了。
女子很快就反应过来,脸色一红说:“好你个没羞没臊的死丫头,都这么大了还抓娘的奶,你要是再这么顽皮的话,娘可就要对你用家法了!”
闫阔一听死丫头三个字就傻了,怪不得我刚才下面一点反应都没有,看来我不光是穿越到了古代,就连本身的性别也颠倒了,没想到我第一次穿越就这么倒霉,我的人品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
女子见到闫阔脸色变得难看,心里认为是自己的话重了,这么小的孩子怎么禁得起家法,更何况刚才可能是孩子在跟自己开玩笑。
女子想罢安慰道:“语香刚才娘的话有些重了,娘怎么舍得对你用家法那,不过你可得答应娘今后别这么顽皮了。”
闫阔回过神来说:“美女......额不对是娘,我感觉脑袋有一些晕,好像忘了自己叫什么名字了,就连您的名字我也忘了,还有今年是哪一年啊?”
女子急忙摸了下闫阔的额头:“你这孩子怎么净说胡话,我是你的娘亲柴玉,你是我的女儿曹茗,今年不是中平元年吗?”
曹茗的脑袋瞬间炸了锅,中平元年不正是黄巾军起义的时间,难道说我穿越到了死亡率高的三国时期,而且还是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不行我得先喝杯妹汁冷静一下。
柴玉还以为女儿真的受了伤,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带曹茗去看病,殊不知躯体里面的灵魂早就换人了。
不过曹茗可不想看什么病,本来自己本身就没有病,要是真的去看病反而会露出马脚,现在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终于在曹茗的软磨硬泡之下,柴玉打消了带她看病的念头,同时曹茗也现了一件可悲的事情,这件事就是诺大的一个家没有男人,恐怕自己的母亲是个寡妇。
一连好几天曹茗都是无所事事,而柴玉为了养活这个家也是早出晚归,整个人也熬的越来越憔悴了,这些曹茗全都看在眼里,可是现在自己年龄不到九岁,一些力气活根本承担不了,看来只有想别的办法了。
一天曹茗趁柴玉出去忙活,开始了自己想好的营生,上辈子曹茗参加过许多兴趣班,现在唯一能派上用场的就是书法了,古人不都是喜欢好字画的么,自己随便写篇名家的作品就行了。
可是等到真干实事的时候,曹茗现自己遇见了难处,现在的纸虽然已经开始普及了,但是像自己这样的穷苦百姓肯定用不起,看来我得在家里找一点值钱的东西卖了。
古人藏东西的本事并不高,曹茗没用十几分钟就找到了两件饰,这两件饰都是玉制成的上品。
曹茗的心中突然产生疑问了,这两件饰的质地绝对不一般,可是看柴玉行为举止也不像大户人家,最有可能的是喜欢柴玉的人送的,自己很有可能是**留下的种。
曹茗前世看了不少狗血剧,这点推理能力还是有的,保不齐自己的亲爹还在,只是柴玉的出身太过普通,而且生下的还是一名女孩,结果这娘俩就被亲爹抛弃了,估计这就是传说中的真相了。
想到这曹茗也就没什么好纠结的了,这种男人留下的东西卖了也不心疼,大不了先抵押出去然后再赎回来。
这个村子地处于司隶州,距离河内郡只有几个小时的路程,要是在太平时期这个地段治安绝对良好,可是现在世道早就乱了套了,各地都在忙乎对付黄巾贼子,结果导致杀人越货的强盗横行。
眼下曹茗就在通往郡城的山路上看见了四具尸体,看样子是逃难出来的一家子,死的时间并不算太长,男的身上被砍了十几刀死相凄惨,女的则是被强盗活活玩死的,雪白的**刺得人眼睛生疼。
从来没见过尸体的曹茗吐了好几口,心想古人说的真是一点不错,看来真是强盗真是管杀不管埋,盖几张草垫子也是积德啊。
曹茗可不敢在此地久留,万一那些强盗觉得没抢够,再折返回来我不就悲剧了。
一想到自己有可能跟那女尸一样的下场,曹茗的脚步瞬间便快了不少,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走到了郡城,郡城此时处于战乱时代,到处都能看见匆忙设立的关卡,不过萌萌哒的曹茗很明显不可能是黄巾军,无论遇见什么样的关卡都是绿灯。
好不容易随着人群进了河内郡,曹茗反而变得晕头转向了,原因是古代连个指示牌都没有,不熟知城内情况的人很容易迷路。
“这位大伯,您知道卖笔墨的地方么?”曹茗拉住了一名中年男子,动了自己上辈子学的技能卖萌术。
中年男子指了下前面说:“一直往前走看见家叫墨斋的便是,不过这兵荒马乱的你一个女孩子......”
曹茗没等中年男子说完话,一溜烟地就跑进了人群,看的中年男子直皱眉头。
墨斋的招牌还算好找,不过眼前的伙计却不好对付,曹茗前脚刚迈进去,后脚就被伙计拎了出来。
伙计叉着腰说道:“我说你是谁家的小闺女,不在家学你的女红,反倒来这里捣什么乱?”
曹茗挺了下小腰板说:“你们开店铺的就是这么对待客人的,实话告诉你我并不是来捣乱的,我是来买笔墨纸砚的。”
伙计捂着肚子笑了一会儿:“这真是世道变的乱了,乌鸦都敢自称凤凰了,就你还买笔墨纸砚那,你一个穷困人家的小女孩认识字吗?”
曹茗知道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这时候的女子文化程度普遍低下,能认识一些字那就非常了不起了,至于那些有名的才女也都是大户人家出身,像自己这身穷苦人家的打扮,能会写自己的名字就烧高香了。
不过伙计的话激怒了曹茗,曹茗干脆用诗回敬他:“头尖身细白如银,论秤没有半毫分,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衫不认人!”
伙计想了半天现这诗是骂自己:“好啊!你这丫头片子骂我,看我不抽你两耳光!”
“慢着!”店里突然跑出来一名老者,伙计立刻恭敬的站在一边,看来这位就是墨斋的东家了。
老者面带微笑地对曹茗说:“孩子,刚才的那诗可是你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