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懵了,一个小小的乞丐哪来的勇气?
其中一位青年冷笑一声,挑着眉毛轻蔑地说:“就你?连李神医都没有办法,你却说这件事情对你来说轻而易举?开什么玩笑?”
其他人虽然并未开口,脸上的表情却出卖了他们,大多都是这个意思。
李乘风想要解释,却被周云拦下。
此时若不拿出一点真本事,就算是有一百张嘴,也难辩驳。
只见他随手拿起一旁的古董瓷碗,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看得众人一阵心惊肉跳,还以为是周云发了脾气。
那脾气暴躁的青年就更是忍不住吼着说:“你干什么?这可是我们家的宝贝!你知道这其中的价值吗?”
旁边的人也跟着附和。
“别再给李神医丢脸了,赶紧滚出去吧!”
“我们庄家不欢迎你!给我滚!”
“以后你可别出现在我们面前,否则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他们都瞪着眼睛,恨不得把周云的骨头捏成石灰粉。
转瞬间,却见着一缕黑烟飘起。
惊讶地低下头去一看,才发现这黑烟是从碎掉的瓷碗中飘散出来的。
里边已经变得黢黑,像是受到了污秽之物腐蚀。
人们都惊讶了,庄九问更是忍不住开口:“这是怎么回事?”
周云淡淡解释道:“这些古物都受到了污染,积累了阴邪之气,长期使用非但不能强身健体,反倒会损伤元气,而且,受污染的,肯定不会只是这么一只碗,应该还有其他的东西。”
他回想起进来,之前在门口看见的那两棵树,就越发确定。
庄九问还在惊讶,同时对周云的话表示怀疑:“不可能吧?这些可能是我花大价钱买回来的古物,怎么可能会对我们身体造成影响?”
“你不相信我?”周云冷冷瞥了庄九问一眼。
他今天是受李乘风所托,来解决问题。
若是不受信任,又何必死皮赖脸,白费力气。
庄九问面带犹豫,李神医却说:“周先生,就请你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吧,一切后果由我负责。”
听得此话,庄九问再也无法多言。
得到首肯,周云便开始在屋内大肆搜寻着,但凡是遇见一点带有邪气的东西,就会通通砸掉。
看得众人是一阵心疼,却又不敢吭声。
他们越发感叹周云的神奇手段,直到周云站在一面铜镜前。
庄九问忍不住惊讶的大叫:“小兄弟,你该不会是认为这面镜子有问题吧?”
他紧张得浑身都在颤抖着。
这可是他家里最值钱的宝贝,耗费了整整十年,才托人从国外运送回来,过程更是千辛万苦。
如果说要砸碎这面镜子,他可承受不了。
然而,周云却点了点头,而且还说:“这面铜镜,就是污染的源头。”
说完,他的眼神凝聚起来,面色变得严肃了许多。
庄九问心里咯噔一声,差点没晕过去。
下一秒,就见着一个骷髅头从铜镜里飞奔而出。
“桀桀桀!”
它发出诡异的笑声,在众人头顶盘旋。
人们吓得脸色惨白,双腿直颤,没想到家里居然还真有这样的东西。
然而,周云大喝一声,骷髅头居然直接在喝声当中消散。
众人望着空空如也的天花板,还有些迷糊。
“这,这就完了吗?”
“那张东西已经被祛除了吗?”
“该不会还躲在什么地方准备暗害我们吧?”
他们都还在提心吊胆着。
周云却高声道:“你们不用再担心了,阴邪已经被我消除。”
人们先是一愣,接着便是狂喜。
其中最高兴的恐怕就是庄九问了。
铜镜总算是完好无损的留了下来,同时又驱赶了这些不干净的东西。
他赶忙来到妻子身边,阴邪祛除了,那妻子的病应该也就好了吧。
可是,他回到床边,看见妻子却还是如同以前那般模样,脸色惨白。
便焦急地问着周云:“小兄弟,我妻子这是什么情况?她怎么还没恢复?”
周云依旧显得极为平静,轻声道:“她不过是受病过久,损失了元气,只需要用药过后稍加休息就能恢复原状。”
说着,他就取出李乘风给他的药材包,挑出其中几味药,直接在手上用灵气将其萃取成了药汁。
看着这一神奇的手段,众人眼睛都直了。
这时他们才相信,周云真的是一位比李乘风还要厉害的神医!
李乘风的孙女,李月嫦同样闪烁着美眸,其中的惊讶不言而喻。
周云萃取药汁后,将其全部涂抹在了庄夫人的脸上。
当药汁全部被吸收,庄夫人便缓缓睁开了眼睛。
她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醒来时都还有些昏沉。
嘴里喃喃道:“我这是在哪儿?”
庄九问喜极而泣,抱着夫人哭了良久。
安抚好夫人的情绪之后,这才来到客厅,激动的握着周云的手,说:“小兄弟……不,小神医,今天的事真是多谢了,若不是你,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周云看着这样一个严肃的人,为了自己夫人而痛哭流涕,心也跟着软了一些。
“不用客气,我也不过是受人所托。”
他将目光放在李乘风的身上。
庄九问立马就反应过来,周云的意思是让他记住李乘风的恩情。
“小神医用不着担心,我们俩是多年的好友,自然是不会忘记他的。”
说着,他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兴奋了起来。
“小神医,我看你今天展露出来的手段,像是对古物灵物都有些了解,正好,我在龙湖山庄有一座带有古韵的别墅,为了报答今日的恩情,这别墅就送给你了。”
他冲管家招了招手,管家立马就送上了一串金制的钥匙。
单论这钥匙的价值,恐怕都得在十万上下。
周云眼皮挑了挑,不免感叹大富人家的出手阔绰。
正好他又无家可归,便点头答应收了下来。
临近中午,李乘风要回药房办事,周云便也跟着离开。
留下了庄九问的电话,在众人热情欢送中离去。
刚走出一个路口,来到马路边。
马路刚刚被清洗过,路边还有积水,一辆车就横杀者停在他的面前。
掀起了一层水浪,打在他的身上,衣服瞬间湿透。
“哎呀呀,这是谁呀?这不是周云吗?”
车窗摇了下来,一个染着红毛,挂着耳环,戴着墨镜的青年故作惊讶地叫着。
在副驾驶上,还有一个长相妖娆,穿着异常单薄的女生。
他们都用戏谑的目光看着周云,就像是在观赏动物园里的动物。
周云认出了他们,以前的大学同学。
男的叫朱常,仗着家里有钱,常常欺负别人,撬过不少人的墙角。
不知道有多少对情侣都是因他而分散。
女的叫叶媚,一个纯种拜金女,见谁有钱就扑到谁的身上。
周云现在都觉得自己当初瞎了眼,居然会喜欢叶媚这样一个女生。
当初为了她,一个月一千块的生活费,硬生生节约出九百块,只为存钱买礼物。
礼物她收了,却毅然决然地投入朱常的怀中。
还反过来嘲笑周云,说:“像你这样的穷光蛋,狗都不愿意和你在一起!”
而朱常,则是以此为由,找过周云不少的麻烦。
在他课本上抹上狗屎,又或者是撒尿到他的水杯里。
诸如此类的恶作剧数不胜数。
周云静静地看着他们,像是在看两个白痴,不想和他们纠缠,转身便要离去。
可朱常却不会轻易放过他,见他要走,立马把车别了过来。
嚣张地说:“你这是要去哪儿啊?不如让我带你一程吧!”
周云摆手道:“不用了,我认得路。”
朱常不依不饶,继续追问:“别客气嘛,坐车不是要快一些吗?难道你是去哪儿的贫民窟,不想让我们知道?没关系,就算是你住在垃圾堆里,我也会送你过去。”
说完他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周云瞥了他一眼,平淡道:“不,我是要去龙湖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