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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雪中漫步,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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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了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沈知夏终于在不舍的情绪中出了空间。

看了下时间,已经临近下午五点半,感觉余大哥应该快要来找她吃饭了。

果不其然,她才出来不到五分钟,敲门声就响了起来。

“夏夏,我给你打了一壶热水,你晚点洗漱的时候可以用。”

他站在门外,将水壶递给沈知夏。

现在已经在宾馆了,他不方便进独身女孩的房间,万一被人知道了,难免不会说三道四,对夏夏不太好。

“饿了吗?要不要出去吃点饭?”

沈知夏点了点头。

在火车上,人多嘴杂,她无法从空间拿热食出来,顶多泡上一碗泡面,结果最后还差点被烫成猪蹄。

此刻她也想吃点热乎的东西,暖暖胃。

“稍等一下,我穿一件外套。”

进房间穿上外套后,还拿了条围巾系在了脖子上,穿上带毛的小棉鞋后,关上了房门。

余向森看着沈知夏脖子上的红色围巾,眼睛一亮。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条围巾还是他之前自己跑去黑城的供销社给她挑的,当时她就觉得红色的围巾,沈知夏戴着应该会非常好看。

果不其然,在红色围巾的衬托下,显得她的小脸愈发白皙透亮。

“余大哥,愣着干啥,走吧。”她也发现了余向森聚焦在围巾上的视线。

连忙将围巾往大衣里面塞了塞,在满是灰色,深蓝的色的环境中,红色实在是过于打眼。

“还没感谢你送我围巾呢,还有连衣裙和皮鞋我都很喜欢。”

余向森耳朵明显变得红了。

“你喜欢就好。”

“你给我寄的东西也很好吃,部队里的臭小子们,也说味道一级棒。”

现在他宿舍的柜子里,还放着大部分吃的,他不舍得吃那么快。

~~~

冬天的傍晚,天总是黑的飞快。

才刚五点半的天空,就已经有一层灰色掩盖之上。

下班的人群,匆匆忙忙的走在马路上。

公交车上也挤簇着诸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脸上或多或少都带着些许疲惫的神情。

俩人走了二十分钟才来到国营饭店。

“走,余大哥,今天我请你吃饭!不用客气,随便点,有曹叔买单。”

此刻正在工作的曹叔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难道是要感冒了?

他揉了揉鼻子,继续低头写着东西。

余向森好笑的看着眼前调皮的小姑娘,感觉她身上总有用不完的力气,就连受伤了都不能让她安静下来,时时刻刻都精力充沛。

如果沈知夏知道他内心的想法的话,肯定会说:“我有空间和灵泉水的洗涤,很快就能够缓过来好吗。”

俩人点了一个土豆炖肉,一条红烧鱼,再一人点了一碗面条。

面条刚端上桌,沈知夏就划拉了一大半到余向森的碗里。

每天吃晚餐的时候,她实在是不想吃太多东西。

而且这个年代,国营饭店的饭菜给的份量,实在是太扎实了,她就算长了两个胃,也吃不完这么一大碗面条。

“你怎么就吃这么点?这怎么能吃得饱呢?”余向森看着此时碗里就剩下几根面条的沈知夏,不解的问道。

“我吃不下太多面条,想留点肚子吃鱼。”

国营饭店的红烧鱼也非常的大,起码有两三斤之重。

不过味道确实十分不错,难怪就算价格贵,也时有人来。

~~~

吃完饭出来的沈知夏,发现空中竟然飘着点点雪花。

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在天空中飞舞漫步。

一小点雪花落在树梢上,毛茸茸的煞是可爱。

这还是她穿越过来见到的第一场雪,没想到竟然是在海市,而且还是和他一起。

俩人在雪花的簇拥下,慢慢的往宾馆的方向走着。

余向森也没有提出要快点走的想法,他此刻甚至只想时间能够走得再慢一点,或是这条路能够再长一点,他可以肆意的和心爱的小姑娘在雪中漫步。

或许这就是他曾经在书上读到的浪漫吧,不过他也不是很懂,毕竟曾经也没过心动的女生,也还没有谈过恋爱。

但他现在的想法却也十分简单,看着沈知夏开心的笑着,他也感到非常开心。

~~~

雪在半夜的时候就停了,但是往往化雪的时候温度更加寒冷。

这个年代的宾馆,管理的非常严格。

昨天晚上十一点的时候,竟然还有人上门查房。

当时她为了躲避寒冷,于是进了空间睡觉。

好在元宝及时提醒她有人敲门,不然的话,她估计睡着了都听不到外面的声音。

总算是有惊无险的过去了,导致她晚上的时候,睡在了宾馆冰冷的床上,没敢进空间,因为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人突击检查。

早上,感受着房间冰冷空气的沈知夏,将整个人都蜷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了鼻子以上的部位。

哎,太落后了,没有暖气也没有空调,全靠一身正气硬扛着。

“夏夏,起床了吗?”

都已经上午九点半了,余向森还没有听到对面有开门的声音。

等了三个多小时的他,还是决定敲一敲她的房门,害怕她出了什么事情,毕竟前不久她才受过伤。

“起来了,稍等一下~”

听到敲门声后,沈知夏只得硬着头皮穿上衣服起床开门。

“余大哥,等很久了吧。”她不好意思的朝着余向森吐了吐舌头,有些许尴尬。

“才起床吗?看你的头发,都睡的翘起来了。”他看着眼前的女孩,满眼都是纵容。

“房间还有热水吗?要不要我去帮你再打一壶上来?”

“不用,不用,再等我一下下,我很快就洗漱好哦。”

沈知夏飞快的进房间,开始洗漱。

她换上了之前买的浅灰色羊毛衫,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长款大衣,下面则是她找的一条小脚打底裤,配上了余向森给他买的小皮鞋。

不得不说原主在衣服上的品味,还是可以的,至少不是五颜六色,大红大绿。

她今天准备去百货商场看看,最好是能买上些好东西,同时给家人买点特产,到时候带回去,让他们也尝尝鲜。

时间已经不早了,去饭店吃饭的话,应该都只有人家早上剩下的东西了,她索性从空间里拿了几个饼出来,就着下饭酱吃。

“余大哥,先进来吃早饭吧。”

沈知夏叫他进来后,还将门大大的敞开着。

这个年代,未婚男女待在一间房的话,最好是将房门打开,不然被抓到了,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她也开始入乡随俗了,虽然觉得有点奇怪。

毕竟路过的人,很有可能往房间看上一眼,实属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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