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堡,北城墙外。同样是黄昏,同样是鸣金收兵。蒙元人丢下了大量的尸体,犹如潮水一般退回去了营地内。新鲜的尸体,吸引了许多秃鹫在天空中盘旋,随时都可能落下来,啃咬尸体。蒙元大营内,营门上。插着“金”字旌旗,随风而动,猎猎作响。金桓山穿着盔甲,但没有戴头盔,立在旌旗下,看着前方的北山堡,身旁立着一名千夫长。二人的脸色都很凝重,沉默不语。“不愧是吴年啊,守的漂亮。我虽然不计成本的投入兵力,兵丁战死无数,这座城池仿佛是风中残烛,只剩下一口气了,但终究一次次的被他守住了。”
金桓山的脸上,露出了敬佩之色。他以为吴年就在城中。尽管他对吴年的评价已经很高了,但是现在又增高了一些。守的四平八稳,真好。“是啊。守的真的很顽强,哪怕是卫长青,也没有他守的顽强。”
千夫长长的十分憨厚,眼中闪烁着精芒,点头说道。“将军。现在我们的战兵损失很严重。而战争恐怕还会持续很长时间,我们得向朝廷搬兵丁补充了。”
随即,他又说道。背靠蒙元朝廷的他们,就像是有爸爸的儿子。没有楚国支持的吴年,就像是个孤儿。他们的优势是可以随时得到后方兵力的补充。“虽然没有面子,但是后手也是有必要的。我马上上奏朝廷,再给我征召三千精兵过来,补充各千夫长的损失。”
金桓山挣扎了一下,终究还是长叹了一声,点头说道。上一次他被吴年打的损兵折将。以至于向朝廷,请求了五千兵丁作为补充。这一次又向朝廷求兵。真的是不痛快,但是北山堡又没有这么容易拿下。反正面子已经丢光了,再丢一次,似乎也没什么。破罐子破摔。求援吧。金桓山说罢了之后,就把剩下的事情交给了千夫长处理,自己下了营门,回去了大帐内,铺开了白纸,捏起笔开始书写。北山堡,城墙上。瘦了一圈,也黑了一圈的卫襦,穿着已经极破的盔甲,戴着头盔,驻着一把满是缺口的钢刀,立在城门楼前,观看兵丁。今天的她没有受伤,因为没有参战。她全程只是看着。没办法,身体已经不允许她再战斗了,得休息几天才行。卫襦转过头,看着城池上的兵丁们。看着很累很累的兵丁们,直接躺在城墙上,头枕着尸体睡着了。看着受伤的兵丁,连发声的力气都没有了。看着王如烟、小红、柳香带着妇人们,上来帮忙。看着这些兵丁,熟悉的面孔,已经极少了。连续的作战,已经让她麾下的精兵,损失了极多。现在城上的兵丁,都是新招募的民兵为主。其中有不少的老人。为了让年轻人少死一点,这些老人毅然的站上了城墙,打算死在墙上。“真的是不容易啊。”
卫襦轻咬着同样失去了血色的嘴唇,身躯微微颤抖,内心十分悲伤。但是她很快就振作了起来。至少城堡守住了。而他们的主帅,正率领两个千户的兵力在外,作为奇兵。这一场战争,胜者一定是北山堡。想到这里,卫襦一双又大又圆的眸子中,闪耀着坚定的光芒。城中,辅汉将军府内。刘知行坐镇将军府,统筹一切的事务。许多的官吏,围绕在他的身边,办着各种各样的事情。长史办公房内。已经失眠多日的刘知行眼眶漆黑,眼睛中布满了血丝,抬眼看着年轻的陈宁,说道:“陈宁。你去安排征召下一批的民兵,投入战斗。”
“是。”
陈宁应了一声,转身走了出去。刘知行喘息了一口气,缓缓的坐在了太师椅上,伸出右手捏着自己的眉心,露出了疲惫之色。这个陈宁是张布派遣进来的细作。细作既然暴露了,对于敌方来说,不仅没有好处,还有坏处。吴年的打算是让陈宁走上高位,在有机会的时候,让他给张布发布假消息,然后一击毙命。现在北山堡的局势非常的艰难,但是刘知行与卫襦一样,坚信他们赢定了。既然如此,剧本就还是要按照原来的去写。他在努力给陈宁投喂功劳,慢慢提拔陈宁。这些事情,在刘知行的脑中一闪而逝。他的心思立刻回到了当下,拿起旁边已经凉了的茶盏,咕噜咕噜的灌了一口,恢复了少许精神后。他放下了茶盏,苦笑着说道:“将军。你什么时候发动,我们真的撑不了多久了。”
蒙元人的攻势,比他们预想的还要凶猛。北山堡,真的有点撑不住了。离开了辅汉将军府的陈宁,带上了几个小吏,开始在城堡内,挨家挨户的敲门,根据户口名册,带走一名名壮丁,作为民兵补充。壮丁们大多都视死如归,坦然的接受了这个命令。但也有几个胆小的,哭的死去活来,不肯参加战斗。但由不得他们了,强行让他们上战场。陈宁一边做着这件事情,一边也没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作为张布的奸细,他得向外传递情报。他现在就有一个重要的情报,但是始终找不到机会,向外传递。城堡的守卫,实在是太严密了。这个重要的情报,就是吴年不在城中啊。北山堡以两个千户的兵力,齐心的两万百姓,挡住了一个万户的猛攻。陈宁不是很精通打仗,但就算如此,他也知道,吴年不为人知的待在外头,所拥有的威胁力将是极为巨大的。隐藏在阴影中的刺客,随时都可能发动袭击。“可恶,我该怎么才能把消息传递出去?”
陈宁一边做着北山堡的事情,一边在心中无比焦虑的想着。天很快就黑了。而吴年在斩杀了金瑞云属下的千夫长卫虎臣之后,翻山越岭走小路,赶到了北山堡的附近。也就是金桓山的眼皮底下。没错。金瑞云虽然有种种猜测,并给金瑞云、完颜显写信了。但是他毕竟是在天亮之前收到消息的。而这附近的地形,吴年很熟悉。他的兵翻山越岭乃是天生的本事,从成山堡附近到达北山堡附近,也就是三四十里山路而已。他们连夜赶路,轻轻松松。简单来说,他们打了个时间差。在金瑞云书信到达之前,要给金桓山也来一个闷棍。很重的闷棍。毕竟好事成双嘛。金瑞云已经挨打了,没道理金桓山不挨打。谁叫他们都姓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