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抱着不松手,大火越烧越旺,直到所有人化为灰烬,女人在火焰中来来回回寻找着孩子,大火彻底熄灭那一刻,周围所有的幻象消失,我和陈无忌并没有上那辆大巴车,而是依旧站在原地。
想起刚才的遭遇,我质问道:“你是故意坑我?”
陈无忌眼神似乎在看向别处,我转过身,突然看到那位红衣女人跪在一旁,第一时间的确被吓了一跳。
这时陈无忌走过去,他将手搭在女人的额头,缓缓道:“你的孩子,我帮你超度,扯断枷锁放下执念,安心去吧。”
女人缓缓磕了个头,没有任何语言,她的身体一点点消散,直到最后化作一只黑色的蝴蝶。
陈无忌念了一声佛号,将蝴蝶放飞出去。
想起刚刚诡异的事情,我问他为什么我会看到大巴车,还有那个阿德是怎么回事?咱俩明明一起上的车,还坐在一起,怎么好端端的,我却差点被烧死!
话刚说一半,陈无忌突然出手拍在我的心口,然后有一团黑影被他拽了出来,那是一个面目模糊的鬼婴,十分凶戾,他一抬手,将鬼婴收入袖口,然后说道:“识阴所化十种阴魔,第一种便是因所因执,这女子阴魂已经困在这里几十年,走不出自己的执念,结果大实寺逃走的阴魔受她感召,二者一旦相互成全,会化作戾魂,牵连很多无辜的人。”
我指着自己,刚刚他在我心口拽出去的鬼影,就是女人执念所化的魔,也就是说,我差一点被阴魔附体,于是我气愤道:“所以,你就把我豁出去了?”
“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走吧,跟我回寺里。”
陈无忌大步继续前行。
看着他的背影,我竖起灵官指,你他姥姥的,什么玩意儿啊!
大半夜我们俩步行走回市里,之前的大巴车是三眼老魔故意引我来的,如果我点了烟,就是借了对方阳火,一共点了两次,是双肩火,最后一次多亏被陈无忌阻止,否则真点燃了,我也就废废了。
至于那个女子,我也懂她的遭遇,在道家称之为“心地狱”,若堕入其中,会像困在时间循环里,永远无法离开生命中最痛苦的那一天。
无明幻影,罔象虚无,唯有“破地狱”方能令其大梦初醒。
回到大实寺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一进寺里,我又能感觉到无数充满敌意的目光,待陈无忌便将阴魔送入佛龛之下。
罗森告诉我,住持交代过,只要我回来,立刻去找他。我来到僧舍,推开门看到住持已经修成“不倒单”,无须倒睡,仅打坐便可休息,见我来了,住持睁开眼,继续道:“抓三眼老魔,还希望张施主继续配合。”
我双手抱拳:“事情我也有责任,能出上一份力,大宝自是责无旁贷。”
住持点点头,说道:“那好,你现在把衣服脱了。”
“脱衣服?”
我不理解住持的这个要求。
住持平静道:“需你来做饵,引出三眼老魔,为了保证安全,需要在你身上写下大藏般若咒,只有这般做法,才可以保证不被三眼老魔所害。”
“我就在寺里等着?”
住持说:“借阴身,出魂为饵。”
“第三样东西呢?”
“那是你个人因果机缘,老衲不便多说。”
在住持的交代中,我按照他的要求脱下衣服,盘膝而坐,随后罗森端着笔墨推门而入,在大实寺我并没有任何的防备之心,如果一开始住持要害我,肯定早就动手了,最主要他是有道行的僧人,那种精纯的佛法,心思邪恶的人,是绝对修不成的。
罗森让其他僧人把窗帘全部拉好,由住持负责做法,找来七名僧人,把我围在中间,他坐在我的对面,他们每个人手持金色细线,脚下点着一盏油灯,将我交替缠绕,而住持手持毛笔,在我身上不断写下经文。
经文持续的时间很长,四周僧人不断念经,随着火苗摇曳,每个人的身影也开始晃动,变得不是那么的真实,我听着他们的声音,感觉特别困,很快便闭上眼昏睡过去。
再次睁眼,发现我竟然站在热闹的街道上,这里车来车往,行人匆匆而过,之前的经历仿佛都成了梦境。
耳畔忽然传来住持的声音:“张大宝,找到他,用望天犼的牙齿戳他的两只眼睛。”
我摸向兜里,两枚牙齿如同匕首一般锋利。
这条街我看起来很眼熟,不久前我去四合当铺的时候,好像经过这里,我在街道上缓缓前行,周围的人似乎看不见我,只有经过巷子时,一些野狗会冲着我狂吠几声。
在街道走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住持到底是什么意思,大街上都是人,我上哪找三眼老魔去?
当我又拐入巷子的时候,眼前忽然出现一个男子,他戴着墨镜,坐在太师椅,身前摆着方桌,上面罩着天蓝色桌布,桌上还摆着扇子、手帕、醒木。
男子忽然站起身,见他身穿长马褂,细高的身材瘦的好像麻杆一样,梳着锅盖头,大圆脑袋上毛发稀疏,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神情。
一身打扮,不是说书的先生,就是讲相声的。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看见我了,缓缓道:“今儿来一位贵客,在下就斗胆献丑,给您来一段单口!”
我走过去,惊讶道:“你能看见我?”
那说书先生旁若无人的样子,显得神神秘秘,而眼前这条巷子充其量不过两米宽度,横着一张桌子,若是在平时,这里本该人来人往,今天也不知怎么了,整条街只有我们两个。
说书先生似笑非笑,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话,而是“啪”地一声,拍了下桌角醒堂木,字正腔圆道:“风吹鼍鼓山河动,电闪旌旗日月高。天上麒麟原有种,穴中蝼蚁岂能逃。祸福因果,无处不在,信也好,不信也罢,容我慢慢道来,正所谓,乡野围炉客家坐,夜雨秋灯话鬼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