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程摇摇头,认命地走回客厅沙发上坐下,“说吧,我们有什么可谈的。”
李彩华用眼角扫了扫方程,又迅速地撇开,再看一眼就像是会污了眼球一般。“你跟刘巧兮的事,我已经知道了。”
方程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黑,刘巧兮早跟他说了顾骁辰最近就会跟她离婚了。他推测李彩华跟他离也不远了。本以为作为无过错方,他跟巧兮会能够多分些财产,可是现在居然被李彩华发现了,这可如何是好?!
“你也不用惊慌。”眼见方程那个无措的样子,李彩华对他的鄙夷更是深了几分,“相信你已经知道我跟骁辰的关系。”
方程觉得现在毫无办法,只得乖顺地点点头。
“只要你答应我两件事,我跟骁辰就保证你跟刘巧兮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李彩华的话让方程眼前一亮,几乎是不假思考的,“好,你说。”
玩弄着指甲上的丹寇,对方程的爽快好像是早就在意料之中一般,“夏至跟刘巧兮的儿子清琛恋爱了。”
不出意料,李彩华果然见方程的脸瞬间变了色,“我不想让她破坏了我跟骁辰哥的婚事,所以骗她说清琛是你跟刘巧兮的儿子。我想,接下来你该知道怎么跟她说。”
方程出乎意料地突然笑出声来,“好啊,李彩华,俗话还说虎毒不食子呢!你竟然为了自己,连女儿都要牺牲!”
面对方程的激动,李彩华只是冷哼一声,“不要说得还像夏至不是你的女儿一般。”
一句话就将方程打回原形,灰溜溜地低着个头,“那我们离婚以后,夏至是跟你还是跟我?”
想想夏至从小到大最依赖的就是他,方程还是觉得有些对不起她。
“你说呢?”李彩华心里冷笑,他会舍得花钱来养夏至?
“还是跟着你吧,毕竟你们的条件要比我们好得多。”是的,是为了让夏至更好的生活,所以他才不要她的,方程尽力为他不要夏至找着令自己信服的借口。
“哼~”冷笑,只要方程跟夏至配合她,她又何必不要自己的女儿呢?“说吧,你的意思~”
“我答应你,一会就跟夏至谈谈。”方程有些艰难地抓抓头发,忍不住向他的上衣口袋中掏烟盒子,睨着他的动作,李彩华轻喝,“不要把屋子变得乌烟瘴气的。”
只好将才抽出来的烟又装回盒子里,“说吧,还有一件事是什么?”
“我跟骁辰哥都是有身份的人,要是被人知道了你跟刘巧兮的关系,会让我们很难堪,所以,我希望你跟刘巧兮不要留在c市,也不要结婚。”
“不行!”想也没想,方程就拒绝了。
李彩华没料到他会拒绝地这样快,“你是不想要钱了?”
“李彩华,我们有话好好说,怎么动不动就扯到钱上面去~”方程有些无奈,他可不想失去这笔钱,“我拒绝也是有原因的~”
见李彩华不说话,方程连忙解释道:“巧兮已经怀孕了。孩子是我的,所以我跟她必须结婚~”
李彩华凤目圆瞪,他们动作倒是快啊,都有孩子了!心下对刘巧兮就有些不齿,没想到她看起来温良淑德的,结果比她还要放纵。
“其实,我跟巧兮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保证永远不回来,也不会有人知道我跟她的关系的。”李彩华不说话,方程只好低声下气地跟她商量。
人都有一种比对的思想。当你发现一个你一直认为比你好的人其实是比你不堪的时候,心情就会无缘由地很好。李彩华现在就是这样的一种状态,“好吧,只要保证不被人知道,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方程立即喜形于色,“那我……”
指指楼上,“我上去跟夏至说哈~”
瞧不上他那明显的谄媚模样,李彩华挥挥手算是应了他的话。
方程进来的时候,夏至还是窝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捂成一条毛毛虫,一动不动的。方程上前去揭开被子,却不想只看见夏至黑乎乎的脑袋,整个脸都陷在枕头里,一点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估摸着她是快睡着了,方程小心翼翼地开口,“夏至啊,爸爸对不起你~”
这句话他是说的自己的心里话,只是说的事儿却不是清琛的那件,而是将要抛弃她,“爸爸也没想到你会爱上清琛啊~”
方程迅速调整自己的情绪,颇有些声泪俱下之感,“爸爸没想到当年犯的错,竟然要你来还~夏至啊,你打爸爸吧啊~不要这样一声不吭的。”
说着就拉着夏至的手打在他手上,夏至只是一声不吭地将脑袋更深地埋在枕头里。
“夏至啊,都是爸爸的错,是爸爸害的你不能跟清琛在一起的,都是爸的错,可是你不要不理爸爸啊。你这样一句话都不说,爸爸会更内疚的~”方程只是喋喋不休地说着,没有留意到夏至的身子一颤一颤的。
为着他的那句“你跟清琛不能在一起”,原本已经调节好了的情绪,此刻再次崩溃,泪意滂沱。
她能说什么?狗血的天意弄人?还是有缘无分?说了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从此萧郎成路人。
渐渐地由原本的低泣演变成嚎啕大哭,面对她忽然出声,倒是把方程给吓了不轻。只得轻轻拍着她的背,劝解,“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比清琛优秀的人,咱不想他了好不好?咱以后找个比清琛还好的人,成不成?”
不好!不成!这个世界上再没人在她的心里有清琛好了,再没人!不想说话,只是任由方程在她背上轻拍着。
不知道最后是因为方程拍烦了,还是想让她一个人静静,自顾自地出了门,只余下夏至一个人在卧室里抽噎着。
顾清琛很烦躁,为着夏至到现在还没有回他信息,他很担心是不是李彩华耍了什么花招。懊恼自己今晨不该沉不住气。不知是不是为了逞口舌之快,落下了什么把柄,被李彩华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