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和丈夫是大学同学,婚后育有一女,伉俪情深。
死者于生前带着孩子去学校时,遇见了两辆货车发生车祸,其中一辆货车发生侧翻,车厢里的数十吨煤好巧不巧地照着两母女的头顶倾泻下来。
千钧一发之际,死者将女儿推了出去,女儿只是受到了一点擦伤和惊吓,她自己却永远的失去了生命。
丈夫悲痛万分,却也不得不强打精神照顾女儿,并为妻子操办后事。
为了让妻子走得体面,并且考虑到她还非常年轻,丈夫也就没有像对待老人一样,给她穿死气沉沉的寿衣,而是拿了一套死者生前最喜欢的裙子,给她换上。
甚至还特意要求化妆师务必给死者化一个美美的妆,并告诉化妆师,他在第二天尸体火化之前会去检查妻子的妆容。
谁知道第二天一大清早,跑过来和妻子作最后道别的丈夫,就看到了眼前令他感到无比震惊和气愤的这一幕。
于是,肺都快气炸的丈夫就找到殡仪馆馆长,让他给自己自己一个交代,并且要求馆长调出监控,寻找罪魁祸首。
馆长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却不愿意给死者丈夫调取监控,并且波澜不惊,似乎对此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声称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希望死者丈夫不要因为一个死人太过于计较,赶快让死者火化才是正事。
当然,馆长也表示可以适当给予死者丈夫一定的经济赔偿。
对于馆长这种对死人毫不在意,毫不尊重的态度,丈夫十分不满意,更实在没法容忍自己的妻子死了以后所遭受的侮辱。
于是,丈夫一气之下就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也十分震惊,一时之间实在想不通怎么会有人对尸体做出这种事,甚至还怀疑报案人是不是哪里搞错了。
但不管是真是假,他们都得出警。
当警察来了以后,馆长无法推托,只能调取监控。同时,警方还提取了尸体隐私部位和卫生纸上的白色液体。
根据监控显示,在案发之前的凌晨,化妆师从死者遗体所停留的房间出来十几分钟以后,一名戴着帽子的男人,手里提着一个工具箱,进入到这个房间,大概过了将近半个小时,该男子才从房间出来。
但他紧接着却又进入另一个房间,并在此房间内再次停留长达二十几分钟,最后神色匆匆地离开。
由于嫌犯戴了帽子,监控视频没有拍下他的正脸,但他手里的工具箱和着装特征,还是让馆里的工作人员一眼就认出是水电工刘建仁。
刘建仁面对警方审讯时,一开始并不承认自己对尸体有过犯罪行为,只说自己提着工具箱是挨个进停尸房检查电路,这是他的工作。他似乎认为警方没有证据,只要自己不承认,警方就拿他没办法。
这个文盲,居然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dna这种东西。
当dna检测对比结果出来以后,证实卫生纸和尸体体内的dna和刘建仁一致时,警方费劲唾沫才让刘建仁一知半解地了解了dna是个啥玩意儿。
这时,他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同时,结合监控视频显示刘建仁曾于犯案结束后去过另一间停尸房,还有馆长的态度,以及火化工反应,时常会发现一些年轻漂亮的女尸,莫名其妙地就会出现“衣衫不整”等情况,警方认为刘建仁应该不是初犯。
在警方的逼问下,刘建仁这才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的频繁作案。
“你不害怕吗?”据说,警方曾这样问过刘建仁为何选择女性尸体为目标。
刘建仁的答案却非常简单:“她们不会反抗,更不会报警,没什么可怕的……会反抗、打人的活人才可怕。”
三人又回了一趟殡仪馆,但从其他工作人员嘴里并未得到更多其他有效信息,因而决定直接去监狱向刘建仁了解李海东的相关情况。
刘建仁一听狱警说只要配合好完成警方的这次问话就能加分,顿时就来了精神,拍着胸脯说自己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监狱的犯人最在意的就是分数,因为在监狱无论什么事情都和“加减分”挂钩,并且凑满一定的分数就可以减刑。这些分数对于犯人们来说就等同于时间和生命。
比如,犯人入监后要写认罪书,有些犯人没读过什么书,基本属于文盲,不会写字,就要由别人代写,这个代写的人就能以“帮助同犯”为由得到0.5分的奖励;出个黑板报奖励2分;监狱广播站和监狱报刊录用一篇投稿奖励3分等等。
从这里不难看出来,加分的分值存在差异。
那些分高又相对轻松的活谁都想去干,派谁去的决定权则在监狱的“四犯”手里。
监狱里的干警不多,并且没法做到和犯人“同吃同睡,掌握每个人的一举一动”,因此每个小队长就会在自己带的几十个犯人里挑选有能力,并且服从管理的犯人来担任一些职务。这些犯人统称为“四犯”,分别为管纪律的、管生产的、管生活的、管学习的。
“四犯”的来源极其复杂,但通常以知识分子居多。只要成为“四犯”之一,就相当于进入了管理层,不但和狱警的关系可以处理得很好,而且还有小小的特权。上述对可以加分的工作的分配权,就是这小小的特权之一。
有特权就有了竞争,就有了“江湖”,更何况是在监狱这种“小社会”。
一些家里经济条件好的,会在监狱内部超市买东西送给“四犯”,这样就容易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被安排去做既轻松,分值又高的活儿。
最苦的是那些家里经济条件不咋样,本身还没什么文化的犯人,如果再加上性格内向,不会溜须拍马,那就只会彻底沦为监狱的“底层”。
不会说不会写,平时累死累活,一个月就拿那么一点可怜的分数,还要天天被人当成出气筒骂来骂去。想想都觉得可怜。
这样的犯人总是委屈巴巴地说,以后出去了就算卖房卖地、砸锅卖铁也要供孩子上大学,要不然没文化连坐牢都要吃亏。
当然,任何群体当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存在。
在监狱“加减分”这一管理制度下的犯人,也有一些可以对此毫不在乎的“特殊”的犯人,他们就是短刑犯,刑期在3年以下的那种。
一般情况下,每一名犯人在法院正式宣判自己的罪行和刑期之前,都会首先在看守所呆个一年半载等待法院宣判。因此,这类短刑犯被转到监狱后,往往都只剩下不到两年的刑期,而监狱从争取到减刑是两年一轮。所以,三年以下的短刑犯基本都没法获得减刑。
由此,不得不说“无欲则刚”这个成语用在他们身上再合适不过。没有减刑,分数对于这些人来说可有可无。同时,只要不在监狱再次触犯刑法,犯人的刑期就不会往上加。所以,他们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反正争着干活的人多得要死。
欠产了?没关系,扣分就是了。
监狱规定不允许串监,可他们就偏要串。被发现了怎么办?扣我分啊。
狱警上班他们就起床,狱警下班他们想干嘛就干嘛,看谁不顺眼就骂,遇上不服气的就打,反正监狱规定吵架打架各打五十大板,蓄意挑衅者扣的分数重点,还嘴还手的扣的轻点,我扣多少分我压根儿就不在乎,你扣的分数即便少一点,可你扣得起吗?完美诠释了“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
这就是差别、悬殊和苦难。
在这样一个小社会里,家庭经济条件差、没文化、不会说话、刑期在3年以上,这些决定犯人会不会沦为“底层”的要素,很不幸地被刘建仁占全了。
更要命的是,刘建仁犯的还是“猥亵尸体罪”,这让其他犯人对他充满鄙视和歧视。他们实在无法想象一个活人怎么会有兴趣对着一具尸体干出那种事,因此对刘建仁的各种为难和孤立也就在所难免,甚至不乏有意欺负之举。
如同蹲在火坑里的刘建仁也就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能早点出狱,分数于他而言也就尤为珍贵。
在这样的情况下,刘建仁面对老刘等人的态度自然就显得毕恭毕敬。
但老刘提起“李腼腆”这个绰号时,刘建仁却突然脸色一变:“这王八蛋,我就是被他害的。”
老刘一愣,随即就问:“他怎么害的你?”
“韩毅荣明明和‘李娘娘’说过,他会在第二天刘文丽的尸体被火化前,会再来‘见一见’刘文丽,所以问‘李娘娘’馆里几点上班,他如果一大早要去停尸房的话该找谁,还开玩笑说到时候会检查‘李娘娘’给他老婆化的妆到底行不行。”
刘文丽就是让刘建仁“猥亵尸体”东窗事发的那一名女死者,韩荣毅则是刘文丽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