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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宋少怀里的小青梅好撩人 > 第一章.离别欲重逢

第一章.离别欲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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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欲来时亦为寒,新年刚过,纽约却还是凄冷一片,机场上人来人往,来去匆匆,为着生活而奔波,有人亲人团聚,有人宛若秋季分离的枫叶。

零星的小雨,也是新年来的第一场雨,让本就寒冷的天气更为冷凝,天色灰朦,车辆掠过,溅起若珠水花。

“原以为纽约华然的雪能够留住你的。”一道低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余笙回过头,对那人浅然一笑:

“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bj城的初雪,也没有见过江南的细雨,见过之后,纽约的雪已经不算什么了。”

黑色的风衣中是简练的白色针织毛衣,白皙的皮肤上那双美眸如潭水般清澈,红唇弯起:“师兄怎么有空来送我了?没工作吗?”

那人也穿着一身黑色风衣,一向冷冽的眼神中此刻却噙着温柔,高挺的鼻梁下薄唇微勾,男人面若冠玉,却有着不易察觉的落寞。

“工作哪能比得上你,”他淡然一笑:“什么时候回来?”

余笙想了一番,对慕以白慢慢说道:“归期啊,不太确定,不过师兄要是能调制出来曼殊沙华的香味,我或许就回来了。”

曼殊沙华气味本就清淡无比,更何况这种花也很少,至少在美国是种不出来的,她用这种方式,委婉地告诉自己,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慕以白没有把心中的落寞与伤意表现出来,他只是给眼前这个美艳的女子整理了一下衣领,“在那边照顾好自己,即便冬天过去了,还是要记得多穿些衣服,甜食与零食少吃,我现在有事情没法回国,等我把事情处理好就去找你。”

余笙浅然一笑:“你怎么比我妈还唠叨?放心吧师兄,这些我都记得住,我不在的时候你帮我照顾好师父就行。”

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余笙,不知过了多久,慕以白缓缓开口:“江,这四年来我一直有着疑问。”

余笙看着他:“什么问题?”

“为什么会做一名调香师?”他终是把心底的问题给问了出来:“你是位很优秀的人,当年凭你雅思分数,能够去哈佛与理工这些顶级大学,为什么抛弃这些,选择这份职业?”

余笙愣了一下,她并没有想到慕以白会问这个问题,白洁的脸颊染上一抹秋霞的晚晕,淡色安然,他并没有注意到。

该怎么回答呢?采以谎言,还是实诚地说自己在躲着那个人?

“大概是……”她顿了一下,随后扬起如烟火般绚烂的笑容:“我喜欢让每一处美景都填上属于它们的气味。”

慕以白并不理解余笙所说的答案,冰冷的声音响起,夹杂着他的不舍,可女孩却没有什么愁绪,而是走到不远处,冲他摇摇手。

“师兄,有缘再见。”

有缘再见……他心中默念这四个字,勉强向少女一笑,择日相见。

vip通道中,她的步伐缓慢而犹豫,偶尔间抬起头,无从所望,回眸一眼,却依然没有看到什么,心中的异样依旧没有消却。

白皙纤长的手握紧颈上那条天鹅挂坠,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心中隐隐作痛,这更像是一种预感,如同当年那样,那种心跳加速,心中悸动而痛苦的感觉。

宋瑾……不觉间,她还是低声念出了那个名字,那个在她心中藏了五年的人,那个因为一夜荒唐躲了五年的人。

已经快到飞行的时间了,头等舱却只有余笙一个人,她并没有带多少行李,大多数余家早已在国内给她准备好了,小小的行李箱中有的也不过是那些珍贵的调香蒸馏液。

空姐贴心地给她倒了一杯温水,她并没有想喝的欲望,随手拿起一本散文,漫不经心地翻看起来。

心中思绪万千,哪还能看进去半个词语,于是就津津有味地看着里面一个个精美的插图,偶尔间提上心来,翻到一个不错的诗句,便从口袋中拿出随身携带的钢笔,作了一个记号。

身旁有了悉悉索索的声响,大抵是有人进来了,余笙并没有在意,继续看着手里的书,青葱的手指点到一个句子停了下来。

古路无行客,寒山独见君。

几乎在同一时间内,一道低沉含有磁性的嗓音在她前方响起,如同一块巨石,砸进她心中的深海里,溅起的水花落到她的眼角处,蓄在眼眶中没有滑落。

“一杯咖啡,谢谢。”

好久不见啊,真的好久不见,书角轻微向下一拉,透过边际处,终于看见了那个日思夜想,无时无刻不在折磨她的那个人。

宋瑾他很适合穿西装,熨烫得恰到好处,没有一丝褶皱,他看着一份报纸,漆黑的碎发遮住了他的眼眸。

在那遥远的记忆中,他的眼睛十分好看,像是有着一池星河,里面却有着狂傲与拽,那白皙的脸庞时不时地会添一道伤痕,那时候,余笙的桌洞里,总会留一张创可贴,以青梅的名义,仔细而小心地为他贴上。

没有人能打得过宋瑾,从小学到高中,他总会是学校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宋瑾平常不会打架,一旦动起手来,不到医院誓不罢休。

他的狠让所有人都怕,他的样貌也让所有女生喜欢,尤其那双如墨色般的眼眸,好似上帝在他眼中撒上了碎星。

宋家人也试图去管教一下这个不羁放纵的少年,毕竟是宋家的独生子,未来要继承宋氏的人物。可到后来,他们发现一切办法对宋瑾都是没有用的,再言宋瑾人虽然说是狂了些,成绩却一直处在全校第一名上面,从小到大没有半点动摇,更何况宋瑾的狠,也是一位商人必不可少的因素,宋家人也就这么放弃了。

高中的时候,余笙一直在想,等宋瑾毕业后,要不然做一个花天酒地的宋家少爷,要不然就会做那种雷厉风行的黑道老大。

后来证明,余笙这个想法各猜对了一半,宋瑾他并没有花天酒地,也没有去做老大,而是凭借着极为优秀的谋略与聪慧,成功当上了宋氏的执行总裁,手中握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他做事雷厉风行,处理事情毫不留情,黑白通吃,但凡是招惹了他,下场都是惨烈的。

突然,那张报纸往下一叠,终是露出了那双眼睛,与记忆中的那双眼眸相差无几,不同的是,他完全褪去了以往的青涩,眉眼凌利,有着淡淡的冷意。

两个视线碰撞在一起,可谁都没有慌乱,她心中策着千万只马,仍是选择放下了那本散文,淡然一笑:“宋瑾,好久不见。”

余笙原本计划得很好,这个时间段,宋瑾本应该在哈佛研学,本应该在美国继续工作,本应该不会与她相见。

她绝不会让这种概率发生,可还是疏忽了,余笙心中不免泛着疑惑,明明计算好了一切,为什么宋瑾会这么巧,与她坐同一辆航班,不经意地望向周围,她愣了一下,一个乘客都没有……

而宋瑾坐在她面前,棱角分明的脸上薄唇微抿,淡然地看了她一眼。

“怎么不继续躲了?”

余笙一下子被噎住了,没有说话,她微皱眉头,看着宋瑾。

“我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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