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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陈沧海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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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兄外出探险时喜欢在身上同时带着三架相机,分别是尼康、佳能、富士品牌的顶级产品,其中两部使用了正宗的徕卡镜头。按道理说,就算光线再暗,也不至于模糊成这样子。我本来百思不得其解,不过看了他写下的一册日记后,终于明白,原来石像所在的山洞非常广阔,石像的尺寸更是惊人,长宽各是十二米和四米,只有站在高处才能拍到它的全貌。所以,相机的闪光灯无法照亮石像,才造成了这组模糊的照片。”塑胶袋的底部,就是一册灰色缎面的日记簿,纸张也已经泛黄。

“瑞茜卡就是为了送这些给我才千里迢迢飞来拉萨的?为什么不发一个国际快递邮给我,那样岂不更是省时省力?”我有些纳闷,因为瑞茜卡这么做,是实实在在地兜了一个大圈子,平白无故地多出些事来。

方东晓摇头:“就算不发快递,我也可以顺便捎带过来的,但瑞茜卡说,她一定要面见你说清楚,然后大家就一拍两散,互不相欠。陈风,年轻人谈恋爱说归说、闹归闹,最好不要伤了彼此和气,毕竟你们分别是沧海兄的秘书和子侄,一旦闹大了,连沧海兄的亡灵都寝食难安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方东晓做出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动作,目光倏地转向另外一个黑色的旅行箱,出神地盯着它看,紧闭着嘴,唇角轻轻颤动着。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通常只有在他发动“读心术”的功夫,与宇宙万物灵长沟通、与天地乾坤之气交流的时候,才会做出这种动作。

“方叔,我和瑞茜卡之间毫无感情纠葛,您误会了。”我苦笑着否认。

方东晓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忽然伸了个懒腰,揉了揉眼睛,满脸歉意地说:“不好意思,我有些困了,必须得回房间休息。剩下的事,咱们明天再聊。”

夏雪早就命老板娘打扫干净隔壁的房间,换了崭新的被褥和枕巾,这边的条件虽然无法与拉萨的十大四星级宾馆相比,却胜在干净温馨,清幽怡人。其实拉萨鸿峰宾馆、拉萨江苏生态园大酒店、拉萨力泰酒店、拉萨世纪酒店、拉萨金世圣源大酒店、拉萨西藏唐卡酒店、拉萨岷山金圣大酒店、拉萨金藏假日酒店、拉萨福朋喜来登酒店、拉萨饭店这十个高档宾馆叔叔都曾住过,评价非常一般。他宁肯住眼下这样的家庭式小旅馆,乐得悠闲自得,省却了大宾馆里的种种无聊规定。我和叔叔的性情喜好接近,所以按照他的旅行经验做事,立刻就节省了很多冤枉钱,少跑了很多冤枉路。

老板娘带方东晓去隔壁休息,他随手提上了自己的黑色旅行箱,把属于瑞茜卡的那只留下来。

“事情有点棘手,不是吗?”夏雪不再叹气,也不再用“倒吸凉气”的方法抒发自己心里的骇然。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她,因为长久以来苦苦寻觅的兄长突然被曝是三眼魔族的后代,随时都可能释放魔性,危害人间。这种关键时候,我们能做什么?是大义灭亲还是不闻不问,任由事情发展到无可收拾的境地?

“陈风,今晚你实在是太沉默了,让我有些担心。”夏雪欲言又止。刚刚,她翻过瑞茜卡的旅行箱,除了那些资料,其它不过是些女人常用的化妆品和衣物。事实上,被尼泊尔警方检查过多遍之后,这个箱子已经毫无秘密可言,反倒是属于方东晓自己的那只旅行箱透着十足的古怪。

“我没事,我只是在想,该怎样通知王帆,免得她上当受害。之前她那么信任叔叔,现在又把同样的信任转移到陈塘身上,身在局中,无法自拔,这才是真正的大麻烦。夏雪,我翻看叔叔日记的时候发现,其中很多纸页也被撕掉了,并且很容易分辨出都是些新痕。九曲蛇脉一战时,我随身携带的那册日记也遭受过同样的命运,唯一的不同之处是,这册日记的封面上平整光滑,没有留下任何暗记——”我的话没完,夏雪已经打了个手势,表示余下的内容她都明白,不必赘述。

当时,我曾将那册日记拿给她看,我们得到过相同的结论,那就是“叔叔与香雪海绝对是旧相识”。如果一个男人肯暗暗地将一个女人的名字无数次划在自己的日记封面上,只有两种理由,浓烈的爱或者强烈的恨,而前者的概率要占到九成以上。

“那个箱子里有古怪,方东晓也有古怪,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夏雪看看腕表,沉吟着继续下去,“三十分钟后,我会由那隔壁房间的烟囱孔向下观察,看这位读心术大师飞来拉萨到底是怀着什么目的。”

那房间是夏雪刻意安排的,房顶和后墙都留有不太引人注目的通气孔,方便监视。

“还是我去吧,方叔的武功非同一般,一旦败露行藏,你恐怕会被他伤及。”我永远都不放心夏雪单独外出冒险,窝拉措湖一战的教训将被我终生铭记在心。

夏雪一笑,满脸阴翳尽散。

生活就是如此奇妙,即使是在四面楚歌、凄风苦雨的藏地多事之秋,只要我们两个还能默默相对,心心相印,任何苦难都不能夺走两个人脸上的笑容。叔叔说过,只要能用钱搞定的事都不是大事,只要还能笑得出来的困境都不算困境。

我关了灯,夏雪心有灵犀一般走过来,两个人慢慢拥抱在一起。不管未来多远多难,有彼此的体温取暖,我就有信心为了我们的幸福奋斗终生。

“这样……真好。”夏雪满足而深情地叹息着,“记得父亲回光返照的弥留之际,曾微笑着回忆起年轻时在寒梅树下与母亲相拥的情景。我知道,那一刻的他,已经完全放开心结,原谅了母亲所有的过错,满心里只有她的好与美。诗人只说‘无怨的青春才是最美好的’,但那些无病呻吟的执笔者又怎么能理解‘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洒脱情怀呢?咦,我好像听到了什么?”

她的抒情并未维持多久,便被后巷里狸猫夜行般的轻微脚步声打断了。

我右臂一紧,将她揽在怀里,滑步掠向后窗,从早就留好的窗缝向外望去。夜色之中,一个干巴瘦削的男人正沿着墙根下的暗影走过来,准确地停在方东晓那个房间的窗下。

“水车帮、南遮。”夏雪在我掌心里划了几个字,指尖拂过处,麻麻痒痒的感觉直传到心底里去。

我点点头,摒住呼吸,紧盯住南遮的动作。

水车帮的人眼光非常锐利,方东晓刚到,就被他们盯上了。不过,我无法相信南遮仅仅是为了旅行者的钞票和银行卡而来,毕竟他来得太快了,毫不费力地就停在方东晓所住的房间外面。没有内幕消息的话,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到这一点的。

几乎在同一时间,窗外东北角五十步外的一幢民居顶上,有一个模糊的人影晃动起来,他手中狙击步枪瞄准镜上的镀膜反光立即刺痛了我的眼睛。

夏雪在我掌心里轻轻划了一个问号,她所具有的枪械知识不比我差多少,也知道高处那狙击手的秒杀范围绝对能够覆盖三百步之内区域。现在可以肯定,对方使用了夜视仪之类的设备,水车帮的南遮已经在他的射程以内。

我抱着夏雪后退,将她放下地,凑在她耳朵边上说:“你留守这里,我去清除那狙击手。老是留着那个毒瘤的话,说不准最后是谁遭殃。”

以方东晓的武功,南遮冒冒失失地闯入,倒霉受制的可能性极大。所以,我没必要担心隔壁的安全。

“安全第一,其它全都次要。”夏雪在我额头上留下飞快的一吻。暗夜给了她袒露感情的勇气,如果放在白天这么做,她的脸早就羞红了。

我出了房间,从小旅馆东面的便门出去,先迂回向东,免得惊动南遮。走近一些后,我发现那狙击手所处的位置是一家仓库院内的混凝土水塔顶上,旁边没有相邻的房子可供攀爬,只能从水塔侧面嵌着的垂直铁梯上去。如果没有超强的轻功,一踏上梯子,脚底发出的声音就会惊动那人。

那时候,我伏在一户人家院墙外的阴影里,盯着约十五米高的水塔,盘算着自己最快能在几秒钟内上塔解决战斗。从我的藏身之处到塔底还隔着两排民居和一条小街,虽然只是二十几步远,但却没有暗影可以隐蔽,一跳出去,就有可能中弹。

幸运的是,东面突然传来的狗叫声帮了我的大忙,那狙击手受到惊吓,枪口立刻调到正东方向。我趁机拔腿狂奔,跑到塔下,紧紧地贴着塔身站住,然后拔地而起,三个纵跃便上了水塔最顶,不容对方抱着长枪回身,已经一掌斜劈他的右侧肩胛骨。狙击手是靠手臂和身体吃饭的,废了他一只手,问题就解决了一大半。

狙击手来不及拔出备用的配枪,身体已被劈中,摇晃了一下,丢开长枪,翻身弹跳起来,长枪立刻易主,变成了我举枪挟持他的奇特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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