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之后,饭店里应该又发生了许多事。因为本来宽松了些的门禁,又变得严了起来。裴秋成变得忙碌,他脸上的黑眼圈一天比一天眼中,甚至有一天早晨,盈袖看见他的靴子上沾染着泥浆和草屑。这应该是码头附近河滩上带着冰碴的动土化了之后的样子。
注意到盈袖盯着他的脏靴子,裴秋成窘迫地收了收脚。
“我都看见了,进来坐会儿。”盈袖促狭地笑了笑,邀请人到沙发上坐下。“你可吃了早饭?”
“吃过了。”裴秋成乖乖地答道,“兄弟们一起吃的,包圆了老板一整屉包子,还喝光了人家一大盆猪血。”
“那正好,你在我这里喝杯茶消消食,也不会耽搁接下来的工作。”
太早了,天还蒙蒙亮呢!裴秋成敲门时,盈袖正打着哈欠从厕所出来,她还打算躺回床上去睡个回笼觉呢。光线太暗,盈袖伸手拉开了茶几上的台灯,黄澄澄的光洒出来,只照亮了茶几附近的位置。
盈袖随手抓了散落在胸前的碎发向后拢了拢,这才微微前倾身子去拿那个架在炉子上的壶。这又不是之前那个茶壶了,仔细看就知道,即使在饭店住,盈袖的日子也过得精致地不得了,光可以架在炉子上烧的壶,她就有整整一排。
左手端着那个壶,盈袖将右手伸进茶几中间的隔层里,随便摸了个杯子倒满给裴秋成递过去。
这杯子也不是几天前不合时宜的玻璃杯了,而是饭店特意送过来的,细瓷镶边儿茶杯,带柄的那种。裴秋成双手捧着那杯温热的茶,下意识喝了口。入口微咸,回味却是奶香,他惊讶地挑了挑眉。
盈袖没有注意,她将壶放回去,用火钳拨弄了两下那个一直没有熄火的红泥炉子。果然翻出了还未烧完的碳,盈袖松了口气,又加了几块进去。
这下火重新旺了起来,盈袖靠在沙发背上,用手掩住唇,不着痕迹地打了个呵欠。其实她沁着泪珠的眼睛早就出卖了她,不仅如此,刚刚来回动作,也让她本来拢好的头发重新洒满了肩头。
灯下看美人,是一种享受。裴秋成拘谨地将脚极力往茶几的另一边伸,想要将它们放到盈袖看不到的地方去。他觉得自己和这个房间,尤其是这房间里的女人,是极为不相称的。他沾满了泥的鞋子,一夜未换的衬衫,甚至是长出了细胡茬的下巴,都是那样的窘迫,唐突了佳人。
盈袖没有在意,困倦已经侵袭了她整个大脑。好在她还记得自己请裴秋成进屋的初衷,她走到鞋柜那边,从里面掏出了一双饭店提供的男士拖鞋,又径直走回来,蹲在裴秋成脚边,示意他把靴子换下来。
“别格格,这可使不得。”裴秋成赶紧站起身来往后躲,他起的急,茶杯里的奶茶荡了出来,泼到了盈袖的衣服上,沾湿了她的衣领。
盈袖后知后觉地用手去擦,反倒沾了一手的黏腻。她嫌弃地蹙了蹙眉,将拖鞋扔下,自己站起身来。
“我去洗漱间清洗一下,你自己换好了鞋,将脏靴子踢过来给我。”命令般地吩咐过,盈袖就那样踢踢踏踏地走进了洗漱间。
秋成站在原地,手里还捧着那杯只剩了一个底儿的奶茶。他动了动喉咙,突然觉得非常渴,忍不住仰头将杯里的奶茶喝了干净。
热乎乎的奶茶给了他勇气,他慢慢地坐下来,手缓慢又坚定地去解鞋带。这一刻,裴秋成的心是复杂的。一方面,他的灵魂已经迫不及待地飞进了那个小小的洗漱间;另一方面,理智在努力阻止这一切已经唐突了的举动,告诉他现在起身离开才是对的。
洗漱间里,对着镜子,盈袖用冷水拍了拍脸,勉强精神了几分。她拿湿毛巾擦掉了衣领处沾染的奶茶,呼吸间又发现自己还没有刷牙。
用带着隔夜口气的嘴同人讲话,多少有些不礼貌。被瞌睡虫占领了智商高地的她立刻拿起牙刷刷起了牙。
时间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盈袖放下牙缸,用水冲洗了沾满牙膏泡泡的嘴,带着水汽重新抬起头的时候,裴秋成才拎着他的靴子闯进镜子里。
“怎么这么慢?”盈袖抱怨了一句,手里则利落地将靴子接过来放到洗手台上。
因为不知道靴子是否防水,盈袖拿了一条毛巾,沾湿了慢慢擦掉泥土。这活她做起来很熟练,这年头讲究个保养,任何皮具要想延长寿命,保养都是必不可少的。甚至为了保养的专业一些,盈袖还亲自去上过几节这方面的课。
“格格,我……”自己来?
“你今天还要继续熬在饭店里吗?你们长官都把人往死里使的?”盈袖从镜子里看了一眼裴秋成的黑眼圈,这里光线亮,看得更清楚些。“你洗把脸,再把胡子刮一刮。”
“好,好的。”裴秋成站到盈袖边上,打开手龙头,水顺畅地流了出来,他眼睛愣愣地盯着盈袖,就是不把水往脸上撩。
“你等什么呢?”盈袖擦完一只鞋换另一只的时候,余光看到这只呆头鹅,好气又好笑。
被催促,裴秋成才回过神来,他立刻红了耳根,将水往脸上撩。
“袖子!”盈袖提醒到。
裴秋成又慌忙地挽了袖子,重新洗脸。
饭店里都会备一些干净的洗漱用具放在那里,盈袖将擦好的鞋放到一边溅不到水的地方,又回身帮忙翻找那些东西。
香皂,牙刷,牙膏。
等到裴秋成在下巴上打好了泡沫,盈袖这里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剃须刀了。她想了一会儿才记起,之前来更换毛巾的服务生看她们这屋用不到,就将剃须刀拿走了。
没有办法,盈袖翻了翻,从杯桶里翻出了自己的刮眉刀。
“我来帮你吧。”
“格格,今天不……”刮胡子也可以的。
“不什么?”盈袖手快,此时她的小刀已经贴上了裴秋成的脸颊。小刀锋利,害怕不小心割出伤口来,盈袖用指腹抵着,小心又轻柔地慢慢滑动。
“没什么,今天谢谢您。”裴秋成随着盈袖的动作微微仰起头,他半合着眼,静静地享受着“神”的垂帘。
“用不着。”
时间似乎回到了十几年前,扎着两个小辫子的格格牵着高头大马从后门偷偷溜出来,一眼就看见了蜷缩在墙角瑟瑟发抖的小乞丐。她站在那里犹豫了一下,将自己黑色的狼皮斗篷解下来盖在小乞丐身上。
“你先盖着,等冬天过了,就拿去当铺换些银钱,给自己谋条出路吧。有手有脚的,做点儿什么不行?”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就响在耳边。
那件斗篷可真暖和,裴秋成抬起头,看着这个穿了一身骑马装的姑娘,认真地道了句谢。
“用不着。”格格没了斗篷有些冷,她抱着马脖子艰难地掉了个头,打算回到府里去。“谁若是要抢你的衣裳,你就告诉他这是寿比胡同的小格格送你的。还有,当的时候多拿些金银,那东西是硬通货,比钞票好用多了。”
那件斗篷温暖了裴秋成一整个冬天,等到开春,他听话地将斗篷当掉,拿到了一大笔钱。用这笔钱,裴秋成读了几年书,毕业之后,被分配到了敖东当警察。
其实秋成不想离开敖东的,哪怕根本见不到格格,只跟她同时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就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可是,格格不在了,她漂洋过来,去了那个秋成可能这辈子都没有指望到达的大洋彼岸。
既然如此,被分配到哪里,又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