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汐汐整理了一下记忆,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君洛晨,今年二十岁,从小跟着师傅长大,亲生父母不详,现为“洛钰轩”的幕后老板。
不过这人大概是心里有什么毛病,所以导致在这普遍早熟的年代二十岁了还没有成亲。
凌汐汐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睡袍,开门出去了,阳光斜斜的从墙头照耀着院子,满院子的竹林更显的主人清幽,淡然。
微风吹拂过竹叶沙沙作响,带来一阵阵竹香,泥土里的嫩笋刚冒出头。
凌汐汐看的眼睛都直了,双手抚上已经饿的瘪瘪肚子,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凭着记忆直奔饭厅而去。
出了院子便与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撞个满怀,仔细一看这姑娘两条马尾辫长长的垂在身后,柳眉杏眼,小巧的琼鼻,粉嫩嫩的殷桃小嘴,脸上还有点婴儿肥,看起来就像一个年画娃娃。
可不就是记忆里五六岁时君洛晨从路边捡回来的小丫头语萝吗?
凌汐汐清了清嗓子,学着君洛晨的声音道:“你这丫头,慌慌张张的作甚,一个大姑娘了,还这么没规矩?以后看谁敢娶你。”
语萝抬起小脸儿委屈巴巴的望着眼前的人:“公子,我在厨房新研究出了一道菜品,我尝着味道还不错,特意邀您去尝尝,谁知道刚过来就撞上您了,您还凶我。”
一双杏眼好似委屈的能滴出水来,凌汐汐心一听又好吃的口比脑快:“真的?在哪?快带我尝尝去。”
话出口又觉得不对,君洛晨那样沉稳的性子可不会说这种话。随即补了句:“好了,看你那委屈的样子,我错了还不成吗?为表歉意,以后我天天陪你吃好吃的如何。”
语萝一听便来了精神,一边拉着‘君洛晨’往外走,一边嘴里叭叭道:“真的吗?太好了,以前让公子陪我吃好吃的,您总是爱搭不理的,现在终于愿意跟我一起了。”
凌汐汐心想,我可真是太聪明了,不仅收买了人心,还能光明正大的大吃特吃了,就算是吃得再多也没人会怀疑了,想想就觉得开心。
还来不及观察周围的风景就被语萝拉着到了饭厅,刚坐下便有丫鬟小厮端上来一碗白米粥,小咸菜和银耳莲子羹。
凌汐汐看了不免有点失望,这早餐也太过于简单了点,这君洛晨对吃的可真是不上心,白瞎了他有这么多银子!
随后语萝端了一盘子色泽红润的红烧肉过来,人还没走近香味就远远的飘了过来,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增。
凌汐汐哈喇子都快流下地了,这才像是人吃的嘛,喝什么粥嘛?吃肉才是人间乐事。
她发现君洛晨与她刚好相反,君洛晨吃东西是为了活着,而她凌汐汐活着是为了吃东西。
红烧肉刚上桌凌汐汐就迫不及待的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甜而不腻,入口即化,味道好极了。
“小丫头,过来坐下,本公子今天陪你一起吃。”一边招呼语萝,手上动作丝毫不慢的舀了一勺子粥放进嘴里。
语萝也毫不客气,随即在一旁的凳子上坐下,捧起一碗粥,两人你一块我一块的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