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姒也觉得这段时间胸前有点动静了,每每洗澡时不小心碰到便会轻微刺疼。
她问过娘亲,娘亲说这是要长大了。
但是阿煜哥哥这样的君子,哪怕与她再亲近,也不会说这种话吧?
宁姒满脑子疑惑。
直到姜煜找来顾大夫。
顾大夫先前见过她一回,对这个漂亮的小姑娘印象颇深,于是见到她还笑了笑。
“这是怎么了?又受伤了?”顾大夫问完,却在姜煜的膝上瞧见一小块血迹,随即又在不明所以的小姑娘身后也瞧见了血迹。
顾大夫笑得高深莫测。
“公子,这事您不方便在场,还请出去吧。”
姜煜看了宁姒一眼,小姑娘眼神懵懂地回视他。
他不禁觉得好笑,宁姒口口声声说自己长大了,什么都懂,但眼神却干净如稚童,哪里是什么都懂。
但她有一点却没说错。她确实长大了。
从那么小的孩子,长成了初来癸水的妙龄少女。时光怎过得这样快,仿佛只是一眨眼的事,令姜煜恍惚又措手不及。
他是不是应当拉开些距离,不该这样肆无忌惮地亲近她?
姜煜清晰地认识到,他不愿意仅仅当宁姒是好友的妹妹,他早就将她看作自己的妹妹,奈何不是亲的。
……
顾大夫为宁姒寻来了月事带,教她怎样换上,随后解释癸水为何物。
宁姒已经反应过来,小脸红红,心里想着她竟将癸水弄到了阿煜哥哥身上!女孩子这样私密的事情,就这样大剌剌地摊开,让宁姒直想缩成一团,或者转身逃走。
“……这就是癸水?可是我的好友说,来葵水会痛呀。”
“有人会疼,有人则不,宁姑娘身子骨好,不疼也是正常的。”
宁姒慢慢点头,心里又生出喜悦来。
这是真的长大了吧?
等她终于消化完这件事,便听见敲门声,顾大夫走过去,回来时手里捧了一叠衣裳。
“公子给你买的,来,快换上。”
姜煜心细,买的衣裳和宁姒身上这件很像,不会叫人胡乱猜测了去。
回家之后宁姒将天癸水至这件事告诉了常氏,常氏立马吩咐丫鬟去后厨煮红糖水来。暖暖甜甜的,宁姒垂着眼小口小口喝,长睫在瓷白小脸上打下一片阴影,看上去实在乖巧漂亮。
常氏就这样静静看着她,眼神温柔至极。
她家的嘟嘟,真的长大了啊。
当晚常氏坐在宁姒床边,讲了许多需要忌讳的事,直到宁姒睡过去,这才站起来给她掖好被子出门去。
……
宁姒将此事分享给了去年年底来癸水的兰央。
两个小姑娘都脱了鞋,盘腿坐在软榻上,姿态随意放松。
兰央看了看守在外间的丫鬟,小声对宁姒说,“听说,在以前,来了癸水就可以嫁人生子啦。”
宁姒眨眨眼,“这也太早了吧。”
“嗯,所以从前朝开始,便规定了女子及笄方可出阁。”说到这里,她又神神秘秘,“因为太早圆房生孩子容易出事。”
宁姒轻轻撞她一下,“央央你怎么知道这些,羞死人了。”
“这有什么。我可是有未婚夫的人了。”兰央挺起胸膛,一副骄傲且坦荡的模样。
宁姒不知该说什么好,犹豫了下,问道,“央央,你要是有了喜欢的人,怎么办?”
兰央却像是没想过这个问题,她托着腮,懒洋洋道,“可我再过两年就出嫁,这么点时间,怎么会突然冒出个喜欢的人?”
宁姒垂下眼,叹了口气,“有些人,就是很突然就闯进你的心里,哪儿会给你时间准备?”
兰央侧过身,戳了戳宁姒脸颊,调侃她,“我们四四有了喜欢的人就是不一样,说话都酸了。”
宁姒气道,“好哇,我是担心你,你却在这儿笑我!”作势要咬兰央手指,兰央嬉笑着躲过,随即两人在榻上挠起对方痒痒来,笑声阵阵。
两人闹了一阵,兰央却突然坐起来叹了声气,“四四,我突然有些羡慕你有心上人,就好像有了盼头,总会想,那个人会不会也喜欢自己。或者为他喜为他悲,日子过得像打翻了调味瓶。”
宁姒直直看她,“老实说,你是不是看了什么话本子?怎得懂这么多?”
“喂,小四四,我都十三了,能不知道这些嘛。”兰央哼了声,随后想起了什么似的,凑过去说,“我觉得你该把喜欢的人告诉我和晚晚姐。”
“为什么?”
“要是我和晚晚姐不小心喜欢上你喜欢的那个人,怎么办?多伤感情。你告诉我们,然后我们就把这个人列入‘绝对不能碰的人’里头。”
宁姒无意识地抠着床榻,顺着兰央的思路,想象兰央或者谢林晚喜欢姜煜,心里便觉苦涩难堪。
这和嘉明郡主或者哪个不认识的姑娘喜欢姜煜,是不一样的。
“我会告诉你们的。”宁姒这样说。
兰央本是想套话,没想到宁姒真往这边想,倒叫她觉得心疼,也不知那个男子在四四心中占了何等位置。
……
四月中旬,殿试结束后,礼部当场宣布了三甲排名,赐进士及第、进士以及同进士。
这年的一甲三名十分有看头。状元与探花乃是表兄弟,正直年华,生得又出众,不知多少闺中少女偷偷跑出来瞧热闹。
而榜眼是浙江余杭人,据说也是从小便名声远扬的天才,年仅廿五,听说他家族没落后,不少富贵人家动了心思,想要趁他还未长成时捉婿。
皇上赐宴,于是这一行炙手可热的新科进士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从皇城一路游街至城南的皇家庄园,几乎跨了半个京城。
沿途的围观必不可少,百姓多是喜闻乐见,姑娘们则在绣楼上羞臊推挤,还有顽童嬉戏拍掌,嘴里唱着口水歌。
宁姒与兰央、谢林晚两人约在了一家茶楼,这处雅间正处街角,推开红木窗,可以瞧见东西与南北两条大街,而新科进士的游街路线恰好从北往南,在此处折向东街,因而是个看热闹的好地方。
宁姒和兰央难掩激动地凑在窗前,不时看上一眼,就等着游街队伍出现。
而谢林晚则坐在桌前不紧不慢地饮茶,模样淡定。
“别急,现在连乐声都没传来,还早着。”
宁姒呼出一口气,坐下来,捻了块红豆糕,漫不经心地咬着。
看见谢林晚这模样,便扯了扯她的袖口,“晚晚姐姐不期待吗?这回与你干系可大得很呢!状元是你表哥,探花是你堂哥!”
谢林晚微微勾唇笑,“我倒是希望他们俩可以错开三年。”
“嗯?”
“同为一届进士,一状元一探花,一姜家一谢家,一大将军之子、一兵部尚书之子,一翰林修撰、一翰林编修,以后争起来有的好瞧了。”
宁姒拿着糕点不动了,细想之下确实是这样,哪怕姜煜和谢华是嫡亲的表兄弟,但在朝堂上也是竞争对手。
她心下有些担心姜煜,毕竟谢家势力庞大,非姜家可比。大将军虽有本事,却远在边疆鞭长莫及,而谢华却可以在谢家的庇佑下仕途顺畅。
嘴上却说,“谢大公子都二十三四了,阿煜哥哥下月才及冠,他这个状元才叫厉害!”
谢林晚早就知道宁姒亲近姜煜。她对这两个哥哥说不上与谁更亲近,因而听宁姒话中有踩谢华捧姜煜的意思也不生气,只笑着与宁姒说,“大哥这些年也没有虚度光阴,他惯爱结交文士,如今在京城文坛里算是名头响亮的人物。”
宁姒听得很专注,要帮姜煜想法子似的。
兰央也凑过来一起听。
谢林晚将两盏茶推到二人面前,接着道,“而表哥,因为大将军之子的身份,且他自幼文武双全,名声从不弱于大哥,但这些年在外游学,京中提起他的人渐少,风头反被大哥盖了去。”
“可这是阿煜哥哥自己选的……”而且宁姒也相信这几年的游学经历是姜煜人生中的一笔财富,他从各地寄来的信,瞧上去多么意气风发。
谢林晚点头,“因此他以未及弱冠之龄夺得榜首、力压大哥,在京中文坛称得上是一件轰动的大事。想必这之后,他便会名声大噪。”
说话间,远处传来唢呐铜锣声,一路敲敲打打,引得许多坐于家中的人争相出来瞧热闹。
茶楼也骚动了起来,频频有人跑到门外打望。
“来了来了……”
宁姒也拉着兰央凑到窗边。
街角处走出几个身穿暗红色衣袍的乐人,两旁士兵身着铠甲步伐整齐地开路,一列骑着骏马的进士随着队伍缓缓而来。
为首的便是姜煜。
姜煜向来爱穿浅色的衣裳,不爱闹腾不爱出汗,总是一副优雅洁净的模样,这回却换上了一身朱红色绣金纹锦袍,头戴素黑乌纱帽,脚踏金鞍红鬃马,喜庆得像是在迎亲。
但他肤色冷白,眉眼标致,唇角带笑,这样喜庆的穿着在他身上竟十分相宜,显得越发俊俏,连春日的暖阳都毫不吝啬地为他镀上一层暖金的边。
宁姒看得心里怦怦乱跳,像是想到了阿煜哥哥成亲时的模样。
真是好看极了。
她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