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明在119接警中心调取到当年王文辉家里发生火灾事故的接警记录和出警记录,报警人果然是王乾山,从报警的电话号码来看,王乾山当时用的应该是小灵通。
接警、出警时间都在2001年11月13日凌晨5点左右。这个时间点,恰好是人们睡得最沉的时候。
从民政部门调取到王乾山和张秀文登记离婚的时间是在2001年11月18日,应当就是王文辉夫妇举行完葬礼之后。王乾山似乎十分着急和张秀文离婚,甚至到了一天都不愿多等的地步。
这些都证明张秀文所说属实,更符合王乾山先杀人,后“逃亡”这一推测的逻辑顺序。
同时,段明还带来一份属地消防机构关于当年的事故调查报告。
马弘文粗略看了一眼,很快被当中的一些细节吸引,立即又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地仔细阅读。
这份报告虽然只是根据火灾现场作出的初步鉴定,从内容来看,却也足以将事故认定为“失火”,而不是“纵火”。
认定的失火起因与张秀文所述基本一致。
问题在于,火警在灭火后的现场,对王文辉夫妇尸体的初步鉴定结果,足以让马弘文惊掉下巴。
现场初步鉴定,是根据肉眼能观察到尸体上的种种征象进行的判断认定,不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检测。
根据报告来看。
首先,尸体焦黑,甚至部分出现炭化。如果王乾山杀害父母的假设成立,并且事后守在火灾现场,那么从这里可以看出,他是在大火烧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才报警。
其次,夫妻二人的尸体卷缩。这是因为火的灼烧,会使两只手和两膝蜷曲。手臂也会弯曲在胸前。出现这种征象,是因为在高温的作用下,四肢的肌肉热凝固收缩,从而牵动关节,管屈曲的肌肉比管伸展的肌肉强,所以就形成这种四肢蜷曲的征象。
王文辉的尸体张着眼睛和嘴巴,蜷缩侧躺在地板上,距离卧室窗户不足1米的位置;原本位于墙角的老式保险柜,侧倒在地板上,压在王文辉的一只手掌上,烈火的灼烧、高温和保险柜的高强度压力,使得这只被压的手掌成了一堆炭粉。
阮香兰咬着牙齿和嘴唇,尸体卷缩侧躺在床上。
问题在于,只有活活被烧死的人,才会出现这些征象。
同时,王文辉的尸体距离窗户不远,这说明火灾时,他极可能有过逃生行为。翻倒的保险柜,说明他极可能是想踩在保险柜上,然后爬上窗台,跳窗求生。由于视线不清,并且临死前爆发出的巨大力量,使得他不小心将保险柜弄翻,并且砸在自己手上。
如果说,王乾山本就对中医颇有研究,触类旁通,对于活人被烧死后,在尸体上的征象也就颇为了解,甚至都有活人遭遇火灾后,第一反应就是跑路这样的细致考虑,然后在纵火前将父母的尸体摆出符合上述表象的种种造型,也能说得过去。
关键在于,死者的口腔、鼻孔里面还都有大量烟灰。烈火灼烧身体的时候,只有活人才能出于本能挣扎,然后越挣扎,嘴巴张得越大,呼吸越急促,就把越来越多的烟灰给吸进口腔、鼻孔内,最终又加速死亡。
有明确的失火起因,有明显的活人被烧死的痕迹,再加之家属不愿对尸体进行解剖,并也认为仅是“失火”事故。据此,火警将此认定为“失火”并无不妥。
当然,马弘文在乎的并不是火警的认定结果,他在乎的是王文辉夫妇居然是被活活烧死,而不是被人谋杀后,仅是尸体被烈火焚烧。
老法医提供的手指骨再度浮现在眼前。联想到王文辉被烧成炭粉的一只手掌,马弘文能基本确定手指骨的主人应当就是王文辉。同时,成了炭粉的手掌,也不会让现场鉴定的火警察觉出王文辉的尸体少了一根手指。
如果说,王乾山并未激情犯罪,并且真是“失火”,王文辉夫妇也只是单纯的死于火灾,那么王文辉在大火发生之前,也就是生前被切断,或者被剁断、被削断的手指则无法解释。
出现这种相互矛盾的情况,其可能性只有一种:行凶者并未真正将王文辉夫妇“杀死”,却认为他们已经死了,然后着急忙慌地布置现场,制造种种“失火”痕迹。大火发生后,王文辉夫妇突然醒了,然后尝试求生,但身负重伤,有心无力,最终也只能“被活活烧死”。
问题来了,王文辉的手指骨,是怎样逃过被烈火焚烧的命运?为什么又到了王元鹅手里?
父子二人爆发激烈冲突,甚至大打出手,王乾山一时冲动,操起利器,猛然向父亲砍去。王文辉慌忙伸手抵挡,或者想去抢夺王乾山手中的武器,混乱中,被削去一根手指,这种可能性较大。
事后,被削断的手指也应当遗落在现场。王乾山将其带走,并随身携带,然后“睹物思人”,将其作为纪念父母,或寄托哀思的可能性不大。即便如此,它也不应该出现在王元鹅手里。
段明的另一个发现让马弘文很快就解答了这个疑问。
王文辉的老宅里,铺设在厨房下水道上的水泥横杆,有一块被人翻了过来,并且搁置在一边。老宅厨房采取老式的下水设计,下水道并非密封管道,而是一道凹形水槽,上面铺着块状镂空的水泥横杠,作为掩盖。
这样的下水设计多出现在农村乡下,并且年代久远。王文辉的老宅所在地原本就是农村,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王文辉在开诊所时,这个地方已经发展成了城乡结合部,到了现在已经成了城区。
这种下水设施容易产生异味,并且极易让厨房潮湿,滋生蚊虫。王文辉当年可能就是想将下水道换成密封,才会动手修整。
此外,燃气管道沿着下水槽铺设,镶嵌在另一条凹槽里,和地面平齐。管道裸露,沿着墙角底部延伸,从灶台下穿过,紧靠洗菜盆的下水管。
这些都与当年火警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记录一致,说明老宅在遭遇火灾后,仍是按照原有的样子进行修缮,并未有过改动。
由于一直没有人居住,段明看到的下水道自然十分干燥。
再联想到老法医根据戒指上的蛾蚋干尸,推测手指骨可能会存放的环境,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父子二人的冲突应当就在厨房爆发。
当时在修整下水道,所以王文辉应当也掀开一块,甚至好几块水泥杆盖。被削断的手指由缺少杆盖的地方飞进下水道,落在一个不易察觉的角落。
之后的大火让下水道里迅速变得干燥。同时,里面的蛾蚋由于极度高温,或极度缺氧,很快就死了,其中有那么几只还死在了戒指上。之后老宅里没有人居住,下水道也就一直保持相对干燥,蛾蚋也就成了干尸“标本”,并保存至今。
张培的口供中,曾说王元鹅回过一趟老家,并于当天夜里独自一人喝得酩酊大醉。
段明发现的被掀开的一块下水道杆盖,极可能就是王元鹅所为。
所谓的“只要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这就是说,即便是在下水道的角落里,但在灯光的照耀下,黄金戒指仍然能发光。
但遗落在下水道里的金戒指闪烁的光芒,虽然微弱,但也要被人发现,才能显得刺眼。至于它闪烁的光芒能不能被人发现,则全看天意。
或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王元鹅当天夜里去了厨房,也许他是闲极无聊到处乱转,也许是去与厨房相连的洗手间如厕,也许是想抽烟却又找不到火,想去厨房开灶火,谁知道呢。
简而言之,在此过程中,被遗落在下水道里的戒指闪烁出来的光芒,终于在一个固定的角度,与王元鹅的视线产生交集。
王元鹅出于好奇,掀开杆盖,终于发现早已成了白骨的手指。
他极可能也被吓了一跳。
稳定心神后,小心翼翼地拿出手指骨,再取下戒指,他也发现了戒指里侧刻印的“王文辉”这三个字。
这意味着什么,王元鹅也很快就反应过来。
于是,当天夜里他喝了很多酒,也借着酒劲和张培谈了一路的王乾山。
毫无疑问,王元鹅也在怀疑王乾山。
在没有发现这根手指骨以前,王元鹅应当从未想过父母的死会是“他杀”,更不会将作案嫌疑联系到兄长头上。
但这根迟到的手指骨却颠覆了他的认知。
王乾山是火灾事故的第一发现人,也是报案人,还拒绝对父母的尸体进行解剖。这些要素也只有在确定父母为“他杀”后,再来细品,才会琢磨出不一样的味道,并且为之毛骨悚然。
再联想到父亲与兄长之间似乎越来越“剑拔弩张”的父子关系,以及在父母丧礼一结束,王乾山就迫不及待地和张秀文离婚,然后带着“新嫂子”私奔,如此种种迹象都将嫌疑指向王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