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夏。
一头乌黑透亮的长发,身着白色连衣裙的美丽女子俯身,理了理身旁小帅哥的短发,叮嘱道:“妈妈给你讲,等下妈妈把你送到教室就回家了,等晚上放学再来接你。”
棉白色的短袖,配上黑白色斜肩吊带,将小帅哥高冷的气质淋漓尽致,引得路人频频回头。小帅哥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多么引人注意,脸上的表情淡淡的,好似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但从他任由那女子的手在自己头上倒腾,可以看出两人关系不菲。
没有得到儿子的回答,宋樱叹了口气,不再纠结,继续往前走。
这个小帅哥不是别人,正是他儿子傅岑。小家伙今年已经六周岁了,宋樱按照计划那样,准备今年将儿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今天正是小家伙去学校的第一天,虽然学校离家里不远,但儿子第一次上学,宋樱还是亲自来送小家伙上学。
自打宋樱在家里给小家伙启蒙,小家伙儿凭借良好的记忆能力,识得常见汉字之后,宋樱的教学已经满足不了小家伙儿的胃口,宋樱只能时不时的带着小家伙去学校图书馆看书。
然而,宋樱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良好的开头,小家伙儿看的书多了,整个人开始变得沉稳、老成,不再像以前那么好闹好跳,整天跟一个小大人一样,每天摆出一副酷酷的表情,想逗他笑,比做家务还难。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家里伙食好,还是小家伙发育的早,才六周岁的他身高已经接近一米三,放在同龄孩子里十分显眼。
到了校门口,傅岑抬头叫了一声:“妈。”
宋樱看着儿子眼睛里的制止,十分乖觉的摆了摆手:“去吧,妈妈不进去,等你进去,妈妈就回家。”
于是,宋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儿子朝院子等着的老师走去,看着他在老师的带领下,和其他学生、家长往教室里走去。
傅岑的这波操作,着实让宋樱郁闷的不轻,直到回家,宋樱还没缓过劲来,一个劲儿的冲着宋大哥抱怨:“哥,我长得丑吗?有那么见不得人嘛?我去送他上学,他都不让我进去。”
宋维达只是笑呵呵的看着宋樱不说话,要是他是傅岑,也不会让宋樱送自己去教室。无他,要怪就怪宋樱长得太招摇了,太能吸引人的目光,和引起他人的注意。
宋樱这几年在家里,没出去干活,不经风吹,也不经日晒,皮肤变得十分白皙。再加上这几年两个小家伙儿也长大了些,不再需要她日夜不停地操心,整个人多了许多时间打理自己,现在的她和刚穿过来时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抱怨完,宋樱瞪了两眼在桌边趴着画画的双胞胎,拿了沙发上的鸡毛掸子,走过去吼道:“画什么画,你们两个才几岁,非要学着你哥哥那样,这么小就变成一个小老头,快快快,出去玩儿去。”
傅哲(双胞胎老大)和傅涵(双胞胎老二)抬头对视一眼,之后纷纷看向宋樱手里的鸡毛掸子,十分无奈的放下手里的画笔,从椅子上滑下,一溜烟的跑了。
“哥,咱们得想想办法呀,总不能老是这样吧?”
傅哲回头看了眼楼上,只见他妈一双锃亮的眼睛正在死死的盯着他们,他也不敢回弟弟的话了,拉着傅涵再次开溜。
唉,自从大哥变成一个小大人,他妈就变得格外敏感,教会了他和弟弟识字和画画,但又不给他们买书看,又不领着他们去图书馆,这就算了,他们每天只要学习超过两个小时,他妈就要把他们往外赶。
害得他们每天只能去曾爷爷家待着。
“哥,还有你,二丫那么好的姑娘,人家每天来咱家,你就不能对人家态度好点?”
宋维达看了两眼妹妹手里还没放下的鸡毛掸子,再次选择沉默。
宋樱:“......”
得,这家里大的、小的都不听她的,还是她老公好,她说东,他绝不往西。
远在外地出差的傅砚名狠狠打了一个喷嚏,难道昨晚感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