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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提前的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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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生活还是那样一如既往的平淡,规律化。吃饭,睡觉,上课,上厕所,偶尔还是和几个朋友去老鸭汤喝上一顿,但总觉得生活没有了以前的滋味。

都说大学生活可以用鲁迅的作品来概括,大一《呐喊》,大二《彷徨》,大三《伤逝》,大四《朝花夕拾》,真的是那么回事。每一个刚进大学的人,对什么事都冲动,尤其是对自己的未来抱有太多的幻想,整天呐喊着要做一个爱因斯坦,做一个巴尔扎克,做一个爱迪生,可是熟悉了大学生活之后,发现理想与现实太遥远。理想是天上的云,现实是地下的土,遥不可及,也就到了大二的彷徨。大三的时候,为了自己破灭的理想感到很伤心,很落寞,慢慢的,慢慢的,在伤心中逝去。而到了毕业那年,想想自己走过的大学生涯,擦擦流过的泪,收拾收拾自己的行李卷,把自己认为还可以的书本挑挑拣拣,装进一个大袋子背回去,这些可都是人民币买来的,从此学习生涯就告一段落了。如果你说:“我什么都没学到,大学怎么就结束了呢!”这就对了,大学就是这个样子。八壹中文網

想想这些,就像有一只布谷鸟在提醒我:布谷布谷,不哭不哭!

但是那天还是哭了,不是为这大学的破生活,而是为了邓仔。

邓仔终于还是走了,去了兵营。

他再也忍受不了大学的无聊生活了,正好国家每年招兵买马的政策下来了,他便积极响应,准备将自己的三尺之躯奉献给伟大的祖国,做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随时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儿而牺牲。为了这,他三个月前,戒了酒;两个月前,戒了烟;一个月前,戒了色。

当邓仔第一次给我们说要去当兵的时候,我们还开玩笑说:“最好去炮军炊事班(戴绿帽子背黑锅,看别人打炮)去当兵。”而真的走了,却再也笑不起来了。

虽说大四过后,一样有分别的伤心和无奈。可大学生活还有两年,中途说走就走了,心就像被哪个王八蛋踩了一脚一样难受,估计这个王八蛋就是生活。

在邓仔走的前一天,我们一大群人吃了最后一顿火锅。侯伟,熊俊,钟文燕,苏琳和我。

老鸭汤的火锅汤在不断翻滚着,热气熏得每个人眼里雾一样的都含着水。

每个人像约好了一般,集体沉默,静坐,即使熊俊不小心放了一个轰炸机似的屁。

十月的天气热的让人发慌,虽然包间的空调在呼呼地吐着寒气。

邓仔一甩手把短袖也脱掉了,光着膀子,举起一杯酒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来一起喝一个!”邓仔说这话的语气特悲壮,整的跟他明天就要上法场一样。

我们站起来一起喝了一杯。其实邓仔去当兵是为了他自己的前途着想,我应该祝福他才对!不应该搞得像是他要死了,而我们又不能陪他一起去死一样。

所以我端起一杯酒,站起来对着邓仔说:“不管月的阴晴圆缺,人的悲欢离合,只要你我兄弟心在一起,定能天涯共此时。”说完后,我自己一仰脖儿,一杯酒进了肚子,可眼里却分明像进了酒一样,被刺激的红红的,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然后我坐了下来。

邓仔看了我半天,说:“肖扬,记得回家路过我的部队,进去看看我!”说完后一仰脖儿,也将酒灌进了喉咙,咕咚一声像是吞进了一块石头。

我看见邓仔的女朋友坐在他的身边,低着头,看不清她的脸庞,或许此刻没有泪的痕迹,但不知道再过一会儿,也许在今晚睡觉的梦里,她明亮的眼睛会不会变红,变肿。

火锅在继续翻滚着它所剩不多的汤,仿佛一个疲倦的老人,青春已过。

此时侯伟和熊俊也每人与邓仔喝了一杯,我记得侯伟说的话是:“邓仔,到了部队好好搞,争取搞个军长当当,兄弟我祝你前程似锦!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来,干!”

接着就是熊俊很牛的话:“大风起兮云飞扬,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我们手机联系吧!”

估计都把今天的聚会当赛诗会了,你一句我一句的。不过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倒是真的,不是死了,而是以后相见相聚的机会真的太少了。但两年内想打邓仔的手机肯定不现实了,部队不准用手机。

后来邓仔又一一的回敬了我们的酒,当他把酒杯走到苏琳面前的时候,邓仔说:“苏琳,我知道你和肖扬的感情谁也掰不开了,就是月老后悔想扯断你俩之间的绳子,也不可能了!但如果,我说如果哪天肖扬对你不起,你告诉我,我开着我的坦克帮你轰死他,再扔他一颗原子弹,把他的七魂六魄炸出来给你赔罪!”

苏琳开口笑了笑,本来以前的她就爱和邓仔开玩笑,可那次痛伤的经历,像把苏琳快乐的筋抽掉了似的,难得见到她的笑容。

“祝你好梦好圆,前程似锦!”随后苏琳抿了一口酒。

再后来就是不清楚的记忆了,有的人沉默,有的人抽烟,有的人不停的喝酒,只是没有人笑,也没有人哭。

或许哭和笑都已经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象征,哭笑不得才是这样青春的语言。

第二天,我们几个一起将他送上了火车。上车前,邓仔和我们每个人一个拥抱之后,钟文燕走到了他的前面。

邓仔拉着她的手,说:“以后……多多保重!”其实邓仔想说的是“以后找个更好的对象”,只是他说不出口而已,因为他和钟文燕已经分手了。

昨天晚上邓仔侯伟我们三个一夜没睡,一直坐在楼顶上抽烟,说话。

邓仔买了一条中华,留给我们,说是在临走之前留给哥几个点好印象。不过那条中华,在当天晚上就已经灰飞烟灭了,他的好印象也就没有留给我们,只记得中华抽着也冒烟。

回想我们几个走过的时光,恍恍惚惚已经一年多了。一年多的时间里,邓仔和我们走过的日子,就像几朵云漂在蓝色海洋上面一样,惬意,悠闲,快乐。

我们抽着烟,想到第一次到楼顶的那时。我对着全校的空间呐喊出的声音,和我们当时的激情。而现在的我们,却在一年的时间里,仿佛老了许多。

邓仔说了很多,男儿的泪水,也在烟的火星中,一颗一颗,闪落。

他说,其实他不想去当兵。大学的生活与军人的生活相比,就像是从娱乐场所跳进了牢房一般。大学毕竟很自由,处处显得懒散轻松,而军营里的规矩条令,正好把大学的懒散轻松变成严肃紧张,每天都可以把人的神经搓成一根麻绳,而且是一根绷紧的麻绳。

只是他的祖父是当兵出身,他的父亲也是当兵出身,而且他的父亲在北京军区是某师的副师长,装甲部队的。他爹一声令下,他不得不服从命令,否则后果难以预料,开着坦克大义灭亲也说不定。

最终难以割舍的就是情结。对兄弟的情结,对女朋友的情结。说到这的时候,邓仔再也忍不住了,借着先前的酒精,嚎啕大哭,撕心裂肺地哭,就像小时候奶奶不给我买糖葫芦时,我不哭死不罢休的样子。

邓仔哭了,整得侯伟我俩心里更难受。最受不了的是我们的耳朵,挺好的一个兄弟,哭的跟蛤蟆叫似的。

我把一团纸巾拆开之后递给了邓仔。邓仔拿过去后,用力擦了擦鼻子,随后拿着沾有鼻涕的纸对我说:“这纸哪来的?”

我说:“我身边捡的。”

邓仔把那纸抓成团,用力向着我打了过来,说:“他妈的别人擦过鼻子的!”

后来邓仔用了半个夜晚的时间,说着他和钟文燕之间的点点滴滴。他说他会永远爱着钟文燕,但是他们注定走不到一起。因为如果一份爱分挂在地球的两端,那么连接这份爱的地轴就要辛苦,要操劳。他不想受着地轴式思念的折磨,所以他选择了分手。

即使他不去当兵,毕业的时候一样要分手,更重要的原因是,邓仔是南方人,钟文燕是北方人,风俗,饮食,语言都不同,以后相处的日子会很难,所以他们的结合注定无果。

当晨曦微明的时候,我说:“邓仔,走吧!该去火车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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