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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章 第三章第十节【林金秤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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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刚被送来的时候就有这个标记吗?”道人问。

“不知道,当时谁都没有注意。”颜真真沉声说,“她来的时候比现在精神更差,好像只有苏姐姐的琴声可以稍微安抚她。”“她一直不说话吗?”

“只说一句话,反反复复说。”说到这里,少女低头扫了一眼自己地上斜长的影子,一双秀眉皱了起来,“马上就快开始了。”道人不明所以地看着她,想问问她什么“就快开始了。”颜真真却忽然岔开话题:“你知不知道林金秤是什么人?”

在这个温暖的傍晚,周问鹤忽然打了一个冷战,林是一个很寻常的姓,金秤也是一个很寻常的名,这三个字合起来,本来应该是个很寻常的名字。随便在哪个地方,都可以抓出一大把叫这种名字的人,然而道人知道,颜真真现在问的,绝不是其他哪个林金秤,一定是那一个,那一个让他光听名字就不寒而栗的林金秤。道人小心翼翼地求证道:“辛巳年间‘茅桥老店’那起命案的凶手?”

当墨衫少女点头的那一刹那,周问鹤有了一种错觉,仿佛这漫天的晚霞都在一瞬间被抽走了温度,他们两个顿时陷入了一团冷彻心肺的寒气中。

开元二十二年,农历甲戌年,这一年农收不丰不欠,国库不赢不亏,天下不盛不乱,几乎没有一点可以被人记住的地方,然而,如果读书人细心的话,还是可以从史料的边角处找到这么一段话:闰八月初四,青岩有灭门案,死十三人,皆开膛破肚,肠肺盈于室……积日为行脚客察,尸臭蔽天……其时有地藏石像二尊,卧于野,首绝,乡人异之……独王四失其股,赵小郎失其足,沈推子失其右臂,皆月余后现于岷江上……

“茅桥老店”,本是一座开设在瓜州苦峪城外的荒村野店,店主是一个五十出头的本地人,勤快本分,老板娘是从江西嫁来,颇为泼辣刁蛮。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女儿名叫林金秤,十五岁,幺儿名叫林疏美,死时年仅六岁。瓜州本不是一个热闹的地方,夫妻两精打细算,也只是勉强糊口。另外还有一个帮工的伙计沈推子,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现年二十一岁,六年前颠沛到此被两夫妻收留。一个厨子兼马夫袁坤六,三十岁,乃是老板娘的外甥。案发当日,客店中原本住了三个从关中过来的布商。中午时分,又来了两从个昆仑山来的药商,到了傍晚,住进了一个落魄的道士,用过晚饭,又有两个公差押解着一个刚抓获的强盗在这里入住。加上店主伙计一共十五个人。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已经没有人能说清楚了。到了第三天,三个行脚的客商来到“茅桥老店”,发现门窗紧闭,快晌午了也不见冒出炊烟,便打开了店门。很快他们在大通铺和店主屋内分别找到了十三具支离破碎的尸体,根据当时的记载,死者都被剖开,内脏被堆在了屋子中央,在八月的热浪中散发着难以言喻的腐臭味,一团团的大头苍蝇正在内脏上方盘旋。据说看到这一幕的商人们一直吐到了官差来,官差们在店主人房间的床底下拉出了满是鲜血的店主人女儿林金秤,并在女孩藏身的床底下找到了一把尖刀。

后面的事开始变得荒诞起来,林金秤在公堂上承认杀死了她的弟弟林疏美,但是她却否认其它所有的罪名。她甚至暗示所有的人都是她年仅六岁的弟弟林疏美所杀。衙门当然不会相信这种话,在之后的调查中人们发现十五岁的林金秤同二十一岁的伙计沈推子有奸情。后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林金秤于次年秋后被问斩,据说在行刑的时候她依旧坚称自己是冤枉的。

到此为止,“茅桥老店”命案可以结案了,但是依旧有两件不可解释的事情,其一,距离老店大约一里之外有两尊地藏王菩萨的石像,据说是前隋的遗物,案发后人们发现石像倒卧在荒草中,头颅不见了,遍寻各处也寻不着。其二,老店中的尸体,有三具各自少了一个部分:马商王四少了一双大腿,捕快赵小郎少了右足,伙计沈推子(也就是同凶手有奸情的那个人)少了右臂。一个多月后,有人在六百里外的岷江上发现一只深红色袋子,这三件残肢都被装在了袋子里。根据当事人的回忆,那只袋子吃足了水,被用一条红色的绳子系在江边的一颗树上,被发现时已经在河中一浮一沉泡了两三天了。袋子和绳子都被剑南道收藏着,看过的人都表示,虽然已经浸泡得发了黑,依旧可以看出这是大富人家的物件。

“为什么问我这个?”道人低声问颜真真。

“因为……”话音刚落,三星望月上传来了连绵不断的钟声,这是提醒万花子弟晚膳的时候到了,空地上的人三三两两地起身,收拾一下打算离开。就在这时,白姬忽然毫无预兆地猛地站了起来,夕阳下一双空洞的眼睛睁得圆圆的,仿佛正注视着前方的某处,接着,她嘴里传出冷漠却又清晰的一句话:“林金秤冤枉,林金秤冤枉,林金秤冤枉,林金秤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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