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暗恋你好甜 > 第49章 聚餐

第49章 聚餐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我希望,你会成为一个施暴者……

“这笔钱到底是谁拿的,我希望你能坦诚的站出来。”中年女人扶了扶眼睛,冷声道。

“是她!”小个子男生边说边点头,似乎认定了什么,“是景初拿的。”男生猛然指向坐在教室后面角落的女生。

女生刚想开口说些什么,便被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话语打断。

“拜托,朋友们。用脚想也知道咱们这一大笔钱是谁拿走的吧?”卷发少女不屑地翻了个白眼。

“是啊是啊,大家家境都还可以。”

“这么说,我好像隐隐看到了景初鬼鬼祟祟的从班长那,不知道干些什么。”

“这还有啥好狡辩的,证据确凿。”

同学们纷纷附和道。

即使其中很多同学和女生的交际并不深,也并未把她当做怀疑对象,却还是出口指认。他们需要的不是真相,犯事者想要的只是把祸水从自己身上引走;至于其他人也只是需要一个人来赔偿他们的损失。既然有人率先选出了替罪的羔羊,那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

“我没有!”女生下意识地喊出声为自己辩驳。她不知道同学们为什么对她报以这么大的恶意,可这件事明明不是她做的啊!她又如何能承认呢?

“大家都说是你,有什么好狡辩的!”中年女人的声音又厉了几分。

是啊,真相是什么真的重要吗?人们只愿意相信他们所愿意相信的,真相如何,大概根本就不重要吧?

女生感觉此时此刻自己百口莫辩。老话讲“三人成虎”,大概人们口中说的才是所谓的“真相”吧?

她就是一个小偷。

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学生。

“这样的人就应该被学校开除!”

“天啊,我怎么会和这种人做同学,不会被带坏吧?我可不想成为社会败类!”

“真不要脸,这种钱也拿!”

……

景初猛然惊醒。

原来……是梦啊。

同学们的谩骂依然在脑海中回档,吵得她有些头疼。

这件事,她以为她早就放下了,没想到还会在梦里回忆起来。真可笑,她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这些事情都不是什么大事,不重要的人、不重要的经历。

不曾想她潜意识里任然忘不掉这件事对她造成的伤害。

床头的闹钟再次想起,再不离开就要迟了。

少女站在镜前,捧了把水扑在脸上,让自己清醒几分。

她今年19岁,镜子里的少女面容有些憔悴,许是还未从梦境中回过神来。皮肤中满满的胶原蛋白,昭示着少女的芳华。黑色长发烫成了大波浪,漂染了几缕玫红色穿插其中,十足的一副小太妹的形象。

少女掏出化妆品,涂涂抹抹不到半小时,便给自己换了一副浓妆的形象。

景初从衣柜拿出打算出门的衣服。一条黑色牛仔短裙,和一件露脐t恤,外面套一件黑色短款牛仔外套,露出少女姣好的腰身,衣服上随处可见的铆钉透露着几分不好惹的气息。

穿戴一新,景初踏出了家门。

走在街上,照例引来了无数打量的目光,景初早就习以为常。

哪怕是听到身旁的那个女人悄声叮嘱自己的小女儿要好好做人不要和她这个坏姐姐学习做个坏人,景初也只是嗤笑一声不做评价。

好像这些人说“悄悄话”的人都觉得自己的声音真的很小,小到当事人真的听不到。景初也乐得配合。

别人的眼光重要吗?也许吧,但景初早就不在乎了。

到了酒吧,天色已经晚了。

景初高中辍学后就在这家酒吧工作,酒吧叫“夜色”在北城最火的一条遍布酒吧的街上。

“夜色”算不上清吧,倒也没有多乌烟瘴气。室内装修偏暖色调,反而有几分小酒馆的味道。

“夜色”规模不大,算上景初在内一共也只有四个员工,老板季衍,调酒师allen,还有一个和她一样打杂的姑娘season。

算下来他们都是“叛逆的孩子”。

老板季衍是个豪门二公子,就是那种不用继承家产、不被给予厚望,生下来起就吃吃喝喝玩玩只要不给家族抹黑,不惦记着大哥手里的家业便能后半辈子衣食无忧,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富家少爷。

大学毕业以后,季衍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努力都走不出大哥的阴影,干脆彻底躺平,拿了自己攒下来的积蓄开了这家小酒馆,彻底与豪门断绝了往来。

调酒师allen是个彻头彻尾的y国人,操着一口地道的北城话,他是5岁那年被父母带着来华国旅游的,途径汉城时与父母走散。

小时候allen不懂,后来才知道,他是被父母故意扔在汉城的,他们不要他了。

万幸allen被一位北城的调酒师旅游时捡到认他当干儿子,学了门手艺,勉强养活自己。

season是华美混血。妈妈生下她没多久就走了,据说是回了华国。没两年父亲也病重离世。season小时候一直跟着美国的祖母生活,三年前祖母离世,小姑娘艺高人胆大,只身来了华国。没有亲人可投奔,也不会说华国话,只凭着对母亲的那一点微弱的感情。

season从小就是个乐观又有点倔强的姑娘。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整个m国没有一个人会使用这种名字,大家都约定俗成的认为这样的单词并不适合当做名字使用,season还是选择了这个名字,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喜欢。

不同于景初的那种不在乎,season从出生起就从来不在乎外界的看法,我行我素的做派。

就是这样的四个人凑到了一起,成为了“夜色”。

“nairi!你来啦!”season的华语还说的不太好,但小姑娘向来很热衷于练习,从不在乎自己的一点“口音”,“你今天迟到了哦!我还和uncle打赌你迟到的原因呢!”

“哪有什么原因,起晚了而已。”景初接住season热情地拥抱,语气带了几分无奈。

“啊~我还以为你有什么艳遇!果然你们华国的电视剧都是骗人的!哪那么容易遇见真爱。”season立刻耸下了脸,随后猛然想起了什么,“我的工资!”

“nairi!amonth’ssalary!all!”season惊出了母语。

(一个月的工资!全部!)

“老季!你又和season打赌!”别看季衍即将跨入三十的门槛,在面对欺负season时依然乐此不疲。

“没大没小!说多少遍不许叫我老季,不然你学学season也叫我一声uncle!”季衍对景初的称呼相当不满,却又无可奈何。

景初不理他:“别和season再赌了。快三十的人了天天欺负个小姑娘。”

“对!不能打赌了!我要戒赌,nairi你监督我!”season躲在哪景初身后,赶忙点头表示认同。

吧台后的allen一边静静地看着三人玩闹,一边准备待会开业需要的东西并不出声。

allen、景初还有season都是季衍找来的。

景初辍学后初来北城,人生地不熟未来好像一眼就能看到头,迷茫下便迷上了喝酒,常来这家酒吧,那会这家酒吧还不是“夜色”,老板也不是季衍。

原来的酒吧是allen的养父开的,不止景初,季衍也是常客。

那段时间,季衍刚刚发现自己无论多努力都无法让别人注视到自己,他陷入了极大的迷茫,只能夜夜买醉。

一来二去之下倒是和调教师allen熟了起来,allen不爱说话,但是个很好的倾听者。他总会调好一杯季衍喜欢的酒,然后站在旁边默默地听着这个男人倾诉自己的故事。

景初和季衍也是这么熟悉起来的,景初不喜欢讲自己的事,但她不介意听别人的故事。这家酒吧里常常可以看到三个人围着吧台,一个人调酒,两个人喝酒。一个人倾诉,两个人聆听。

season是季衍从酒吧后街捡到的,那个时候的season刚刚来到华国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误闯进了这条遍是酒吧的街道,遇到了几个酒鬼。

季衍出于好心,又不想破坏国际形象,便顺手把season带到了酒吧。

后来季衍才知道season是波士顿的散打冠军,那几个颤颤巍巍地酒鬼怕还不是season一只手的对手。

后来allen养父突发心梗离世,本应将酒吧留给allen,又不知道养父从哪冒出了个亲生儿子,几番争执中,酒吧的归属问题倒成了最大的争议。

季衍看不下去了,干脆直接把店盘下来,自己当老板。

听说景初已经辍学还不知道以后做什么,便邀请景初和season留在店里。

虽说赚不了什么大钱,也算是让四人都从过去的生活里逃脱出来,迎接崭新的未来。

景初很喜欢“夜色”的氛围,算上allen养父经营的时候,“夜色”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积累了一大批忠实顾客,大家或许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年岁、经历,却又切实地像朋友一样相处。

酒吧从下午六点开始营业,一直到凌晨两点结束。

景初的工作只是端端酒,并不繁琐。

趁着空闲的功夫景初靠着吧台发起了呆,怔愣间,景初感觉胳膊上冰冰凉凉的触感。

是allen推来的酒杯,晶莹的杯身中是allen的新作。下半部是晶莹透明的液体,上半部则是嫩嫩的粉色,知道景初的喜好。allen还特意加了一片柠檬。

景初端起来尝了一口,入口有些辣,险些呛到。

“新品?”

allen没回答景初的问题,而是问到:“心情不好?”

景初苦笑:“又让你看出来了。”

“很明显。”

“哪有。明明只有你看出来了,老季和season就没察觉。”

allen沉默了一会,才说:“他们神经大条。”

愣了一会allen接着说:“这杯酒叫‘逢春’,你再喝一口。”

闻言,景初端起了酒杯。刚才没想到这杯外表温温柔柔的酒会如此“热切”,险些呛到。这次景初则是做足了准备,怎料预料之中的口感并没有传来。

粉色的部分是热烈的,透明的这一部分则是清甜的,回味悠香,是个会招女孩子喜欢的味道。

“‘逢春’?不错,我喜欢。”景初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笑容。

“春天快来了nairi。”allen带了几分郑重。

“是啊。”景初点点头,“春天快到了。只是,不知道我的春天是不是也快到了。”

“想说的时候找我。”

景初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allen的意思,她惯常不喜欢讲自己的私事,所以即便是allen他们,如今像是家人一样的存在也不知道景初的过去。

都是同样经历的人,景初不想说大家自然也不会问。

“好。”

见景初应下,allen不再说什么,他素来不是喜欢说话的人。

今天酒吧的客人不多。由于人手不多,又不以营利为目的,“夜色”只营业到凌晨两点,与这条街其它夜生活刚刚开始的酒吧截然不同。

顾客们也早就习惯了“夜色”的规矩,两点将至,便纷纷收拾东西离开。

景初先行离开了,留季衍和season打扫收拾。

除了景初自己在外有出租屋,其他三人都住在酒吧后院里,收拾起来倒也方便。

景初一个人走在街上,路灯很亮堂。她从16岁开始一个人生活,在酒吧工作。这样一个人夜路不知道走了多少次,初时也许还会担心遇到危险,后来就不再担心了。

也是,她这样的装扮,即使是地痞流氓也只会觉得碰到同行不会上前打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