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不向我介绍一下这位是谁?”洛秦看了眼江羡,又偏头看向走过来的风言。
江羡见对方打量自己,双手插兜,不予理会。
风言有些口渴,进了屋就去拿杯子接了杯水喝。想起洛秦说上来讨杯水喝,便又多接了一杯。
“懒得介绍,反正你们也不会有交集。”
风言将谁递给洛秦,洛秦伸手接过。“那可不一定。”
“那我也懒得介绍。”
风言可不会管这尊大佛高不高兴,反正高兴与否,他都得受着。
江羡听到风言这霸道懒散的话语,深皱的眉眼也舒展了开来。这丫头倒是一个实在人,实在的可以把人给噎死。
“你们这是同居?”
江羡上前,和风言肩并肩。“目前来看是这样的。”江羡说。
“喝完快走,我这不留你。”
天色已晚,洛秦还在这里磨磨唧唧的,风言也不好做其他事情。况且,这两个大男人和一个女人,总感觉怪怪的。
“你素来有洁癖,忍受得了与人同住?”
江羡对眼前这个西装革履的人真的是特反感,一进房门来就是各种摆姿态,就好像他才是这间屋子的主人一样。
而且,江羡感觉得出来对方明显是在针对自己,不禁觉得好笑。
针对他,是为了什么?为了风言?
“一个人太冷清了,找个人做饭,不行?”
洛秦眼神暗了暗,勉强笑了笑,“我还有事,先走了。”
洛秦迈着大长腿离开,关上房门的声音响起,江羡看着这桌上冷透了的饭菜,又看向风言,“不去送他?”
风言去开了电视机,边走边说,“我为什么要送?”
江羡眯了眯眼,还真是仗着人家喜欢你,就肆意放纵的人。
“不担心人家对你的形象有什么误解?”
风言本坐在沙发上,听江羡这么说,不禁转身过来,“这个问题,不是应该是你担心吗?”
“我无所谓,反正我这因为不尊敬前辈,得罪前辈,耍大牌这原因已经被封杀雪藏了,还有什么可计较的?”
江羡说的有些哽咽,话到嘴边,再想起那些往事,前尘似梦。
“你没想过,他是喜欢你?你这样,他误会我和你之间的关系,怎么办?”
江羡也是男人,这洛秦看他的眼神分明是有敌意的。洛秦啊,自幼便是天之骄子。百度百科上描写的就是人生赢家。颜值、能力、家世、教育、背景、成就…..都是让他不能望其项背的。洛秦在外的形象一直是冷面示人,可江羡却看到对方望着风言的眼神,极尽温柔与宠溺。
“喜欢吗?”
仿佛有什么东西从心上炸开,风言眼神闪烁。
“那还真是我的荣幸了。”
被洛秦这样的人喜欢,还真是不容易。风言嘴上说着荣幸,但真没多大的感觉。
只是有些羡慕他人还有喜欢的能力,而她的喜欢什么时候可以复活?
江羡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风言刚才那一瞬间很是落寞,落寞到让他心上一颤,有些心疼。
“刚回来看见桌上的菜,还没吃饭?”
这家伙,不会一直等着她回来开饭吧!
“快去吃饭吧!我看都冷了,用微波炉热热吧!”
头有些晕,风言也累了。坐了一天的办公室,忙着工作的事,真觉得疲倦。
“好!”
天有些凉,风言已经进了房间睡觉,江羡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思绪飞到很久以前。
江羡记得第一次见到风言的时候,那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了。
你会不会因为一个人,只是远远地匆匆一面便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
江羡是豪门世家中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十多岁的时候,父亲刚死,母亲和他便被原配夫人给赶了出来。这天下这么大,却没有一处是他的归处。
为了维持生计,江羡放弃了学业和母亲在外面兼职,住着偏小的出租屋,艰难度日。
母亲身体积劳成疾,撑了一两年便撒手人寰,丢下江羡一个人在这世上独活。
他就好像江面上的一片落叶,随波逐流,却不知道何处可以安定下来。
人情冷暖,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瘦弱的少年自小就颠沛流离,在这社会底层苦苦挣扎,那些美的、好的、丑陋的、肮脏的…..他都看过。慢慢的,他本就淡漠的性子也就更加淡漠了。
遇见风言,是一个意外。
常年奔波在外的人,久了也会累,再强大的身体都会跨。
是夜,街上每家每户还是灯火通明,不知是在狂欢什么。冬日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飘起了雪花,落在大地上,雪花很美,却也冷。寒风萧瑟,冷落多少这个时候还在外漂泊的人的心。
江羡裹紧了羽绒服,双手捂脸,嘴吹着热气,冻得直哆嗦。这几天一直忙着跑单,江羡身体已经极度疲惫了,已经好久没好好睡上一觉了。头有些晕,感觉头重脚轻,有些站不稳,走着走着,扑腾一声,江羡便倒在了街道上。
冬日里,大晚上的,街道上的行人三三两两的。见到这地上躺着一个人,也只当做没看到,冷漠离开。
家里冰箱没吃的了,风言本是想要出来买些东西回去充饥过冬,正好还可以冬眠。不料还没进店里,就看到这里躺了个人。
风言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耳朵上带着毛茸茸的耳罩,带着围巾,穿着靴子,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感受不到周围的寒风。
地上躺了个人,也不知道死了没有。风言眼神闪烁了下,这是该救呢还是不救呢?
江羡醒来的时候,见自己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心下一惊。病床前躺着一个人,江羡的角度看过去,只看得到对方的及腰长发。
这时,对方突然动了,悠悠转醒。见眼前病床上的人已经醒了,风言坐正了身姿。
“醒了?”
“这是哪里?”刚醒来,江羡的嗓子还很沙哑,嗓子有点痒。
抬眼望去,刚好看清风言的脸。虽然冬天穿的比较多,但完全不影响风言的颜值和气质。
风言有张艳丽的脸,却不显得庸俗,加上她清冷的气质,让人看着觉得非常舒服。
一眼万年,便入了心。
“医院。”
鼻尖萦绕着刺鼻的消毒水味道,江羡了然。
“昨天晚上见你晕倒在街上,看没人管你,便让人把你送了过来。医生说你过度劳累,加上胃病犯了,天气又冷,就晕倒了。”
“谢谢。”
“医药费已经付了,看你也没事了,我便走了。”
见对方醒来,风言也觉得没自己的事了,便起身离开了,留下一脸懵逼的江羡。
落魄之时,还有一个人顾着你的生死,将伱送到医院。待你醒了后不留姓名,还把医药费结了就离开了。江羡突然觉得心上很暖,暖到了骨子里。
有多少年没有这么感动过了?
遇时无心,他却丢了心。
那次过后,风言还是过着自己悠闲地生活,江羡也依旧每天为生计所奔走。
直到有一天,在广场的大屏幕上见到风言的巨幅海报。他才知道对方是谁。
风言,刚入娱乐圈的新人,凭借出色的相貌和不错的资源以及在线的演技,一炮而火。成为大江南北多少人心中的女神。
江羡记得那天他在那张巨幅海报前站了很久很久。
也不知道为什么,江羡就觉得对方给她一种很熟悉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前世就认识,却是泛着苦涩的。但就是因为这莫名的感觉,他反而进了娱乐圈。
只是没想到,她早已忘记了他,忘记了那年冬日的街头,被她救过的那个人。
或许当年她只是觉得他不过是随手而救的一个人,所以连他的相貌都没仔细看过。
原来,不经意间已经这么多年了….
风言,刻在心上还会疼的人…..
风言起夜时见客厅里灯还亮着,便走了过来。“怎么还没睡?”
“睡不着!”
风言穿着睡衣,包的严严实实的睡衣,坐在江羡对面。风言刚醒,还是有点困,忍不住一连打了几个呵欠。
“这是思考人生?”
江羡双手叉腰,摇了摇头。“没有,只是想起很久以前的事了。”
“早点睡觉吧!”
江羡和风言两个人相处的挺好,一个每天去公司报道,一个致力于自己的歌唱事业。风言因为公司的事情一连上了几次热搜,而江羡因为有谈朔带着,名声也好了不少。一转眼两个月便慢慢的溜走了。
江羡适应新环境适应的很好,虽然他演技不行,但是在唱歌上确实是有天分的。江羡刚发了一首新歌,凭借着不错的嗓音,在网上掀起一波狂潮,引得多少粉丝路人转粉。江羡的微博粉丝也在成倍的增长,从原先的3w粉丝到现在的32w。
#啊啊啊啊啊,男神声音开口跪,粉粉粉#
#麻麻问我为什么跪着键盘,因为听到男神声音苏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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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承受的住多少赞美,自然也要承受的住多少诋毁。有好的一面,肯定也有坏的一面。网络时代,最不缺的就是黑子键盘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