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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君子无故玉不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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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月之下,刺骨寒霜。

谁也不会想到,这幅奇异景象,出现在一个小镇上,最普通的宾馆房间里。

“谁是十里雪?!”

与世隔绝的轰天啸鸣声中,陆晓齐怒声问道。

知道问题是什么,才能解决所有问题!

善玉师血脉压制,是万千玉灵的天敌,在陆晓齐威压之下,龙佩之灵仍然十分倔强,此刻不但不收去锋芒,反而越发放肆,陆晓齐血脉偾张全力束缚,一丝不敢放松的同时,不得不承认,这是他迄今遇到最强大的对手,不由得暗暗咬牙:

初见时,当真小看它了!

双方都是雷霆之怒,左右一白一红两弯灵光势均力敌,激越如潮!

这玉灵被激怒,遇神杀神的气概,陆晓齐心里是异常喜欢,越是这样,就越想征服它。

老祖宗说了,红色玉灵遇之必诛,陆晓齐不爱听。

他横臂当前,凝神蓄力,一掌封印硬扫过去,红灵像是溅血一般破散开来,爆发力被击破,立显颓势。

玉灵缓缓褪色化在陆晓齐手心上,残红一片余光却将他全身笼罩……

小小的宾馆房间,瞬时化成一片荒原。

“十里雪!”清越一声呼唤,陆晓齐平静回头,只见月下一把长剑插在地上,那潇洒青衫客春风满面,立于长剑旁,看向远处向他奔来的素净女子。

女子跑近了,陆晓齐看清,是个明眸皓齿的美人,素心清简,长眉入鬓大眼微唇,最简单的发髻,最普通的装束,都盖不住她的明辉好颜色。

“真正的美女啊!”陆晓齐不由得心向往之,与此同时他否定了一件事情,这女子,绝对不是梨花树下的闻花公子。

身高不对,身姿风貌更加不一样,差点意思。

闻花公子单单一个背影,就让陆晓齐惊为天人,恨不相逢,恨到咬着被角睡不着觉;这美人虽然极为难得,但说到遗世独立、倾城倾国,尚不如闻花公子。

女子与青衫客执手,相视一笑,颠倒众生,正是金风玉露一相逢,胜却人间无数。

“啧啧啧!美则美矣,却不是绝配!只是我的闻花公子在何方啊!”陆晓齐摇头咂嘴。

“你也觉得他们不配?”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陆晓齐身边凭空多出一个人影。

陆晓齐追剧太过专注,被这人吓了一跳,转脸一看,眼前一亮,脱口喊出:

“闻花公子!”

眼前这人白衣胜雪朗眉星目,此时散发轻束,月晓风清,气质疏阔出尘,如瑶池仙品,一切美好的词语都配得上他,端的一副仙人姿态——若不是眼中充满杀意。

这一个瞬间陆晓齐的脑回路清奇,他想的不是闻花公子怎么能看见他,而是闻花公子竟然真是个风雅男子,太可惜了,而且这美男子竟然跟他兄弟青衫客抢女人?肯定是抢女人,不然哪来那么大的恨意?

陆晓齐不管,他认定追星成功,一把抱住此人,哈哈大笑:“抱到了抱到了!我抱到闻花公子了!”虽然穿透身影,怀中尽是虚空,实际上触碰不到,但这事儿陆晓齐他自己说了算。

闻花公子的杀意未敛,倒是因此浅笑:“要是在从前,你就死了。”他顿了一顿觉得不对:“或者,成为我的朋友。”

陆晓齐心道这不是典型的欺软怕硬吗?不对,人家这是有段位的,叫做英雄惜英雄。

“做朋友做朋友!现在也能做朋友!”陆晓齐一叠声的欣喜难耐。他看见闻花公子腰带上的龙佩,明白了:“龙佩是你的,你有意识,是玉灵当年护主帮你留下的残魂,原来刚才跟我打架的是你啊!一缕残魂还如此厉害,在下佩服佩服!”

陆晓齐知道,古人对玉器本就比较神化的,认为玉器百邪不侵,所以人活着的时候看重玉佩,死后还要被用来作为陪葬品,他们用金缕玉衣,可不是现代人想象的为了保证尸体不腐,其实是为了从头到脚保住精魂,附着在玉器之上,待到合适的机会渗透转生,腐草为萤!

恰巧这龙佩是强大的,主人的执念让它牢牢护了这一抹残魂。

闻花公子笑着点头又摇摇头,陆晓齐觉得他美丽绝伦的脸配上那副笑容,太危险。

只见他负手看着篝火堆旁你侬我侬的一对璧人,慢条斯理沉着说道:

“跟你交手的是在下,但龙佩,是连川的。”

“啊,啊?”陆晓齐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顺着闻花公子眼神看去才明白,

“哦……连川!青衫侠客的名字,叫连川啊!好名字!”

陆晓齐击节赞赏,还是古人名字大气精致,想了想赔起笑脸小心翼翼问他:

“那…凤佩,是不是还在连川身上?他在哪儿?”

听到这一句问话,闻花公子似乎不堪重负,这神祗一般的男人,昂首紧闭双眼,深深呼出一口郁结之气:

“这就是我,要为连川做的最后一件事。若我终究做不到……”

末了声音无力,他的表情绝望如同堕仙,如果他能有泪,此时必定梨花融雪。

“我帮你。”陆晓齐想都不想,这个人,他必须帮,没有为什么。

闻花公子,终于深深看他一眼。

这一眼,一眼万年,定格在陆晓齐人生的记忆中,从未忘却。

随着闻花公子的铺叙,他的记忆也在陆晓齐眼前滚滚归来:

“连川与我,在大漠孤烟中相遇,那时我在烤一块肉,他满身风沙,扛着剑大摇大摆走过来,拿起就吃,我虽然不饿,也不讨厌他,或许是因为长日无聊吧,就以此为名跟他在沙漠打了一架。

那一架打的十分不爽,因为连川一边吃肉一边跟我打,我虽然也是只手一扇,不打算占他便宜,可他终究是一心两用,最后一口肉下肚时,与我堪堪打个平手。

我自诩清高目无下尘,遇见他之前从未输过,自然十分不服,请他全力以赴再比一场,可他却说,好不容易肉进了肚子,打架用掉了太可惜,等公子有酒或许还可。

我听了他的话信以为真,不谙世事地将我亲酿的一小壶梨落酒尽数给了他,他一口饮尽,大赞好酒,天下当以此酒最尊,我心中高兴他识货,继而请他出手,可他却说醉了,他醉了就不能打了。

我被他戏耍自然恼怒,要强拦他去路,他却一口报出我的名号,我这才知道,与我交手的不是旁人,而是江湖上与我南北齐名的,北侠连川。北侠连川一笛一剑驰骋大漠,江湖盛传他的笛子从未出手,因为他的醉里挑剑已然独步天下,但是他的笛音却能碎石击鼓,杀人于无形,更胜剑术一筹!

知道他是谁,我就更不愿意放过他了,他无奈说有急事要办,便将他随身一块龙凤玉珏中的半块,给了我。”

说到此处,闻花公子含笑停住,陆晓齐面前的玉灵记忆也定格了,天地一片苍茫之中,青衫客笑眼盈盈,正托着一块洁白的玉佩送到闻花公子眼前,画面中的闻花公子剑眉微蹙看着他。

陆晓齐看着画面也挪不开眼睛:“喂!我能不能问问,当时你在想什么?”

闻花公子此刻戾气全消,轻笑一声:“当时我在想,君子无故玉不离身,见玉如见人,他怎么轻易将如此重要之物给了我。我就那么,鬼使神差地将这龙佩接了过来。”

陆晓齐撑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他拿玉佩赔你肉?”

闻花公子嗤之以鼻:“当然不是!他说这是君子约定,他会为了这块玉佩去南淮找我,比试一场不论输赢,就取回玉佩。我与他击掌一言为定,自此放过他,路口道别,回了南淮。”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像是重新陷入回忆之中。

陆晓齐怕他稳不住情绪,立刻插话进来:“南淮,所以你的名号是南淮闻花?”

文气了些。

闻花公子摇摇头:“是南陌闻花,我武学世家,江湖地位颇高,家规甚严,自小从不与外人结交,每次武学排名,江湖中人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他们谁都不认识我,故给我一个陌字,我一直听闻连川的名号,猜测他会是怎样的神仙人物,那日见到,原来神仙二字跟他不沾边,他是可以在红尘中打滚、傲视一切的热火烈骨,我对这样的他羡慕不已。连川他,是我真正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

陆晓齐想到那句“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心中浩然之气荡然升起:

“那本闻花剑谱,就是你著的吧?是不是很厉害,后来打得过连川吗?”

闻花公子仰头哈哈大笑起来,陆晓齐眼里,他是在哭,只是没有眼泪罢了!

他狂笑十数声,凄然收住:“我之所以得闻花公子之虚名,是因为我好雅观、爱焚香,用扇子,从不屑用冷刀冰剑这等利器,闻花剑谱,是我后来用他的、他的满酌剑,模仿他的身形,悟出来的剑道!为他而作!”

满酌。好气魄。

好潇洒的剑客!

“然后连川真的去找你了?”

闻花公子的眼神越来越悲哀,那赠送玉佩的画面随着他心神松动失散,伴随着他痛心疾首的一声长叹:

“我不该让他来南淮找我。这是我,一生之悔!”

这句话说完,他红了眼,别过脸去,不再看那画面。陆晓齐见状吓得捏好口诀,有备无患。

画面之中,青衫的连川飞马入关,途中自匪徒手中顺手救下一名异族女子,那女子说她来自沙陀族,是从家中逃婚出来,名唤十里雪。

听到这个名字,陆晓齐紧紧盯着闻花公子握紧的指节,小心提防问道:

“你在江湖久负盛名,杀过很多人吧?”

闻花公子亦哭亦笑:“血腥肮脏,遇见他之前,我从不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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