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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做个小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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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上的油灯突然亮了,屋子一下子亮了起来,宋盼娣还有点不适应,揉了揉眼睛,看清来人。

“沈禾!你回来了,没事吧,刚刚是怎么回事?”

沈禾自己都没发觉,自然而然的摸了一下宋盼娣柔软的头发,淡淡的说道,“没事,一个小毛贼,翻不起什么浪花。”

宋盼娣心里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个男人浑身都是迷,他不说那她也就不多问了。

在一盏油灯的映射下,灯光有些昏暗,沈禾就站在那里没动,静静的看着她,一时间气氛倒有些说不明了。

宋盼娣挠了挠脸,觉得有点怪怪的,接着去把屋子里其他几盏灯给点上了,屋子一下子亮堂了不少,总归是让她感觉也没那么不自在了。

沈禾狭长的眸子闪了闪,敛起眼底的色彩。

“丫头。”

“嗯?”

“你早些回去歇息吧,明早还要赶路。”

宋盼娣点了点头,正要退出去,却看见了沈禾露在外面的一只手掌,掌心有点点发黑,她眨了一下眼睛,想再看一眼是不是看错了,沈禾却垂了手,把衣袖放下了。

她只得讪讪地关上门,回房了。

一夜好梦。

第二天,宋盼娣特地起了个大早,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就打点起了自己。

找牡丹老板娘要了一块白布,束好胸,看着平坦的胸前,她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把那套白色的衣袍换上,腰间束上玉带,快要齐腰的发丝高高扎起,用一个小冠束好,再穿上舒适的鹿皮短靴。

嗯,都有点不像是个小厮了,倒像是一个翩翩俏公子,哈哈,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抢了沈禾的风头,宋盼娣在心里暗暗的偷笑。

没忘了做一个小厮的本分,她赶紧去打了一盆温热的水,备好毛巾,送到沈禾房里。

端着东西,她用脚踢了踢门,没人回应,难道是没醒?

又踢了两下,她用身子小心的推开门,东张西望地把东西放在桌子上。

“沈大人?沈主子!小沈,你起了吗?”宋盼娣小声地喊着。

“谁让你进来的。”沈禾慵懒的声音从内室传来。

宋盼娣听到沈禾的声音,以为他已经好了,就过去。

“呀,你怎么不好好穿衣服啊,辣眼睛辣眼睛!”宋盼娣一边嗷嗷大叫着,一边把手捂在眼睛上,但是眼神却不老实,透过指缝偷偷地瞅。

哼,她可是二十一世纪的人,健身房那些肌肉男见得多了,袒胸露乳都见过,这点小小的暴露可吓不着她,她只是尽了身为一个古代女子的本分罢了,意思意思表示歉意。

没想到沈禾这人果然是个练家子啊,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她刚刚冒冒失失的进去了,他的里衣没有系上,面前那块就暴露在了外面。

宋盼娣一下子就瞧见了他的腹肌,这人看着挺白嫩的,瘦瘦的,不穿衣服看着一点也不显瘦弱,吗7目光上瞄,看到了对方迷人精致的锁骨,还有那彰显男性化的喉结,还滚动了一下,身上的肌肉也跟着动了动。

不行了,再看要流鼻血了,这次宋盼娣可把眼睛捂严实了。

“好了,过来服侍我更衣。”沈禾闭目养身,站在宋盼娣面前一动不动,等着宋盼娣给他穿衣服。

宋盼娣这才拿下手掌,十根玉指小心的给他系上里衣的扣子,生怕不小心碰到他,的肉!

好不容易把里衣穿好了,她去旁边的屏风前,找了一件月牙白色的外袍,给他披上,穿戴好,再系上一条镶嵌着蓝宝石的腰带。

她不太会给男的束发,只会像自己这样,高高的扎起,然后戴一个发冠。

不知道沈禾满不满意这样的造型,毕竟他平日里的发丝都是半冠半散的,还怪好看的,她这样弄又是另一番模样。

“我去给你端饭了啊。”

沈禾这才睁开眼,看清宋盼娣的“杰作”,他很少把头发束得这么高,虽然是看着更英气了几分,总觉得有些太孩子气了。

罢了,就随这丫头胡闹。

翻手看了看掌心的黑点,沈禾的眉再一次皱起,这毒真是顽固的很,他现在只能压制,却不能彻底把它清除。

那次的解毒圣丹虽然放出了大半的毒素,却仍没有根除它,要知道解毒圣丹是毒医谷的再化老人亲自练的,就算是在各大拍卖会上也是重金难求,可解天下奇毒。

只是这次那鬼刀暗算了他,这毒肯定不是来自鬼刀之手,定是有人拿来对付他的。

很好,他不过是掺和了一下盐矿的事情,“意外”救了救九皇子,就有人想拉他下水,致他于死地。他也没那么简单,想动他,他也得让人付出代价。

他中毒的事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暂时没有查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毒。

只能是让他用内力压着,等到时候再去找根治的方法吧。

用特殊的方法唤了秋枫出来,沈禾要吩咐秋枫去做点事情。

“和云家人的合作就放一放吧,看谁先沉不住气,我少他可有可无,他少我可是要去了半条命了。我倒是想看他能拿出什么诚意来打动我。”

“家主,要不要属下查查那毒的来路,还有到底是何人暗算主子的。”

沈禾点了点头,“去做吧,这段时间我会到京都去待一段时间,南边还要靠你去打点。”

“属下遵命。”

秋枫退下之后,沈禾就移步去了那架七弦琴处,打量了一下琴,然后就坐下了。

双手抬起,衣袖拂过琴身,手指翻动,琴声委婉连绵,有如山泉从幽谷中蜿蜒而来,缓缓流淌。

要是宋盼娣现在看到沈禾在弹琴,肯定会大吃一惊,迈不开腿,因为她真的是很喜欢古琴啊,就算不会弹,定也要缠着沈禾,不厌其烦的弹给她听。

……

别了玉门城之后,没了那舒适的豪华客栈之后,宋盼娣就过上了平凡的日子。

比起之前还好很多,但是还是有免不了的颠沛。

为了不尴尬的和沈禾共乘一匹马,宋盼娣甚至还身残志坚地学了骑马。

骑马关键还是看马了,这人的作用就不了,当然这话是针对她一个人说的。

沈禾带她去买马的时候,她挑了许久,买了一匹枣红色的小马,这马不是野马训话的,而是人工驯养的,很是温顺,虽然耐力不怎么好,但是她甚满意。

宋盼娣还给这匹小马起了一个名字叫小枣子,大抵是这马儿乖巧又温顺,颜色又是枣红的,她才想要给马儿取名为枣。

和沈禾在一起,骑着她的小枣子,一路倒也悠闲的很。

她和沈禾也不总是路过城镇,住住客栈,吃吃好吃的什么的,很多时候都在荒无人烟的野外,风餐露宿的。

她还问过沈禾,为什么这一路走来都没遇见过商队镖行什么的,也没有什么正经的道路,按理说去京都的人应该很多啊,怎么也没见着个同行的。

沈禾解释说,他们是抄了近道的,自然没有什么开阔的大路,路是难走些,但是能缩短一半的时间。

照他们的速度,最多三日就能到京都了。

渴了喝山泉,饿了吃野果野味儿,偶尔遇到几个山匪小贼的,想要他们的马屁和钱财,都被沈禾轻飘飘的解决了。

宋盼娣起初见到那些长得凶神恶煞的土匪们,还怕得很,毕竟她身上带着钱,也没啥手脚功夫。

但是每每沈禾都像是掂小鸡崽子一样给人收拾了,她渐渐的没那么怵了,甚至能好好的欣赏那些人怎么哭爹喊娘的朝他们求饶的样子。

“丫头,明日就要到京都了,你感觉如何,这一路走来,可还受得住。”

沈禾这意思是问宋盼娣天天在马背上骑行,还能不能适应,毕竟宋盼娣是头一回骑马,不熟练的很,新手骑马身子僵硬的很,定然是要吃点苦头的。

“受的住,骑马虽然颠簸,起码保住我的两条小腿。沈禾,今天我们还要歇在野外吗?我总是吃烤兔子,烤野鸡什么的嘴巴都没味道了,衣服都要没换洗的了。”宋盼娣嘟囔着这些天的不足之处,她真是想念睡床的感觉啊。

“嗯,今晚可以进城,我还能带你见见我的姑友,将来去了京都,要也许他还能照着你。”

沈禾在前面慢慢地骑着白马,宋盼娣骑着小枣子在后面费力的跟着,毕竟她的马还小着,耐力和体力都不够。

“你的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也是个有钱人吗?”

沈禾听之哑然,摇了摇头,“有钱自然是不及我有钱,但是有势倒是比我有势。”

“噢,没你有钱,那我就不是很有兴趣了,毕竟我一个生意人,跟着你是去做生意挣钱的,有没有权势,我也不很再意。”

宋盼娣坐在马背上摇头晃脑的说道。

“呵,丫头,我得先教教你,在这京都,有钱的人很多,但是能生存下去顺利把钱从京都带走的人却不多,没有权势,在这如虎口一般险恶之地是待不长久的,你以后便会知道,权势对于人来说是多么致命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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