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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录制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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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岛国曾经有一个实验,在他们的某一个综艺节目上面,节目组就‘是陌生美女容易借到钱呢还是陌生丑女容易一些’,这个话题虽然听上去有一点点的无聊,毕竟很多人在心里的第一想法就是,陌生人凭什么借钱给它,是不是。{[八一中文网〈((〔〔({<w]w)w].}8)1)z]w).〕c〕o〉m

既然是建立在陌生上面了,那就表明两个人是互相不了解的。

当然,你也会说,借钱容易还钱难。

额,对于这个问题先不要考虑。

要考虑的是美女和丑女的问题。

先那个主持人就是化身为一个丑女,好吧,以前总是会说这么一句话,卸了状的女人大部分都是丑女,当然,化妆之后就是美女咯。

化妆能够变漂亮,自然也能够变丑,变成丑女的主持人好吧,无论她怎么说,结果都不会有人借钱给她,毕竟岛国的男人接触那啥片的时间总比我们华国的男人接触的时间长是不是。

那啥片里面的女主角基本上都是挺漂亮的是不是,你说一个丑女居然还敢问他们借钱,你确定不是开玩笑。

之后这个主持人又重新化了装,这下真的是变成美女了,之后的剧情也很简单,美女的主持人成功地借到了很多钱。

对此,岛国人的评价是:岛国的男人都是理性主义者,对于美女总是喜欢摆出一副风度翩翩的模样。

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丑八怪的受欢迎程度远远是比不过美女的。

或许,林梓耀的歌声里就是透露出这一种意思吧,接下来的歌词也似乎说明了这么一点。

“有人用一滴泪会红颜祸水

有人丢掉称谓什么也不会

只要你足够虚伪就不怕魔鬼对不对”

当初周幽王不是为了博得美人一笑而烽火戏诸侯么,当初纣王在女娲庙写骚诗的时候不也因为对于女娲的蔑视而引来了商王朝的灭亡么。

这些种种的原因,都说明了一个问题,美色的重要。

一曲终。

林梓耀睁开眼睛的时候,顿时被所有透视过来的眼睛给吓了一跳,我勒个去,不就是唱了一《丑八怪》而已,用得着这样吗。

“你们别这样看着我好不好,人家会害羞的~.~”

恶寒,所有的人一片恶寒,这还是刚才那个霸道总裁模样的v大么,确实不是来刷宝的。

“调音师,刚才你们有调音么?”林梓耀回归正题说到。

其中的某一个调音师下意识地看了机器设备,好吧,就只是录制了林梓耀的演唱而已,多余调音完全就没有调多少。

“没有,v大,刚才听入迷了。”一位调音师说到。

“好吧,请问接下来你们能够专心么,我们来几次就通过了,ok?”

“ok!”

“有人用一滴泪会红颜祸水

有人丢掉称谓什么也不会

只要你足够虚伪就不怕魔鬼对不对……”

在几次之后,完整的调音好了的《丑八怪》就这么强势诞生了,虽然刚才林梓耀说要几次就录制完成,可是这歌给人的震撼还是强了一点,一连录制了十五次才录好。

尤其是在唱‘丑八怪’这三个字之后的拉音时候,所带的节奏可不是开玩笑的,很多人都跟着哼了起来,这些杂音也是导致录制失败的原因。

听完完整的播放之后,很多人都平静下来了,尤其是之前那些跟着哼捣乱的人。

“v大这歌刚才第一次听的时候真的还感觉不出哪里牛,可是重复听了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好歌,不愧是顶尖的音乐人。”

“丑八怪,感觉v大似乎在讽刺什么的样子,你们不觉得么,他都戴上面具了,虽然感觉很霸道,可是也很有说明力不是么。”

“这歌应该也可以算做事摇滚歌曲吧,我在想,王峰听到这歌的时候会不会哭晕在厕所。”

“你们不考虑一下v大的唱功吗,我觉得咱们荣耀里面的歌手唱功实力能够达到v大这个层次的人估计也不多了吧。”

“期待另一歌。”

不同的人都有自己的看法,都是总归来说是围绕《丑八怪》和林梓耀的唱功的。

“那我们来试着录制《还好有你在》?”林梓耀工作狂的潜力一旦爆出来,很多人都表示自己吓尿了,尼玛刚才连续唱了那么久你喉咙不会觉得不舒服的吗?你这喉咙该不会是传说中的金嗓子吧。

镀金也没有这么夸张吧。

“v大,你还要继续?”陈沛灿担心说到。

林梓耀摆了摆手,说:“不用了,我还坚持得住,我之前在机场都已经跟那些粉丝说会上传两歌来汇报他们的,男子汉一口唾沫一口钉,说到做到。”

“那好吧。”林梓耀都不在乎,陈沛灿还能够说什么,毕竟林梓耀才是老板,他也没有那个权利要求林梓耀休息,是不是。

《还好有你在》这歌的原唱是至上励合的,唔,就是那五个曾经风靡乐坛的五人小鲜肉乐队,看他们的歌曲mv,就算是再不怎么懂的男人也知道应该如何去耍帅了。

影响一代人这句话还不算夸张。

而这歌的影响力,哎,不用介绍了,反正也如同那些不老金曲的那样每回去ktv必点的,而且拿到过的奖项也不少。

当然,《还好有你在》,额,林梓耀忘记了到底是《至少还有你》还是《还好有你在》了,反正就当作歌名是《还好有你在》吧,无所谓了。

这歌目前林梓耀是没有抽奖得到的,想要唱还必须林梓耀他自己去商场里购买,而商场里面的金曲一般价格都是比较高的,这一回要不要他在机场说大话,恐怕他也不会这么被系统白白宰一顿。

五十万人气点的价格,试问谁受得了。

不要钱的基本上都会有代价的,就像他最开始的那样给刘天王写歌,虽然刚开始的时候他确实没有想过什么的,可是之后为了版权的问题刘天王还是付给了他五十万的软妹币。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五十万想要买一《忘情水》还是可以的,但是林梓耀当时真的很少去考虑钱的问题,初入乐坛的他急需要打响名气,所以借用他给刘天王写歌这么一个代价,似乎也无可厚非。

所以不要钱的东西往往会得到比需要付出的东西的更高的回报,这不是开玩笑的。

(以上是我凑字数的,哦弥陀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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