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抹落照斜倚在街边,站在暮色的边缘细细的看穿梭的人群,有的沉静,有的剽悍,有的木讷,有的阳光,其实每一张面孔的神情并不相同,而后,大路朝天,月光铺地,明明应该是一个多么唯美多姿的夜晚,奈何良辰总是辜负了美景。“好了,我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我要收工了回酒楼了。”
说着,转过身,清理着长桌上的物件。“梦寒,你住在哪家酒楼了?”
“画溪春天文化园旁边的城中花园里,怎么?晚上有空吗?我想让你陪我去城中踏月,可好?”
我顾意把嗓门的声音提高着,好让那罗刹般的女人听见。“不行,不,还没有说完,今天就这儿,你必须跟我们家昊然来个了断,当着我的面。”
那罗刹般的刀疤女人果然依旧不依不饶的。“你凭什么?凭什么让我把自己爱的男人让给你们,老天爷都不会允许的。”
“昊然是我的儿子,不是你的男人,只有经过我的允许才能成为你的男人。”
“请你听话听清楚,我是说:他是我爱的男人,他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他只属于他自己。”
“不,昊然是我的儿子,是我的,你无权抢走我的人,你是让我给你下跪吗?我给你跪下来了,好吗?”
“妈,你别这样啊,这大街上的。”
“我还是那句话,让昊然自己做决定吧,他若选择离开我,那我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别看我表面上看起来像只花蝴蝶般飞来飞去的,实则我的心只能归于一处的,人的身体可以表演,但心是不会欺骗自己的,我只想从众多人群中能找到这么一个男子,不说永远,至少在当下时光能做到彼此欣赏且坚定不移的男子,哪怕他还有一点点犹豫,我都会让他走的,彼此若还没达到85%满意度,我也会放过彼此的,人这一辈子很短,我耗不起,我的热爱只能给对的一两件事,对的一两个人,不然,就谈不上什么热不热爱了,勉强凑活的生活我感觉是在浪费彼此的生命。”
“儿子,现在,立刻,你给我做出选择。”
“妈。”
“快,不然以后就不要喊我妈了,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就当从来没有生过你。”
昊然又是沉默不语。“你不说话,儿子,那你是答应跟妈走了。”
“对不起,梦寒,我先回枫林岛了,我会再与你联系的。”
“不用了。”
我转身面对着刀疤女人说:“也是啊,看在您是我的长辈的份上,我不多说了,还是把昊然还给你吧,跟我谈爱,你不配,人,如果把自己的灵魂消灭掉,只剩下了肉体这个空壳子,那完全可以像生畜一样活着,找个能够下蛋的人,然后再去下一堆蛋,那这一辈子就简单多了,难的是做一个有灵魂的人,再遇上一个有灵魂的人,再生下一个有灵魂的人,并培养出一个有灵魂的人,我敬佩的是昊震成叔叔,他是一个有灵魂的男人,并且也能给予昊然自由,可我看不起你,尽管我知道你也看不上我。”
“梦寒。”
“昊然,我的双脚随你走过了春夏秋冬,奈何造物弄人,我们并不能一起去解读四季,我越过了铜墙铁壁,跨过了刀枪火海,也没有办法走进你们的世界,而你又不愿意陪我去人间踏月,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就这样吧,我们走的路并不相同,我,只是枫林岛的一名匆匆看客,很快就要飘向下一站了,你要随我而去吗?还是留在你母亲的翅膀底下继续取暖?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再来答复我。”
“梦寒,我们之前不是说的好好的嘛,就算不在一起,也要去你家乡种玫瑰花的,一起完成‘万物生一生之水’的。”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我现在真心觉得人活着并不需要委曲求全的去拥有什么,追求什么,只要遵从自己的内心深处的声音,为自己喜欢的人事物,努力过了,争取过了,即使最后什么也没有获得,这样也没有什么遗憾的了,且感觉挺酣畅的。”
“儿子,种什么花?种花哪儿不可以种?你真是鬼迷了心窍,改天我去跟你爸商量,在邻枫镇南风田园部落,买一大片地下来,给你种花,你想种什么花就种什么花,好不好?听妈妈的话。”
“妈,我不要在邻枫镇种花。”
“你这孩子?哎。”
“昊然,你先回枫林岛吧,我在画溪春天可能还会呆一些日子的,等我回去后再联系你。”
“走,儿子,跟妈回枫林岛吧。”
“梦寒,你把小白猫咪单独放在家里了?”
“有邻居在照看小白的。”
“那你回邻枫镇了,告诉我一声,我来取猫。”
“儿子,走啦,不就是一只猫吗?妈改天送你一只波斯猫。”
“妈,你不懂,那只小白猫咪,是我和梦寒看着它长大的。”
“你还真有一套,这一套连一套的,不是用花来套住我们家昊然,就是用猫咪来吸引我们家昊然,原来你早就算计好了的,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我没有,我真的是被你惹得失去耐心,只有自己心里有鬼的人才会以已度人看谁都像鬼。”
这时,姜飞扬可能看到了我这边的混乱场境了,缓悠悠的走过来了。“怎么回事?喂,你们什么人?两个人欺负人家一个姑娘,这像话吗?”
“你们认识吗?”
姜飞扬问我。“不认识的,那个疯婆子,她儿子不听她的话,她捆不住她家的儿子,把气全都撒到我的头上来了,飞扬哥,帮我把他们赶走。”
“梦寒,这人是谁啊?”
“管你什么事?”
“怎么不管我的事?你总是喜欢跟别的男人混在一起,你都不了解他们的是什么样的人?”
昊然突然抓起了我的左手。他死死的凝视着我手指上的金戒指:“这是哪个男人送给你的戒指?”
“我自己送给自己的,不可以吗?”
戒指?那是三年前晨星在搬出木兰园那晚送给我的戒指,之前,我是将它压在箱底的,就如把过往的情感,全都将它们一起埋藏了,这下,是因为工作上的需要,我终于把戒指戴在了手指上,一来表示自己花儿有主,二来显得自己有责任心,我只是为了专心的工作,并没有想太多。戒指又能代表得了什么,也许在我的意识中,人生就是一场很难回头的路,青山不改,人心会变,我,他,她,都是会变的。我是记得那晚晨星跟我说过的话:“只要我戴上此戒指,就再也逃不出五指山了”。五指山?我倒希望晨星能走出五指山,不要再画地为牢了,每个人身体内都住着一头“魔兽”,那头“魔兽”却又是每个人的青春之光的展现,那是雄雄燃烧起来的性欲之火,它是需要找一个出口释放的,需要用整个青春时光去释放的,唯有把青春的性感之美用恰当的方式彻底的表达完以后,那头“魔兽”才会从人的身体之内消失了,那时,心才会真正的归于平静,才能真正的做到‘即知身是梦,一事任红尘’。”
要不然,人要么活得像一具僵尸,因为灵魂被身体内的“魔兽”给吞食掉了;要么从生到死都在红尘中躁动着,与内心的“魔兽”作斗争,总是身不由已的,永远消停不下来。我一直是比较害怕那些把整个青春时光都囚困在一张“牢笼”里的人们,他们身体内的那只“魔兽”从没有释放过,却还老喜欢给自己贴一个特别好听标签叫“稳如泰山”。按这样说,那立在山间大石头,躺在棺材里的尸体岂不是更稳了,几十年如一日的稳在那儿,风吹不动,雨淋不动的。而偏偏那些老标榜着“稳如泰山”的人们,一不小心“泰山”蹦塌了,然后从山里面放出好多只野兽出来,到处咬人的,最先咬伤的就是TA们身边一些最爱TA的人,明明把人咬伤了,还死不承认的,还要给自己立牌坊的。我的青春,在校园那段时光里,的确,肉体与灵魂都一起被压在了五指山脚下了,根本无法动弹,现在回想起来,真的不太喜欢那个时间段的自己,哪怕谁人都说姑娘十八一朵花,可我的十八岁连花的味儿都没闻到,青春的气息直接被一层又一层的埋葬在人群中了,就如死去了一般。只是,还是要感谢身体内的那只“魔兽”,它老是在我的体内蠢蠢欲动,像是在呼唤我,不停的呼唤着我,让我复活,让我逃离五指山。果然如此,在我双腿迈出校园那一刻,我给了自己身体内的那只“魔兽”一个出口,才感觉自己活过来了,我相信了十八姑娘一朵花,十九岁,二十岁往后推亦是花香都在的,逃离了五指山后,我的整个青春时光确实是浪荡的,飘泊的,甚至是轻浮的幼稚的,这样子的我,当然也失去了很多世俗间人们自以为好的东西,自以为高贵的东西,但我从不后悔,若生命还得重来一次,我依然会如此选择用这种方式去渡过自己的青春时光。以后,我应该还会回木兰园去看看的,就怕物是人非,不知道人心是不是还如当年,那个喜欢江海寄鱼生,摇荡木兰舟的男孩,喜欢解读历史,冷看人世沧海桑田的晨星,不知道他有没有走出那座如来佛划定的五指山?还有那个不落俗套的在女人花堆里尽情燃烧青春的万生,在我离开木兰园还是个毛孩子时,早就玩转了红尘中的黑白无常的万生;还有在那古槐树下弹琴的南漠,葛兰歆,现在他们是否还是原来的模样,还是已经被世俗洗礼了变的老奸巨猾了?“昊然,你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跟你们这些人在一起真累,防我跟防贼似的。”
“你都不让人放心的,每天都喜欢跟别的男人混在一起,你把我当什么了?”
“我不想跟你解释,也没法跟你解释,你请回吧。”
“儿子,你脑子是不是被撞坏了,快走啦,人家都说了,不认识我们了。”
“昊然,你回去后先把你跟你妈从胎盘里连着的脐带割断了后,再来找我吧。”
“我就知道你从来都没真心的爱过我,你都接收别的男人送的金戒指,还把它戴在手指上了,秋梦寒,对你,我真是看走眼了,我看不起像你这样轻浮浪荡的女人。”
“你轻浮浪荡的时候我有说过你一句不是吗?请你先把你与你妈连着脐带割断后,再来给我谈“专情”二字。今天我终于明白了,我与昊然真的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青春属于蔚蓝的天空,他的青春只属于他们家族,连脐带都没有办法去剪断,当我从高空中去俯视他们时,真的,我一点儿也没觉得他们有多牛逼,反而内心里冒出来的几个字:“画地为牢的人真可怜。”
可仔细想想,对于他们来说,或许“画地为牢”才是最好的活法。我突然又回想起来了,第一次撞见白猫儿他们时,她还讽刺我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今天得让我重新审视“见世面”这三个字了?若把每个人的一生比做爬山,那么按照世俗的说法,站在山顶的人们,一览纵山小,他们就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所以他们标准就是圣纸了?妈的,都是一个脑袋两只眼睛一个鼻子的,凭什么?话虽这么说,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宇宙,小宇宙里都有无限的风光,可是当一个人的灵魂被消灭了,风光不也就没了。一具“活尸”当然是不可能自己给自己重立什么标准吧,然后按照自己的标准去活着了。要怪只怪,下面的一群黑麻麻的木鸡太多了,头都在仰着身处山顶的那些人,灵魂早就被他们身体内的“魔兽”给吞食掉了,找不着自己的灵魂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所以,只能借用上面那一小撮人的灵魂,与他们共用一个灵魂,以他们的价值为价值,以他们的追求为追求,同生共死,同仇敌忾。什么叫见世面?见天,见地,见众生?众生?若全是一群木鸡,的确,也没什么好见的,就如一群僵尸般排着整齐的队伍,走着同一条路,追求同一样的东西,脑袋都朝着相同的方向,这样,见千个万个十万个也就那鸟样?如此说来,呆在山的上峰的人,也的确是见过世面的,他们脑袋在漫游宇宙,他们见青天,见大地,至于众生,众生那点心思,他们瞄都不用瞄一眼,就懂了,所以,他们会时常大发善心,从高处扔银子下来,再观照一下众生的心情,说他们喜欢听的,感他们所感的,想他们所想的,众生太好搞定了,人又多,乌鸦鸦的一大片,别看肉身千奇百怪,神情也千奇百怪的,花样也千奇百怪的,扒开来看,也就那点事儿。当然,我的灵魂也早就被撕裂成了一块一块的碎片了,我也只是众生里一个在寻找灵魂碎片然后小心翼翼的试着把它重新拼凑起来的“木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