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不全是?!”
哈维紧张地探出窗外向后望去,但隐匿在黑暗中的生物格外谨慎,一直将双方之间的距离保持得相当微妙,比利的油门踩得越重,它们也追得越快,反之则降低速度,让车上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能看清它们的模样。
“危险可不会循规蹈矩一个一个来,更多时候,它们会蜂拥而至。”
舒云归单手抓着行李架,朝黑暗深处举起枪,在越野车飞速前进和敌人全速追击所产生的相对静止的那一秒钟内连开三枪!
被压缩到极致的空气在夜幕中划出数道曜目的白光,旋即听见车后近在咫尺的位置传来几声重物倒地的声音,坐在车内的柯尼后背汗毛都竖了起来,因为他感觉那声音几乎是贴着自己的后脑滑下去的。
“别踩刹车!继续开!”
舒云归用力拍了拍车顶,大声道:“雷蒙!朝你九点钟方向开枪!”
雷蒙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听舒云归的话,但他确实是个优秀的火枪手,即使趴在颠簸的车顶也能准确无误击中目标,虽然火枪的杀伤力不如空气束能枪,但足以让敌人受伤退出追击阵线。
第一梯队死伤,追击者终于放慢了脚步,一号车与敌人之间也成功拉开了一点距离,但舒云归心中的不安感并未降低,他仍然警惕地凝视着四周,以防敌人从视线盲区偷袭。
众人紧绷的神经尚未平复,一直坐在车里没说话的瞭望手戚严忽然浑身一震,指着前方惊声大喊:“刹车!前面没路了!”
随着比利一脚刹车踩死,老式橡胶轮胎在地面上擦出一阵尖锐的声响,由于前轮骤然抱死制动,整个车身划了个半圆被甩向前方,车内众人全都挤到了一起,重重拍在了门框上。
这一下,本就在车外的舒云归和雷蒙都差点被甩下车,雷蒙半边身体都已经悬空了,眼看要掉进车底被辗轧,失控的越野车却在这个时候堪堪停住,静谧的夜色中众人的心脏在噗通乱跳,唯有舒云归眼疾手快抢过哈维手里的电筒,在车辆完全刹停的那一秒按下了电源开关!
光束陡然照向车辆后方,来不及躲避的追击者被强烈的光线灼伤了眼睛,发出一声惊恐的哀嚎倒地不起,被跳下车的舒云归用枪口抵住了脑门。
那是一个人类,虽然头发很长,胡子稀疏,脸上脏得不成样子,但从他健全的四肢和黑白分明的眼睛可以判断,这是一个非常正常的人类。
火枪手雷蒙心有余悸地从车顶上跳了下来,用余温未消的火枪筒挑起对方的下巴,恶狠狠啐了一口,骂道:“混账玩意,差点叫你爷爷我摔成肉酱!”
不止是他,车上所有人此时依然心动过速,比利颤颤巍巍从车上下来,望着前方的断桥吓得腿肚子发软,但凡刚才瞭望手戚严晚提醒一秒钟,他们都要掉下桥去摔成一滩烂泥。
越野车的右前轮已经腾空了,全靠后面的重量压住整辆车不掉下去,前方高架桥断裂,已无路可走,哈维只能再次下车,抓起舒云归擒住的那名俘虏看了看,蹙眉骂道:“又是该死的流民!”
“每次赏金小队多少都要折损一些在他们手上,这群人简直无处不在,跟群狗皮膏药似的一旦沾上甩都甩不掉!”八壹中文網
险些全军覆没,哈维没好气地将人踹倒在地,从后腰摸出手枪准备将人了结,保险栓刚拉开,一直匍匐在脚下的人却突然暴起将他的枪口撞偏,像是某种特殊的信号,在他暴起之时,无数道火光从四面八方骤然向他们袭来!
比利下意识就要开枪,却被舒云归死死按住了手腕,旋即火焰落地,巨大的爆炸声接连不断响起,众人这才看清楚,投掷过来的竟是玻璃瓶自制的燃烧弹!
玻璃瓶中灌满了燃油,瓶口塞着碎布条,燃着熊熊大火,如果被火枪击中,燃烧的液体在空中散落下来,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逃不掉烈火焚身的厄运。
舒云归一脚抽射将投掷而来的燃烧.瓶踢了回去,瓶身爆裂,流淌的火龙让黑暗之地终于有了一丝亮光,借着那一丝微弱的光芒,众人终于看清了一直对他们穷追不舍的敌人的真面目。
那是一群一直生活在野地中的流民,武器装备并不精良,舒云归粗略一看只看见两三只步枪,但胜在人数众多,他们像森林中成群结队的鬣狗一般,嗅着人味便倾巢而动。
为首的精壮男子朝舒云归他们挥着手,示意放开他们的同类,哈维却并不愿意,这只野地中的蠢猪差点害他丧命,他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顶着哈维的目光,舒云归轻轻摇了摇头,低声道:“他们人太多,除非你不想要你的车和物资了。”
哈维对舒云归的反应十分不满,他认为舒云归既然选择了跟自己一起出城,就应该凡事以自己为主导,赏金小队的队员是不应该对队长的命令提出异议的。
“你不是会神奇的黑魔法吗?赶紧召唤一些冰刀将那些蠢货通通解决掉!”
舒云归对哈维将异变能力称为黑魔法并不在意,他耸耸肩,无视哈维的怒意,平静道:“解决他们没问题,但黑魔法可不是随时都能使出来的,你信不信在他们之后还会有大批兽人等着我们,到那个时候你打算怎么办呢?”
“少吓唬人,难道兽人亲口告诉你它们要来了吗?”
哈维扬了扬拳头,却不敢对舒云归做什么,只能将后槽牙咬得嘎吱作响,并指挥雷蒙:“快将他们打成筛子!”
雷蒙比舒云归听话地多,闻声便端起了火枪,但显然舒云归说得对,他才刚一端起枪,对方的枪口也指了过来,不光如此,他们还有不计其数的燃烧.瓶可以将整个车队烧成碳灰。
雷蒙是个听话的好伙计,但他不是个傻子,以寡敌多并不是明智的选择,他喉头上下滑动了几下,还是决定向哈维开口。
“老、老板……”
“行了!闭嘴!”
哈维更不是个傻子,他知道现在的情形没有舒云归出手,仅靠他们硬碰硬是赢不了的,雷蒙一开口他就知道那小子要说什么,又觉得承认舒云归说得对太丢脸,于是劈头盖脸将雷蒙骂了一顿,再望向舒云归,没好气地问他:“那你说该怎么办?”
“只能跟对方好好商量了,看看他们想要什么。”
舒云归摊手表示无奈,但凡多给他一个攻击型的异变体,或者恢复一半异变能力,他都能连人带车一起保住,但现在这个一拖六的情况,他实在是拖不动。
谈判这种事自然交给了好脾气的向导文森,他从小跟着父亲跑运输,去过第九星所有城市,会十几种方言,又长得一副人畜无害的娃娃脸模样,用来麻痹敌人的心理防线是最好不过的了。
文森倒是个极靠谱的,他走南闯北深谙处世之道,跟野地流民打起交道来也是得心应手。
他举着双手示意对方自己没有携带武器,以此换取谈判的机会,在得到应允之后才被允许上前,同时对方阵营中也出现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两人隔着一米的间隔开始连说带比划地交流了起来。
很快,文森与对方表明了身份,回头朝哈维招招手,道:“老板,他们想要一车食物作为交换。”
仿佛听见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哈维眉头深深拧紧,反问:“交换?你问他们能交换什么,我看他们就是想打劫!”
外城只建立了二十年,双方语言并未发生太多的变化,除去一些方言音调之外,对方差不多也把哈维的意思理解地七七八八了,虽然文森尽全力赔小心,但哈维的态度依然让对方非常不满。
毕竟,人家现在真的可以说“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老板,他们说要么留下一车食物,要么留下一辆车,否则就算咱们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平安从戈班城走出去。”
这句话可算是激怒到了哈维,他在外城中横行惯了,还没有谁敢挡他的道,在外城人眼中,流民生来低人一等,不乖乖让路已是大不敬,怎么还敢叫嚣着要物资?
难道在野地中混久了,还真当自己是茹毛饮血、人见人怕的兽人了?
“笑话,我又不是第一次派赏金小队出城,也不是第一次走戈班城,以前能走得,未必今天就走不了?”
哈维坚持不肯妥协,大手一挥:“文森,回来!我看他们今天能把我们怎么样!”
大老板都发了话,小小的向导也不敢不听,文森抓了抓头发,无奈地朝流民首领摇了摇头,对方瞬间也被激怒,嘴里叽里呱啦不知喊了两声什么,紧接着在场的所有流民都开始朝赏金小队逼近。
哈维几乎是在对方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就蹿到了舒云归身后,显然,第一次出城的他也没料到对方真的会杀人越货,目前纵观整个赏金小队,就只有舒云归身后是最安全的地方。
面对这样一个油盐不进又处处计较得失的老板,舒云归深深叹了一口气,不得不感慨打工不易。
他反手将空气束能枪别回战术腰带上,当着哈维的面开始活动脖子和手腕。
“我就知道你一定留了一手!”
见他这样,哈维兴奋地差点跺脚,狐假虎威地指着前方那群流民恶狠狠道:“快!把这群蠢猪都给我解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