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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鸵鸟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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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来的丛林之后遇到的种种不合常理之事,很明确的显示出这里已经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世界了,就算傻子也能感觉到不对劲。?八??一中???文?网w?w?w?.?8?1?z?w.com

巫归自然不是傻子,当然早就觉察到了异常之处,只是他无法舍弃文明世界的舒适生活和所爱之人,不能忍受呆在物质匮乏的莽荒世界的丛林中,跟愚昧肮脏的土著人过一辈子!

在他内心深处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还想回到原来的世界去。所以他一直都在逃避,在自己骗自己,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在沙子里,不想直面疑惑,不敢承认现实。

现在这个念头又难以抑制的涌了上来,他的鸵鸟对策彻底装不下去了,巫归心中有些崩溃,沮丧的骂道:“都怪那坑爹的老家伙!”

“你说你那老花眼认不准人,就不要乱招魂,结果张冠李戴,把你归爷给招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活受罪。要不是你横插一杠子,勾走了爷的魂,凭借文明世界的高的医术,说不定爷被索罗斯咬伤的脑袋还能拼活了,现在正吃香喝辣呢!”

他嘴里这样骂着,只是拿老巫鸦出气而已,其实心里清楚,是巫鸦给了他再世为人的机会,否则现在早就魂飞魄散了,所以骂了两句也不好意思再骂。

情绪低落的了一会呆,才想起来现在不是想事情的时候,巫归一拍额头,自嘲道:“你一个大男人什么时候学会多愁善感了?可笑。管他什么世界呢,外星球也好,远古世界也好,既然已经来了,就好好活下去!”

他深吸一口气,振作精神,利落的在原地翻了两个空心跟头,打量了一下自己,很是满意的点头道:“果然是副好躯壳!我一直想找宝贝,没想到真正有价值的宝贝正是我的身体,真是骑驴找驴。哈哈哈,单这一项,我就已经赚翻了,不枉自己穿越一回!”

心里想的虽多,其实不过一转念的时间。

越过巨水妖,向前再行两步,便到了祭坛侧面巨水妖钻出来的大洞处。站在洞口可以感觉到洞里飘出的带着腥味的湿热空气,似乎还能听到嗡嗡嗡的振动声。巫归好奇之下,便扶着洞壁,小心的把脑袋伸进去查看。

只见洞窟内部正是祭坛砌筑而成的空间,就如一间圆形的小房间一般,地面上好大一道裂口,裂口的一面呈斜坡直通向深处的黑暗之中。虽然看不远,但是巫归能感觉到下方的空间非常大,很可能是一个有水流的地下峡谷。

想来也正常,这么大的一条巨水妖生活的洞里,地下一定有足够大的空间和食物,嗡嗡声也很可能就是水流在峡谷里回响。

“那鼓声肯定是从地底空间传出了的,因为它有扩音功能,所以声音才会那么惊天动地。估计鼓声也是巨水妖在地洞里折腾什么东西搞出来的。可惜不能下去查看,查明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声。”

大略看了一番,巫归便离开洞口来到阶梯处,往祭坛上走去。

阶梯共有九级,用没有修凿过的平整青石砌成,上面长满了青苔,如一层地毯一般,‘地毯’上还留着水妖们尾巴磨蹭的痕迹。

脚踩在青苔上有些滑,先前水妖们上下时很费劲,经常会滑倒,但巫归有两条适合6地行走和爬台阶的腿,不像水妖那笨拙的尾巴,所以走的很稳。

每级台阶约有三四十厘米高,和文明世界的楼梯差不多,巫归走的很顺当。他感觉阶梯这种东西就是为双足动物而生的,不明白用尾巴扭着走路的水妖为什么会修建阶梯,走阶梯对她们来说很不方便,还不如走斜坡。

一步跨两阶,几步就走到祭坛上,阶梯入口左右各矗立着一根比脸盆还粗的三米多高的图腾柱,对面还有另外三根。

巫归大致扫了一眼,见到上面用红绿两色鲜艳油的彩画满了图案。图案很复杂,有很多水妖、人类,动植物,以及一些奇奇怪怪的生物,场景也很多,生活、交配、劳作、战争等等。

他没有细看,只是注意到每一个场景里都有一只巨大的水妖,足足占据了画面的三分之一大小,别的水妖和生物的体型在它面前就跟小猫一般渺小。

尤其令人吃惊的是,这只水妖竟然是个男性!没错,这是巫归见过的唯一一个男性水妖的形象。

“其实我也仅仅见过十余只水妖,说不定人家本来就有男性水妖,只是没有在这出现而已。”巫归仰头端详那只巨大的男水妖自语道。

只见那男水妖的上半身完全是个中年男人的样子,体格强壮,肌肉达,满脸的大胡子。很多画里他都是横眉怒目的张飞一般的表情,手里握着两把棒槌,看起来很是凶猛。

“我擦,男水妖都是这个样子吗?这才是雄性嘛,比文明世界的人类男性被扭曲的娘炮形象正常多了。”

他看了一会,走向祭坛中央,又见到那五具被用作培养皿的人类尸体整齐的排成一排,放在祭台一边。

巫归不满道:“这些人类尸体好歹也帮过你们,用过之后也不替人收尸,就扔在这,真不地道!”

他走到尸体跟前,见五具尸体都赤裸着,三男两女,全是成年人。他们身上有一层厚厚的蜡状物质,像塑料一样包裹在身上,由于这层物质的隔绝,所以尸体都很新鲜,面目如生,没有**的迹象。

“水妖的防腐技术不错啊,尸体的保存状态比埃及人的木乃伊和水晶棺材里的列宁好多了。”

巫归嘴里说着,绕过那排尸体,急急向几步外的那个银色小光点走去。

鲛珠就在祭坛中央的那块黑石头下面,巫归蹲下来,小心翼翼的捏住不到一厘米直径的珠子,感觉手指上一阵沁凉,就像捏着冰块一样。

把鲛珠放到眼前细看,现它表面有一层雾气,用手擦去之后,便露出光亮无比的真容。小小的圆珠散着银亮的金属光芒,非常像水银珠,但却是坚硬的固体。也不像水银珠或者金属珠子那么重,就是一颗珍珠应有的重量。

看了一会,巫归现鲛珠上竟然又附上了一层雾气,在它周围空间中水汽也都凝结起来,逐渐形成了一团拳头大的朦胧云汽,同时接触鲛珠的手指也感到刺痛。

巫归不禁惊呼:“它能制冷!”

“这下好了,回去用它做个冰箱,以后在炎热的丛林里就可以吃到雪糕了!嘿嘿。”

“为了纪念我的醒悟,就叫你‘鸵鸟之心’吧!”

他调侃着从行囊里找出一块水獭皮,把鲛珠细细包好,装入了皮囊,这才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脖子说道:“此间事了,该回去了,也不知道猪大肠他们急成什么样了,呵呵。”

正轻松的想着,忽然感到背后喷来一股腥臭的气流,巫归身子一僵,眼珠滑到眼角斜眼一看,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多谢为本书投票的朋友,谢谢你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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