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是星期天。 林浅起床的时候,厉致诚已经开车去公司了。想起早晨的温存,又是一阵脸红心跳。 人逢喜事精神爽,她虽然身体有些疲惫,但是人格外的神清气爽。慢悠悠地给自己做了个早餐,想到厉致诚中午就会回来,决定去一趟超市,买点食材,中午跟他一起动手做饭吃。 周末超市人格外多,偶尔还能看到一堆人围着,不知在抢什么紧俏货。林浅心都在厉致诚身上,想起他第一天就要跟她同居,不由得心头甜滋滋的,又有些好笑。 哼……他倒算得好。两人工作那么忙,不同居就聚少离多,怎么办?肯定迟早要同居。否则望眼欲穿,她也受不了。 但两人才有了实质性关系几天啊,他就事事压过她一头。不行,这次她一定要耗他几天。难道有件事能占个上风吊他胃口,感觉好得意。哈哈哈。 买了些菜,她就回了别墅。刚过十一点,厉致诚人还没回来。她就打开电视,一边看节目,一边切菜准备着。 想起他虽然家境殷实,但在部队这么多年,也不知道平时是自己动手做饭菜,还是就吃部队的。不过看冰箱空空如也,以他的性格,也许真的是从来不进厨房。那么以后,就让她好好照顾他的胃口吧…… 正想着,就听电视的声音里,传来个熟悉的词眼:“新宝瑞”。 她放下手里的食材,抬头看过去。 还是他们昨天看的霖市经济频道。此刻,正在直播一则行业新闻。 林浅一看就愣住了。 画面中,正是一个新闻发布会的现场。许多行业内赫赫有名的人物,正在发布台前就坐。林浅认得他们,因为他们全是新宝瑞和祝氏的巨头。 正中,宁惟恺一身笔挺的黑西装,抬头正对着镜头微笑,俊朗逼人:“这一款产品,是我们新宝瑞今年的战略重点……” 而画外音,男主持人的嗓音清润磁性,无比温和。可听在林浅耳朵里,却像是平地惊雷一般,声声炸开: “今天上午十一点,新宝瑞集团正式发布城市运动功能包品牌——‘沙鹰’。 城市运动功能包的概念,还是爱达集团几个月前首创,其子品牌‘Aito’创下了惊人的市场业绩。箱包行业竞争一向激烈,如今新宝瑞作为行业领导者,也进入了这个新的市场领域,可以想象,Aito一枝独秀的局面,必定会就此改变…… 据闻‘沙鹰’还未上市,前期投资已超过数亿。更有知情人透露,之前与爱达紧密合作的台湾著名科技面料企业——明德,很可能转而成为‘沙鹰’的战略合作供应商……” ——河蟹爬过—— 《如果蜗牛有爱情》许隽番外续 这时穆晨走了过来,又寒暄几句,穆晨将姐姐送出了店门。许隽一直望着他们走远,沉思片刻,把那天出手帮他们姐弟的事,跟许诩说了,然后话锋一转:“这女孩挺机灵,气质又好。你说我挖她到公司做助理怎么样?”
许隽说这话,还真没什么私心。要知道一个机灵通透,长相还好的女孩,的确算是人才。而他原本有个花枝招展的女强人助理,但快生孩子了要放半年假,他手头正缺人。穆瞳气质独特,如果今后考核过能力能够胜任,他当然求之不得。在高端商务交往中,有这样一个助理,那些企业老总们对她讲话,都要轻柔三分。 本来他也只是随口一说,谁知很少关注他工作上的事的许诩,闻言却摇头:“不行,她不合适。”
许隽有点意外,淡笑:“怎么?这么短的时间,你就分析出她能力不行?”
“不是。”
许诩答得很快,“她气质沉稳,进退有度。而且按你说的那天的事,她也许是个能担事的人。你也说了,她自己经营了一家书店,我刚才百度了一下,那家书店虽然不大,口碑很好,说明她经营管理能力也很出色。但是……” 随着许诩语气转换,许隽心头忽的微微一紧,就听她说:“她是个盲人,所以当不了你的助理。”
许隽一下子愣住了。 许诩继续说:“她的神态跟普通人没有不同,眼睛也挺有神采,你没分辨出来很正常。不过她十指指尖都有茧,什么人会经常用到指尖呢?另外右手虎口掌心也有茧。 另外,穆晨全程牵着她的手走过来,还一直跟她说话。你看咱俩见面的时候会这样吗?因为她第一次到这里,穆晨在给她引路。而且她跟我们讲话时,明显每一句都有停顿,我猜她是习惯性的在听声音。 当然,我刚才也百度了,网友点评她的书店,也说可惜美女老板是个盲人。”
许隽这才有点震撼了。 原来这个女人,一直看不见他。 (中) 穆瞳自小丧父,母亲将她和弟弟拉扯大。所以她的性格也颇像母亲,坚强、独立、安静。八岁的时候,她得了场大病,病愈后双目失明。母亲和五岁的弟弟抱着她嚎啕大哭,她轻声安慰他们说不要紧,我会照顾好自己。 而她的确践行了自己的诺言,活得完全不输普通人。 遇到许隽时,正好是她最艰难的时候。母亲病重,她这几年开书店好不容易攒下的一小笔钱,打水漂似的往里扔。弟弟想要支持家里,却在夜总会惹上麻烦。所以许隽的举手之劳,于她却是雪中送炭,铭记于心。 但她亦明白人生随缘,两次遇见后,她想这一生跟许隽应该不会有交集。谁知三天后的下午,弥漫草木清香的书店里,却迎来不速之客。 来人脚步轻盈,径直走向柜台后的她。旁边的服务员想要上前,那人轻声说:“不用管我,我找你们老板。”
穆瞳认得她的声音——那天跟许隽在一起的女孩。她立刻站起来:“你好。”
许诩在她跟前站定。 许氏兄妹虽然性格迥异,但有的时候,看人的目光、喜好倒是一致。譬如许诩今天因为路过这家书店,心念一动进来逛逛。但单单只看着穆瞳干净如雪的容颜,就觉得心里舒服。 “你好,我叫许诩。”
她开门见山,朝穆瞳伸手。 穆瞳微微一笑,也伸出手,只是离她的手还有一点距离。许诩手往前一移,主动握住。 穆瞳亲自陪许诩在书架间流连。许诩选了几本社会心理学方面的书,正沉吟间,穆瞳微笑说:“育儿有关的书在第五排;还有些国外枪械杂志,在最后的货架上。”
许诩一怔,侧眸看着她:“你怎么知道?”
穆瞳笑容浅浅:“我鼻子很灵的。你身上有奶味儿,还有一点硝火味。”
晚上许诩回家时,把今天的经历告诉季白。季白搂着她的腰,头探进衣领:“有奶味儿?我仔细闻闻。”
过了半阵,季白才心满意足松开她,但也承认以他灵敏的鼻子,也分辨不出这味道。许诩顶着满脖子被他“闻”出的红痕,捧着下巴叹息:“她的鼻子可真灵啊。要不是盲人,加入警队多好!”
季白也点头。虽然鉴证技术这些年突飞猛进,但“气味”这种东西,是无法精细收集鉴定的。 “但她要是没盲,鼻子也许就没这么灵了。”
季白说,“世事就是这样。”
许诩和穆瞳很快成为了朋友。 不是说多亲近,两人都是沉静性格。但有的时候,默契和友谊根本不需要太多言语和交流,就会悄然滋生建立。许诩本就喜欢读书,穆瞳店里会有些稀奇古怪、网上买不到的书,她索性在她那里办了张会员卡,每周末都过去阅读。 穆瞳也很喜欢许诩的性格,直接、坦诚、我行我素。她看书看得专注时,会冷着脸对店里想要跟她闲聊的小姑娘说:“不要吵我。”
把小姑娘委屈得不行;但是店里有什么事,譬如忙不过来,譬如哪个店员临时有事要走开,她会双手插裤兜走到吧台后:“我来帮忙。”
久而久之,店里的几个姑娘都对这位面冷心热的女警,又敬畏又喜欢。 她们还找到一个共同爱好。有一次,一个年轻女店员,看着频频光顾的一名男顾客走远,面带娇羞的嘀咕:“这人是干什么的啊?”
一旁的许诩头也不抬:“他是小学教师,挺适合你。想追就出手。”
穆瞳接口:“嗯,是二小的教师。”
众店员都是一愣,转头看着她俩。 许诩则放下书,看着穆瞳。而穆瞳安静的黑眸中,浮现澄湛的笑意。 许诩是观察出来的:公文包、走路姿势、头发上的粉笔灰、讲话的习惯…… 穆瞳是闻出来的:墨水味儿、粉笔味儿、还有霖市二小门口大片大片薰衣草的香味。 不同的方式,同样的敏锐。 在那之后,两人偶尔兴致来了,就会有如此秘密切磋交锋。 “这人是公务员。”
“没错。”
“这个呢?”
“IT技术男。”
“这个我闻不出来。”
“理解你,电脑又没味道。”
…… 许隽知道自家妹妹多了个闺中密友,已经是大半个月后。当他听许诩提到“穆瞳”这个名字,脑海中条件反射就浮现出她的眼睛。尽管事实就在眼前,但他每每想起穆瞳眼盲这件事,始终少了点真实感。 怎么说呢? 见过那双眼的美丽,见过她眼中璀璨胜过星光雪色的色彩。这么一双眼,怎么会看不见呢? 当然这点小心思,他不会对许诩提,只懒洋洋的点评她难得的这名女性知己:“头回听说,女人之间,因为推理建立起友谊。妹妹,你还真是奇葩。”
许诩想了想,居然点头答:“说得也是,我的爱情是建立在推理基础上,友情也是。”
许隽大笑,摸着妹妹的头发,却没说出心中另一个念头。 他曾经深爱的女人,成为妹妹唯一的女性好友;而现在,多年来头一回勾起他一丝念想的女人,又成了她的知己。这是不是缘分呢? 不过,那念想也只是一丝丝罢了,睡一觉起来,过些天不见,也许就淡了。 许隽偶尔也会去书店坐坐。这仿佛是顺利成章的事:有时是接许诩;有时候顺路去喝杯柠檬茶、买份报纸杂志。对于许隽的到来,穆瞳的态度依旧云淡风轻。可许隽老觉得,她看自己的目光,跟别人是不一样的。一抬眸一蹙眉,那盈盈水光般的黑眼,沉默而温和。 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看不见。 两人偶尔交谈,而许隽点的茶水,从来不是普通店员打理,而是穆瞳亲手沏泡送上。这大概是为了感激他曾经的帮忙,但这与众不同的待遇,总引来店里其他顾客的侧目,倒叫许隽心头愉悦; 偶尔店员们订外卖时,穆瞳也会问一句:“许先生要不要?”
这种普通外卖,许隽已经很多年没吃了,当然说不用。但翻看杂志时,不经意间抬头,见她跟几个店员坐在吧台后,捧着饭盒无声的吃,一口一口斯文又缓慢,他忽然就有点饿了。他发觉她虽然看不见,吃饭却是很精细挑剔的,辣椒、葱段、姜末都被她仔仔细细挑到一边,她也不喜欢吃大块的肉,不喜欢吃猪肝,总是挑出来——猪肝是明目的,她不懂吗?原来她也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沉稳老练,也会有小小的任性和孩子气。 这么无风无浪过了几个月,有一天,公司秘书笑着调侃他:“许总,大家都在猜您的神秘女朋友是谁呢?”
许隽意外:“女朋友?”
秘书:“是啊。”
“我最近没女朋友。”
秘书愣住了?没有?没有女朋友,一向浪子的许总怎么每周五都准时下班,一脸春风的开车离开?他桌上还多了好几本文艺畅销书,以前他可只看《鬼吹灯》、《狼图腾》什么的,怎么会看这种卿卿我我的书?而且据秘书和助理们分析,书中都夹着精致书签,还有女人娟秀字体,居然不是女朋友? …… 许诩儿子四周岁生日这天,许隽早早从公司下班,买了一个大大的玩具机器人,扛回许诩家。按下门铃,却是穆瞳牵着孩子的手来开门。他还没开口,她已经展颜而笑:“许先生你好。”
许隽把玩具丢给孩子,孩子欢呼雀跃拖着玩具冲进屋子,他两人则并肩在后头往里走。 “你怎么认出我的?我身上有气味?”
许隽今天心情很好,声音中就带了笑意。 “嗯。”
“什么味儿?”
许隽抬起手臂嗅嗅,“我洗得很干净啊。”
穆瞳被逗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不是不好的味道。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环境相对是稳定的,所以沾染上的气味,也是不同的。”
许隽:“你还真跟我妹妹有一比啊。光靠鼻子就能成神探啊,身边人做什么都瞒不过你吧?”
说完这句话,他就走前头去了,留下穆瞳一个人,微微一怔。 许隽跟外甥坐在地板上玩玩具,穆瞳安安静静坐在沙发上喝茶。季白和许诩还没回家,只有许父心血来潮,指挥保姆在厨房奋战。 许隽跟孩子玩了一会儿,就抬头看穆瞳一眼。 他刚才的话,多少有点喜怒难辨。也不是有意为之,他早不是毛头小伙子。可看着这姑娘明明眼盲,却比普通人更敏锐,谁要跟她好了,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她。她明明像蒲草一样脆弱,可又坚强得让人侧目。当然,他许隽是不会找一个盲人女朋友的,太麻烦……他的心情,莫名泛起一丝焦躁。 许诩回家的时候,就见儿子坐在地上玩得欢快,可哥哥和穆瞳都格外沉默,空气中似乎有种怪异的气氛。 但季白叮嘱过她,说男女之间,气氛越诡异越有戏。所以看到这一幕,她紧张忙碌一天的心情,反倒一松,笑着朝他们点头:“哥、穆瞳。”
许隽站起来,接过她手里公文包。 穆瞳也站起来,两人离得很近,穆瞳眉头微蹙。这细微的表情变化,被许诩捕捉到了。她心念一动,问:“你闻到了什么?”
穆瞳静默几秒钟,答:“血的气味。很淡。还有消毒水的味道。”
许诩盯着她,看得似乎有点入神,突然将她的手一牵:“非常好,跟我去趟警局,现在。”
许隽和穆瞳都是一楞,许诩解释:“昨天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医生,我碰过尸体,所有会有血味,医生身上也有消毒水味。现在我们有四名嫌疑犯。死者是被锐器刺伤,大出血死亡。如果是凶手,身上应该有相同的味道。走,你去帮我鉴定。许隽你开车送我们,儿子乖乖跟爷爷呆在家里,妈妈要去破案。”
—— 三人抵达警局时,只见刑警队的那层办公室灯火通明,还有不少人在忙碌。许诩带着穆瞳去找季白,许隽也不紧不慢的跟着。许诩转头看着他:“你可以先回去。”
许隽淡淡答:“她要真指认出凶手,你和季白今晚肯定得通宵吧?我不是又要赶回来一趟接她?”
许诩:“哦。”
穆瞳:“不用了,我让穆晨过来接……” 许隽打断她:“不必。你既然是帮许诩的忙,我送你也是应该的。”
穆瞳就不再推辞了。 其实季白和许诩已经对嫌疑犯有了初步推测,但如果穆瞳的判断也一致,能更好的帮他们锁定嫌犯。商量之后,由季白和老吴在审讯室,再次简短提审每个嫌疑犯,而许诩陪穆瞳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 许隽则坐在审讯室外的走廊里,眯着眼打瞌睡。 警队的人跟许隽已经很熟了,看到他在等,只当是等许诩,笑着打了招呼,都没管他。大胡赵寒等人听说许诩带了个盲人美女来帮忙,意外又好奇,本来没他们的事,却一本正经拿着文件夹,走到审讯室对面的房间,隔着深色玻璃仔细端详。 审讯快结束时,他们走出来。许隽听到他们在交谈:“嘿,还真是漂亮。”
“可惜眼瞎了。”
“明天问问许诩,她有男朋友了没。”
许隽忽然又焦躁起来。 以往要是对别的女人,有这么一丁点好感,他早就展开热烈追求。 可穆瞳不一样啊。听穆晨说,二十五岁的她,还没有交过男朋友。这种女人,谁敢碰?他反正是不敢的。 审讯完毕,大伙儿在刑警队的大屋开会讨论。许隽坐在门口,倒是看得清清楚楚,听得仔仔细细。 案情分析什么他是听不懂的,季白说得也快,简短汇总了前情,就看向穆瞳。 不止他,刑警队的大老爷们儿,全看着许诩身边清丽逼人的女人。 穆瞳的神色始终温和平静,即使察觉到众人侧目,也没有半点惊惶,只清晰答道:“第一个女人身上有油烟味、跟死者身上有相同的空气清新剂味道,还有死者的汗味,很浓重的眼泪的咸湿味,她是死者的妻子吗? 第二个人身上有花草味,跟死者夫妻身上一致。还有烟味、车辆尾气味……我猜他是死者小区的工作人员? 第三个人……血的味道,跟死者相同的消毒水味。还有胶带的味道、福尔马林的味道……” 她说到这里,大家脸色都是一变。因为季白并没有告诉她嫌疑人的情况,但她说的,却与案情一致——死者正是被人用胶带缠住手脚,再重刀捅死。而且死者的眼睛被挖出来,现在还没找到。而穆瞳说福尔马林,那是浸泡尸体或器官用的防腐液…… 案情分析结束,季白打电话向上级申请对嫌疑人的搜查令。一众男人全看着穆瞳,大胡问:“穆小姐,你的鼻子怎么就这么灵啊?简直天赋异禀。”
许隽坐在门外,透过袅袅烟圈,也看着她平静的面容。 穆瞳的脸色忽的泛起薄红,轻声答:“没那么夸张。我以前嗅觉跟普通人一样。”
赵寒直愣愣的问:“那现在变得这么厉害?”
大胡立刻用胳膊捅他一下。穆瞳不以为意,微笑答:“我眼睛刚看不见的时候,生活很不方便。后来就专门练习。其实你们也可以练习。”
顿了顿,说:“闭上眼,安静下来。就能听的很清楚,闻得很清晰。”
很普通的一句话,被她低柔婉转的嗓音讲出来,却叫众人都是一静。 许隽隔着众人,望着她静好婉约的容颜,沉默不语。 闭上眼,安静下来。就能听的很清楚,闻得很清晰。 原来她的世界,是这样的。 (下) 穆瞳对于许隽来说,变成了一种存在。 一种习惯性的存在。 每个周五,他还是会去她的书店,翻翻书,喝她泡好的茶,还有亲手做的糕点。他们很少聊天,很多时候,只是目光的不经意间交错。他会盯着她的容颜看,而她的目光,会依旧平静的从他身上滑过。 一切都是安静而美好的。她亲手布置的幽静舒适的书店,她买来的一盆翠绿的兰花,她指间的茶叶清香……许隽有时候觉得,他应该感谢穆瞳,因为她为他提供了这么清静的所在。忙碌完工作,只有回到她这里,整个人才放松下来。而每当他阖上双眼,靠在他专属的那张沙发上,脑海中总会浮现她那天说的话。 闭上眼,整个世界都会安静下来。 也有人追求穆瞳。有那么几天,下班的时候,书店的吧台总有人送来鲜花。而店员们也不知有意无意,趁穆瞳不在的时候议论。 “是对面写字楼的一个白领。”
她们说,“我们老板还是很有魅力的嘛。”
许隽瞥一眼那花,中规中矩的红玫瑰而已。 而穆瞳只要闻到有花送到,就轻声嘱咐店员,把花拿走。大概过了几个星期,那人的花也不再送了,店员们颇有些失望,而穆瞳照旧安静生活。许隽不置可否,但心情,却莫名愉悦起来。 越陷越深,有的时候,是人不知不觉,放任自流。 清明这天亦是周五,大清早,秘书就轻声问许隽:“许总,鲜花和祭品已经准备好。您是照旧中午就去墓地吗?”
许隽一怔,点头。 每年每月,年年月月。不知不觉,梓夕死了已经有五年,离开他有十二年。 许隽一个人在墓地坐到很晚。 墓碑上的照片是梓夕回霖市时拍的,干练又靓丽,其实早不是他们相爱时的模样。 相爱的时候,她是什么样子,他其实也有点记不清了。只记得感觉。温柔的、热烈的、细软的、痴缠的。他只记得那时候的爱情,令年轻的许隽,每一天都有焚烧于火上的感觉。太炽烈,太甜蜜,像是把一生的情意都用尽。 月亮升上枝头时,他从墓前起身,将外套搭在肩膀上,沿着暗黑的小路往外走。 这时手机却响了,是两个他订好的记事本提醒。 一是“梓夕忌日。”
二是“还书给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