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谭市一家寻常可见,毫不起眼的廉价小破酒吧里,驻唱歌手用着音质嘈杂不堪的音响声嘶力竭地演唱着,他疯狂摇晃的脑袋让人怀疑他是否服用过精神类药物,卡座里的瘾/君/子们吞云吐雾,舞池里烂醉如泥的男男女女借着着乐点相互摩擦着身体,释放最原始的欲/望,酒臭味,呕吐物的发酵味,毒/品燃烧的臭味和烟味,所有与罪恶有关的气味全部都混在一起,组成了哥谭最常见的酒吧。
康斯坦丁就着手中的马提尼吸了一口烟,酒精混杂着香烟的味道让他极为过瘾,他的手臂被一双铅灰色的手挽住了,康斯坦丁泰然自若地与身边相貌与众不同的家伙调情——这是他在哥谭找到的“调剂品”,一个来自地狱的恶魔。
要他说,虽然这个恶魔从外表来说不在大多数人类的审美范围内,但是那双修长的腿,缠在腰上是真的非常带劲儿。
这几天也都是靠着这个“调剂品”,他才能躲过夜翼的搜捕,天知道当他发现自己的报纸被装上了定位装置时有多么回想起那种,被蝙蝠侠支配的恐惧,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今天,夜翼还没找到他的话,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蝙蝠侠不在哥谭。
或者说,蝙蝠侠没空管他的闲事,但是这种情况压根儿不可能发生,哈利马戏团那么大的事情,案发地点还在哥谭,他这个篓子可以说捅得非常大,蝙蝠侠不找上门来才是最奇怪的事。
那就是有什么事情比这个事件更紧急,他被绊住了?
比这个事情更加严重,更加紧急?脑海中闪过之前见到的黑色肉云,康斯坦丁不慎被酒呛了一下,他想,应该不存在?
肌肤铅灰色,身形纤瘦,穿着粉色毛领外套,胸前平坦,却露着一双修长的腿,说不上美丑,但雌雄难辨的恶魔伸出纤纤食指帮康斯坦丁拍胸口,实际上手指挑逗地在他的胸前滑动。
就在康斯坦丁捉住了在自己胸前作乱的手,就要亲一口自己的恶魔小情人的时候,身后传来了极为恐怖的破空声。
康斯坦丁和恶魔都吓得往两边躲,带着夜翼标志的短棍直接砸在了两个人中间的吧台位置,材质坚固的吧台瞬间碎裂开来,握着短棍的夜翼居高临下看着坐在一边惊魂未定望着自己的康斯坦丁,冷笑了一声:“‘好久’不见,想见你一面还真不容易,康斯坦丁。”
康斯坦丁瞪着碎裂的吧台:“你是想杀了我吗?!”
“你不是躲开了吗?”迪克冷笑着收回短棍,“你说过之后会给我解释,现在,我来要回我应得的解释了,相信这么长时间足够你想好措辞了,就让我来领教一下康斯坦丁的‘喉舌’吧。”
天知道当他转移了雷蒙德,去处理马戏团的事情,看到那份报纸上报导的是近大半年之前的事情,并且头条是“哈利马戏团巡回演出遭遇附近居民瓦斯泄露,死伤数十人”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最可怕的是,当他回到韦恩庄园的时候,阿尔弗雷德告诉他,他离开已经快有一个月了,可他明明满打满算只离开了一个星期,从调查哈利先生的事情,再到逛马戏团,准备格雷森家族的演出。
除非……算上他在马戏团不断循环重复的时间。
在他离开的期间提姆的身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总是昏昏沉沉的,仿佛无论怎么样都睡不够,哪怕只是走个神都会睡着,清晨如果不是阿尔弗雷德用“严厉”的手法叫醒他,他甚至会醒不过来。
提姆因此怀疑自己脑部有什么病变,甚至照了脑部ct,没有发现异常后还拜托超级小子用透视帮他检查,结果也是毫无收获,就在所有人都觉得一筹莫展,提姆甚至已经开始立遗嘱的时候这种诡异的症状在他回来前几个小时奇迹般地消失了。
并且,蝙蝠侠还是没有音讯。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蝙蝠侠的失踪大概率跟猫头鹰法庭有关系,据阿尔弗雷德说,蝙蝠侠失踪之前就是在调查那个就跟都市传说一样的存在,迪克想起了被冻在蝙蝠洞冷冻室里的雷蒙德,想起他的痛苦,想起了拉娅不得已的选择,忍不住攥紧了拳头。
他在马戏团的道具帐篷里,是的,他是在转移雷蒙德的电光火石之间想到了马戏团的“心脏”指的是什么,无论马戏团的人员如何变动,无论马戏团的人们将要去向何方,装载着表演道具的帐篷永远都会跟随马戏团,就如同马戏团的“心脏”一般。
在道具帐篷装饰用的火车铁轨中断的一截里,他找到了一个笔记本,一个内容完全由数人的名字构成的笔记本,而在这个笔记本里面,出现频率最高的姓氏就是——“格雷森”。
他甚至在里面找到了他曾祖父的名字。
那一刻,他知道了这些名字都属于谁,它们属于那些被哈利马戏团送到猫头鹰法庭,成为法庭“利爪”的人,而他,以及他的父亲,本应在此之列,但是他的父亲死于一场设计好的意外,尸体损毁程度严重,并且死前也没有接受过训练,所以才不在名单之内。
而他的名字,出现在了那个笔记本上——
“可法庭,从头到尾想要的,就只有理查德·格雷森!”
“我是你的朋友,甚至是家人……”
“曾经是,可你杀了我。”
看到自己名字瞬间,雷蒙德的话语就像一把尖利的刀,狠狠地扎入他的心脏之中,他的理智非常清楚地知道,这不是他的错,他也是受害者,但是感情上总是难以避免地产生这样的念头,如果他没有离开哈利马戏团的话,雷蒙德是不是就不必遭遇这一切。
正因如此,他对猫头鹰法庭的愤怒可谓是空前绝后,而目前来看,解开这所有一切谜团的钥匙,竟然在康斯坦丁的手上。
康斯坦丁安抚了一下受到惊吓的恶魔,将对方哄离酒吧,然后叹着气坐回了原本的位置,又叫了一杯马提尼,在迪克冰冷的目光中毫不畏惧地表示账由迪克来结。
“我为了来哥谭,也没什么余钱,你瞧,我连住的地方都是情人提供的。”康斯坦丁喝了一口酒,吐出一口气,说道。
但喝酒难道是必须的吗,迪克斜睨了他一眼,倒是没有把这话说出口,毕竟,他现在需要的是康斯坦丁手中解开谜团的钥匙,而暴力和嘲讽并不能让他拿到那把钥匙,甚至可能拖延时间。
令迪克没有想到的是,他从康斯坦丁这里拿到的钥匙不但能解开哈利马戏团的谜团,还引向了意料之外的线索。
幽暗狭长,仿佛没有尽头的迷宫深处传来了极为沉重的脚步声,如果不是没有金属碰撞的清脆声响和重物拖地的声音,令人疑心那脚步拖着巨大的镣铐和铁球,黑暗中微弱的光线里依稀可见来人即便佝偻着背依然高大的身躯,令人联想到迷宫里的弥诺陶洛斯。
然而,来人并非弥诺陶洛斯,而是进入迷宫的猎物。
饥饿,干渴,疲劳,所有的一切折磨都在不断地瓦解他的意志,但是他没有屈服,依然保持着警觉,试图击败迷宫里的怪物。
但怪物却不是没有理智的弥诺陶洛斯,而是暗夜中睁着双眼时刻紧盯猎物,只要猎物露出一点破绽就会发起致命进攻的猫头鹰。
蝙蝠侠再一次与黑暗中冲出来的“利爪”缠斗,但是他煎熬了那么长的时间,只有非常少量的食物保证他不会死亡,掺入了致幻剂让他不敢多喝的水,一旦他产生困意就会猛烈朝他照射的灯光,长时间的无法入睡,这一切的一切都将他的肉体和精神逼至极限,又如何能与已经是活死人的利爪抗衡。
被一拳重重掼倒在地上,蝙蝠侠艰难地咳出血,耳边再次响起了那些带着猫头鹰面具的人的叫好声,他们为他的狼狈,他的苦痛而欢呼叫好,哪怕只是一个看身形只有十岁出头的小女孩,也在双亲的鼓励下笑着说出“我要听到他的惨叫”。
他甚至无法分辨这是致幻剂产生的幻觉还是真实存在的情形。
就是这些人,一直蛰伏在哥谭,吸食着这座城市的血液——
蝙蝠侠猛地爬起来,用假动作骗过利爪之后朝着另一边的道路跑了过去,那是一条他之前没有走过了路,虽然他留下的标记会被看到的利爪清除掉,这导致他直到现在都没能走出这个迷宫。
尤其是他还为了活下去而饮用了掺有致幻剂的水。
但是他已经在反复不断地尝试中在脑海里绘制出了这片区域的地图,现在,是时候该探索新的区域了。
哪怕精神已是强弩之末,蝙蝠侠依旧分神给了身后的利爪,避免他从后袭击,出乎他意料的是,那名利爪并没有跟上来。
“我的法庭,他朝那边走了,该怎么办?”
能够看到迷宫布满的监视器所记录画面的,高级电影院般的房间内,一名带着猫头鹰面具的女士缓缓笑了起来:“不用管他,如果他能把她杀掉,那就最好不过了,那个杀死我宝贝儿子的凶手——”
“希尔夫人,注意你的言辞。”旁边的一名同样带着猫头鹰面具的女士厉声制止了最开始出声的女性。
“利爪,如果蝙蝠侠要杀了‘钥匙’,制止他。”一位带着猫头鹰面具的男性对迷宫内的利爪吩咐道,然后转而同样开始斥责那名被称为“希尔夫人”的女性:“说的没错,虽然法庭内有规矩,不可直呼身份,但是,希尔夫人,你应当知道我们追求什么,竟然因为那种无关紧要的事情而期望‘钥匙’的死亡,你想背叛法庭吗?”
“如果她真的是‘钥匙’,区区凡人之躯的蝙蝠侠,又怎么可能杀死她,你们到底是相信她,还是怀疑她呢?”那名女士尖锐地嘲讽,但却没有再咄咄逼人,可她藏在衣裙袖口里的保养精美的指甲已经戳进了手心,竟然,竟然说她儿子的死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这些人,全部,都是疯子。
为了防止利爪跟上来,蝙蝠侠已经做好了一旦看到岔路就毫无犹豫进行选择的准备,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一部分的迷宫几乎没什么特别长的岔路,即便有岔路,也很快就会走到死路。
他意识到很可能,他在接触这个巨大迷宫的中心。
然他惊讶的是,迷宫的中心是一个房间,一个没有上锁的房间。
当他推开门的时候,房间里面站着一个带着猫头鹰面具的人,这个人的体态匀称,纤秾合度,即使没有人在看,也依旧脊背挺直地站着,如果不是她脸上的面具,蝙蝠侠恍然以为自己在参加酒会,看到的是哪位名流家的千金小姐。
更让他震惊的是,站在那里的人在看到他之后,主动摘下了脸上的面具,晚霞般的红发,静谧森岭般的眸子,美丽的她静静站在那里,朝他露出了一个笑容:“以这种方式相见,令人遗憾,但如果没有您的话,他大概不会愿意见我,所以,要麻烦您了。”
接着,他感觉到一阵剧痛,然后失去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