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何双喜的失踪极为特别。”
“他原本搞了一个大型养鸡场,眼看就要产出的时候,旁边忽然新建了一家物流仓储基地,在庆祝开业时,仓储基地放了一晚上的烟花。”
“第二天早上,何双喜到了养鸡场一看,就发现了大量死鸡,足足有上万只。他认为是仓储基地在夜里燃放的烟花又亮又吵,让鸡受到惊吓,全都跑到一堆,成堆成堆的就都给堆死了。”
“何双喜因此想要基地赔偿,基地老板却说何双喜的养鸡场缺乏人值守,他没有管好自己的人和鸡,莫名其妙死了一大堆鸡,就来怪他们不该放烟花,进而认为何双喜在讹人。”
“还说如果是这样,他们基地的员工以后连屁都不敢放,万一你何双喜的养鸡场以后又死了鸡,是不是又要怪在他们头上,说是被他们放的屁给熏死的、崩死的?”
“总之,这两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何双喜也向法院递交过诉讼,但法院认为鸡场主人把鸡的死亡归责于邻居放烟花爆竹所致,需要证据支撑,现有事实只能是推测,不能作为事实认定。即便证明鸡的死亡与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也不能完全将此归责为燃放烟花爆竹的一方,也可能与鸡场饲养、管理、设施有关。”
“总之,燃放烟花爆竹与鸡的死亡,这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结果事先无法预见。因此,在缺乏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法院驳回了何双喜的诉请,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就这样,何双喜的养鸡场还没有卖出一只鸡,就亏欠了近200万的外债。债主有银行,也有他的亲朋好友。”
“大约3年前,何双喜突然一下就失踪了。他的很多债主报案,说何双喜躲债跑路,要求出警找人,并把他抓回来。”
说到这里,来画生一摊手:“二位领导应该也清楚,这顶多只能算民事纠纷,何双喜又不是诈骗,当地派出所不方便以司法介入,更加不可能去抓人,只能从中协调。”
“当地派出所联系了何双喜的家人,才知道他跑路前和刘招娣离了婚。何双喜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父母也都说联系不上他。当时,这事也就因此不了了之。”
“昨天,我们在搜集汇总失踪人员信息时,当地派出所突然想到何双喜这么一号人。一问他父母,结果发现这人还没回来,三年了,硬是没给家里打过一通电话。”
“当地派出所因此将何双喜默认为失踪人员,准备将他的个人信息交给我们汇总。”
“但出于慎重,为进一步确认此人的确处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状态,派出所还是对他展开了一些较为简单的调查。结果却发现他名下的手机号居然一直在使用,没有停用过,但就是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没法接通。此外,他名下还有一台车。”
“不管是车,还是电话号码,都是何双喜在跑路以前就登记在其名下。一个为了躲债而跑路失踪的人,一直都在使用自己过去的电话号码和私家车?这是生怕别人找不到他?这就有点儿不合常理了。”
“于是,当地派出所首先调取了何双喜的车辆信息,却发现这台车三年来都没有任何驶出沙市的高速收费记录,甚至都没有开出过本县,进而怀疑何双喜有可能就躲在本县。”
“但仔细一琢磨又觉得不对劲。我们这个县就这么大,一个大活人不可能找不到,而且要是开着车,就只会更加好找,说不准都不用我们警方启动调查,债主们兴许就能在无意间发现他的存在。”
“当地派出所也怀疑何双喜有可能将车辆抵押给了债主,只是没有过户,但即便如此,在现今这个年代,不管是谁,有车却三年都不上高速的可能性不大。”
“带着一肚子的疑问,派出所就直接问了何双喜的父母,这才知道何双喜在失踪前将车辆送去了维修厂,说是想给爱车做个全车喷漆,还说车子原本的暗红色看起来太娘、太骚包,一点儿都不爷们,所以想改成黑色。”
“我刚才说过,这辆车不但没有任何出入高速的记录,甚至连一个违章的记录都没有。”
“所以,当地派出所认为,何双喜极可能将车送去维修厂以后,就立即跑路了,他的车也很可能还丢在维修厂。只有这样,这台车才会三年都没有上过高速,也没有留下任何违章记录。”
“接下来,派出所就对所有的车辆维修厂进行排查,居然还真就在一家维修厂找到了这辆车。”
“维修厂的老板说,这辆车完成喷漆后,放在他那里三年多了,车主的电话一直关机,又没有人来取,他又不敢私自处理,现在就成了一个烫手山芋,甚至求着派出所的人把车开走,他连喷漆的钱都不要了。”
“同时,当地派出所通过进一步调查后,发现何双喜的银行账户这三年来毫无消费记录,身份证信息也没有任何购票、入住酒店的记录,这除了和死亡划上了约等号,还有可能就是他故意要与世隔绝,并且要做到这个地步,肯定不仅仅是为了躲避债务。”
“也就是说,何双喜除了已经死亡,也有可能在三年前就犯过案,比如杀人,为了避开警方调查,所以就把自己搞成‘失踪’。他本身就欠了一屁股债,突然一下失踪,别人都只会当他是跑路躲债。”
“派出所原本是想找出能和‘白骨案’死者相匹配的失踪人员信息,以此确认死者身份。何双喜的身高只有一米七左右,体重只有65公斤,和死者明显匹配不上。”
“但调查到了这一步,何双喜的失踪时间和‘白骨案’死者的死亡时间高度一致,并且结合以上种种来看,派出所怀疑何双喜有可能是‘白骨案’的凶手。”
“据此,当地派出所向我们报告后,我们立即派人对何双喜的车辆进行检测检查,看能不能在车上找到什么线索信息。毕竟,车辆被放在维修厂以后,老板说只做过外部喷漆,车内的个人物品他从来就没有碰过。”
“结果,这一查,居然还真就查出个重大发现。技术人员对何双喜的车辆进行了仔细的紫外线检测,在后备箱容纳备胎的暗格里面发现一片带有血液印记的小树叶。”
“通过血液采集到dna后,与‘白骨案’的死者进行对比,二者完全相符。这说明死者曾经出现在何双喜车子的后备箱,何双喜具备重大作案嫌疑。”
这的确算是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原本只是想从失踪人口中排查出死者的身份,结果一不小心很可能就找到了真凶。
“何双喜的电话号码呢,有什么发现?这个电话号码既然一直都在何双喜的名下,那就肯定能调取通话记录……如果何双喜有意让自己和社会脱离关系,以此避开警方追查,他名下的这个电话号码为什么一直不注销?”杨峰抛出了几个疑问。
王星也看着来画生,作出认真倾听状。
王星之前调查刘媛媛的个人情况时,侦办人员联系过何双喜,试图向他更多地了解刘媛媛,结果却发现对方的电话号码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只以为何双喜换了电话,因此并未多想。
再则,何双喜早就已经和刘招娣离婚,他也并不一定能为警方提供什么有效信息,王星和他的同事们当时也不知道何双喜是个充满诡异的失踪人员,对此也就不了了之。
“我们向相关运营商了解到,何双喜参加过‘充话费送手机’的活动,就是那种要客户一次充个几百、几千的话费,然后赠送一部手机,充进去的话费则每个月划入一部分到客户名下手机号的账户里,这样一来,客户的手机号就能使用很长时间。”
“何双喜当时大概想要一部好一点的手机,所以一次性充了5000元话费。他在‘失踪’以后,有可能故意将这个手机卡扔了,但没有将手机号申请注销。当然,也有可能……他已经死了。”
“无论如何,他的这个手机号每个月都在按时扣费,没有被注销,也没有更换过使用人,想要调取通话记录压根儿就没有什么难度。”
“不出意外,这个电话号码在近三年以来完全没有任何通话记录。”
“但在三年多以前,于何双喜失踪前的1个月内,也就是在2016年1月份,何双喜和本市的两个电话号码联系密切,随后这两个电话号码均在2016年1月25日以后弃用,这个时间点恰恰又是何双喜的车辆在维修厂进厂登记的时间,也是从这以后,何双喜的电话再也没有任何通话记录。”
“这两个高度可疑的电话号码虽然已被弃用,也更换了使用人,但我们已经去函给相关运营商,要求他们提供2016年1月份时,这两个电话号码的使用人信息……应该很快就会有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