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王朝着一直在一旁候着的老何喊了一声,“老何,去,给这小子看赏,重赏。”
末了又像是想起来什么了一样,又让老何站住,“嘿,你这小子是想要东西还是银两呢。”
宋盼娣闻言,还认真地想了想,东西嘛肯定是更值钱,一般小说里王爷赏赐的东西,那必定是价格不菲。
可是一般这些人赏的东西,朝廷都会打上官印,这也是防止被偷窃倒卖的一种方式,打上去的地方隐蔽,一般人可能看不出来,但是你要是真有胆子拿到当铺去当,就算你说你是得的赏,人家也不会相信,只会找官府去把你抓了。
你要是觉得你能找来赏你东西的权贵去保你,那你可就太异想天开了。
那些权贵们,多是无暇去理会这些下等人的事情,就算是知道了,怕也是会被管事的代为治罪的。谁让你把主子赏的东西给当了,这是对主子的不尊重,总之啊,赏赐这玩意,搞不好的话,还真是个烫手的山芋。
“王爷真是抬举小的了,小的可不敢肖想那些贵重的物什,再说了能为王爷做菜也算是我的一种福气,尤其是还得到了王爷的称赞,小的真是三生有幸啊!”
宋盼娣这话说得又假又中听,假的让沈禾都嫌弃她嫌弃的不得了,恨不得拿白眼去白她,中听呢,王爷听了是更开心了,谁不喜欢听人家拍马屁。
她这也是隐晦的表达了,她不想要东西,想要银子。
老何下去了,赏赐银子的话,都自有一份标准的,他知晓重赏的标准是什么,不一会就端了一盘子钱出来了,上面盖着个红绸子。
宋盼娣偷偷的看,在心里悄悄盘算着这里面能放多少个银锭子呢。
起码得有十个吧,不然小气了,二十个也有可能哇,毕竟这么大的盘子呢。
雷王努了努嘴巴,几步过去,一把把红绸子掀开,说道,“嫌少吗?还不快接着。”
“是,是,谢谢王爷!”
宋盼娣激动的过去接下那盘子赏赐。
天呐!是金子,整整五锭金子。
看着这个个头那么大,说不定是五十两的,看看底座怎么刻的就知道份量了,她都没有见过金子呢!
一两金子是十两银子,这些金子她没猜错的话,就是五百两啊!仅仅是做了一顿饭,真是阔气啊,让她天天给王爷做饭她都愿意,保准把这金主给伺候的明明白白的。
所以,直到后来,宋盼娣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出雷王的私宅的,又是怎样离开的。
她的脑子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天掉馅饼了,她平白无故的白得了五百两银子。
“丫头,你怎么这么没出息?没见过钱吗,区区五百两银子,眼睛都要贴上面去了。”
沈禾扶了扶额,他真的是搞不懂,他动动手指就花掉的一点点钱,居然能让这个丫头激动成这样。
这丫头还能不能跟他合作了,到时候他们做的生意分给她的钱,怕是能堆起来,现在就走不动了,怎么能有出息的了。
“你不懂,我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多金子,重要的是这是白送的,你懂不懂,白送的呀。”
沈禾抿了抿唇,瞧了一眼宋盼娣的胸前,轻笑出声,“那你知不知道,你脖子上那块玉佩可是价值连城,你有概念吗,你天天戴着一座城在走。”
玉佩!宋盼娣都快把它忘记了,这些日子和沈禾常常在一起,除了住客栈的时候可以拿些换洗的贴身衣物外,其他的衣服她都不敢换,生怕让人瞧出了倪端,毕竟她出门就带了一个包袱,总不能啥都能从里面掏出来吧。
玉佩不常用是快忘记了,但是那个捏她脖子,快把她掐死的男人,她是打死都不敢忘。
叫什么白郢是吧,凶的不得了,虽然她感激他救了她和她妹妹两条命,但是她还是怕他,怕他一个不高兴,轻飘飘地就把她掐死了。
至于这个玉佩,她能猜到它很值钱,但是从来没有打过它的主意,一来是那人交待的,二来,这块玉佩终究不是她的,是别人的东西。
“这块玉佩可不是我的,我只是替别人保管而已,怎么能生出占为己有的心思,哪怕是两座城我都不激动。”
宋盼娣故意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可把沈禾给憋坏了。这丫头,真是,傻的很。
不过,白郢那个人,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轻易托手与人,她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无论如何他都会查清楚的。
想到这里,沈禾倒是有几分认真了,眸色慢慢沉了下去。
……
终于,两人在快马加鞭十日的功夫赶到了京都。
远远地望去,城墙高耸,连绵数十里,一眼望不到边,固若金汤的保卫着京都的天子和百姓。
这就是京都的墙,比之始皇帝建立的万里长城,虽然小了些,怕也是不输气势的。
果然是天子脚下,只是靠近着,就觉得与其他地方的不同,这一路走来也过了几座城,但是没有哪一个城能和京都有比较的资格。
是啊,这是最无情的皇城,这也是最繁华的天池,这亦是最恢宏的京都。让无数英雄折腰,无数美人枯骨的地方,一举一动都要小心翼翼。
宋盼娣轻轻打了个冷颤,凉凉的微分吹乱了她鬓角的碎发,望着这座外表冰冷的城,突然她想了很多,没有人知道她此时此刻在想些什么。
偏过头,她笑了笑,说道,“沈禾,走吧,让我这个农女也见识见识京都的世面。”
沈禾负手而立,一袭紫袍随风而动,而人却是静静的伫立着,一双迷人的桃花眸里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色彩,薄削的唇瓣轻抿着,轻轻的嗯了一声,算是回应了。
他来了,怕是注定要搅进那场充满硝烟,流血百万的皇权之争中……
看着宋盼娣认真的眼神,沈禾眸子闪了闪,她不是凡人。不知道身边的这个丫头到底是一鸣惊人,还是半途夭折,他第一次,看不穿了。
……
半年后的一天。
这一天是宋盼娣的生辰,她过的是她在异世里的生辰,因为只有这一天才是属于真正的她的。
和原主的生辰很近,都是在冬日里,冬日寒冷,但是过生日一定要红火热闹的。
她也不闲着,自从半年前她和沈禾来了这京都后,沈禾带她转了三日后,便彻底不见人影了,任她怎么找都找不到,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就是她去最好的酒楼,铺子去打听,人家都摇头说不知道沈禾这个人。
过了一段时间后,她就放弃了,反正这个人总是有些神神秘秘的,要是他想见她了,自会来找她的吧。
她找他难,他找她确实简单的很。就是这么不公平,可也没法子,这就是贫富差距呗。
好在沈禾消失之前和她谈好了一切,她倒也没有因为他的消失而手忙脚乱。
她出门带的银两,加上雷王赏赐的那五百两银子,也不怕在京都这个销金窟饿死。
京都虽然繁华,可是穷人这种东西,在那里都盛行,她用鼻子嗅一嗅就能找到同类的味道。挤过去就得养活自己呀,爱赚钱的她当然是又开了一家铺子,依旧是卖早点,走中低端消费路线。
她和沈禾谈的合作,就是她那一成分红的事,沈禾最后还是答应了。
分红是一年一结,在拿走她费尽心思,亲笔歪歪扭扭的写下几十种硬菜的制作过程及注意事项后,那个人就走了,消失了。
宋盼娣居然也没怕他跑路,毕竟沈禾这人她也是有些了解的,也是她的半个恩人,帮过她很多次,也给了她很多机会,她也算是信任他了。
不过那个人还留下了一个东西给她,是一只寒玉玉箫,据说是沈禾的传家宝。
不知道为啥人人都要送于给她,玉箫也是玉,她一个外行人看着也觉得成色不错,肯定值个好价钱。
她也不太晓得,反正就稀里糊涂的收下了,算是个押金吧,她也替他好好保管了。
开的早点铺子起初并不顺利,京都不像以前在小镇里,不允许随地摆摊,对一些露天摊位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还要交很大一部分的银钱。
因为是按比例收的,宋盼娣举得不值当,毕竟她开的摊子的红火程度,她还是有那么一点自信的,这要是跟她收分成,可是亏大了。
想了想,咬咬牙,还是把兜里的钱都掏干净,去买一个铺子好了。
不亏是京都,远非青石镇能比。
以前在青石镇最繁华的地方花二百两就能搞一个不错的两层铺子了。
这京都呢,最偏远的西边,远离土豪们的一片区域,最最普通的铺子也是她倾尽所有所不能买得起的。
看来她出门只带二百两银子的决定真的是天真的很啊。
最后花了五百两银子租了一个普通的铺子,要是想买的话,起码得几千两,想想还是算了,花几千两买一个偏僻的小铺子,她才是傻掉了。
五百两虽然不少,但是铺子毕竟是个值钱东西,也就够租两年的时间,也就是说她要是失败了这钱就打水漂了。
撸起袖子就是干!她宋盼娣最不怕的就是从头再来,这一次条件比她在青石镇好得多,怎么不能放手好好施展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