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珠抬起双臂圈着他的腰,眸光亮亮的,唇边噙着笑。
“这种衣来伸手的生活太腐败了,等以后新鲜感消退,你不再这么有耐心,我肯定会不习惯的。”
杜泽谦回抱着她,“不会的,我对你永远……”
罗明珠踮起脚,以吻封缄。
永远太遥远,谁都预料未来的事情。
即便今日两人相爱至此如胶似漆,他日能否白首同心相伴一生亦是无法确定的事情。
有些承诺还是不说出口的好。
以免将来出了岔子,回想起过往的承诺时,反倒会心痛难当。
罗明珠承认,她怕。
越爱越怕。
尽管有时候会故意逗杜泽谦,可在他说出‘永远’这种类似的字眼之前,她又会用亲吻打断他。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在体察罗明珠的情绪这一点上,杜泽谦一向敏锐。
他早就察觉到她这一点别别扭扭的小心思,所以每一次他都会用有力又坚定的亲吻来回应她。
没关系,有些话说不说都不要紧,反正他会用一辈子来证明。
早饭过后,杜泽谦看着外边仍旧纷纷扬扬的落雪,拦住罗明珠穿戴厚实外袍的动作。
“今日天冷,你在家里歇息吧,我去店里看着。”
罗明珠摇头拒绝,“你还是留在家里温书吧,店里人来人往的,会扰得你静不下心来。”
“衣服穿厚实些就可以,一点雪而已,不要紧的。”
“玉蓁他们几个小孩子都要顶着雪出门,我这么大的人了,哪有那么娇贵。”
杜泽谦却并不赞同,“小孩子才皮实呢,你还真不一定有他们身体好。”
“听我的吧,正好我这几天在家也闷久了,趁着下雪出去透透气。温书虽然要紧,但换换心情也是必要的。”
话虽如此,但罗明珠知道,主要原因还是他不想让她冒雪出门。
在这种事情上,她一向争不过杜泽谦。
即便是她暂时说服了他,最后他还是会接送她才放心。
“若是瞧着没有多少人,便早些关门吧。”
“昨天我在酒肆定了一些酒,说好了今天送到店里,你给大家每人分一小坛,再带些吃食回去。”
“雪天就是要跟家人在一起吃吃喝喝才熨帖,让大家也歇一歇。”
“晚上我们一起烫火锅吃,你早些回来,我等你。””罗明珠的语气温柔得不像话。
杜泽谦笑着在她额头轻轻印下一吻,“好。”
从明珠嘴里说出的‘你早些回来,我等你’,真的是动听得不得了。
只要想到家里有心爱的人在等他归来,他就觉得充满了力量。
商定了谁去看店的事,杜泽谦正要去寻厚实棉袍。
罗明珠急忙从衣柜底层搬出一个包裹,抖开里面的衣服,“穿这个吧。”
一件纯黑色的夹棉披风被抖开,因身量太长,罗明珠赶紧拦了一下,免得衣摆拖到地上。
披风的领口和袖口是毛茸茸的黑色,正是用之前买的黑兔皮缝上去的,一眼看上去就特别暖和。
杜泽谦就着罗明珠的手将披风穿上,甫一上身,果然便觉得周身温暖无比。
“什么时候做的?我都没发现。”
“前段时间,取回来便收在衣柜底层了。”罗明珠心不在焉答道,显然注意力并不在此。
她眼睛亮亮的盯着杜泽谦,被他不同于往常的英俊惊艳到了。
杜泽谦身量修长挺拔,且刻意锻炼过之后并不瘦弱,脸长得又好看,是标准的衣架子。
往日穿的衣服多以青色、月白等浅淡的颜色为主,除了满口香开业那天,他几乎没有穿过特别艳丽的颜色。
浅淡的颜色显得他气质温润如玉,俊美儒雅如修修玉竹。
罗明珠觉得从前的他已经很好看了。
没想到今天黑袍杜泽谦的美貌竟然更上一层楼,简直好看到让她移不开眼。
温润的气质被略显冷酷的黑色压制,极其优越的五官便更加凸显。
眉目流转间,竟然隐隐有一丝凛冽如刀的意味。
披风主体虽然是夹棉的,但里外都罩了黑色的绸缎,外层更是有着银色的暗纹。
领口和袖口的黑兔皮没有一丝杂毛,顺滑的毛茸茸为整件披风增添了一丝贵气。
而今日他穿的衣服本就是一身暗蓝色,配上这件纯黑的披风,气质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罗明珠蓦然捂住胸口。
这动作吓了杜泽谦一跳,急忙握住她的手,“怎么了?心口不舒服吗?”
眉眼间流露的关切担忧,霎时冲淡了那一丝凛冽的气质,只是依旧好看得不像话。
“没有……”罗明珠的脸颊泛起淡淡的红,“只是觉得你太好看了,心跳得有些快。”
杜泽谦一愣,随即笑得眉眼舒展,仿佛凛冽寒冰融化成涓涓细流。
“原来你喜欢我穿黑色,看来以后要多做几套了。”
罗明珠捂着微热的脸颊,“别笑了别笑了,赶紧走吧。”
再笑得这么好看,她怕自己忍不住要扑上去用力亲个不停。如果真的那么做了,恐怕杜泽谦今天就出不了门了。
而她怕是又要经历一场腰酸腿酸的甜蜜折磨。
炭今年贵,把玉蓁姐妹挪到后院跟李氏住。养了两只狗在前院陪小虎和豆子顺便看家护院。
全家新做的棉衣,罗明珠和杜泽谦各做一件毛领披风。
吃羊肉火锅。
罗明珠动手煮甜梨汤。杜泽谦说还是亲吻渡过来的好喝。开车车。
京城宋家收到杜泽谦的来信,父女俩激动,结果听说杜泽谦成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