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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两个女人各怀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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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凌看他年纪不过三十岁左右,脸倒长得周正。

就是浑身懒洋洋的气质,看起来像是个闲散人员。

“请问这里是铁血帮吗?”

金凌抱拳问道。

来人睁着睡意朦胧的眼睛,瞟了金凌几眼。

只因她现在是女扮男装,那男子便说道:“正是,小兄弟,你有何事?”

金凌一听,虽然心下怀疑这铁血帮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

但自己又花银钱询问,又花银子驾车过来。

若是一声不吭便回去,太吃亏了。

金凌整理了下表情,对这男子行了个礼:“在下姓金,久闻铁血帮大名,此次前来,是有一事相求。”

“我这铁血帮昨天才刚刚成立,这大名就传出去了?

哈哈,果然,请吃饭没有白费。

让那些人替我宣传,确实宣传到位了。”

金凌:……

敢情她打听是遇到打广告了的?

难怪刚到这,就觉得气氛非常不搭。

看来今天的银子是白花了!

“说吧,你有什么事?”那男子掏了掏耳朵,叉着腰,因为这里没有桌凳,便也没有请金凌坐下。

甚至连口水都没有。

金凌忍了忍,压制住失望的神色,开口问道:“听说铁血帮愿意接任务……

只是我来这里,除了你,我并没有看到其他人。

你这帮派……”

你这帮派靠不靠谱啊!

金凌本来想这么问,不过她欲言又止。

那男子一听,这才正眼瞧她:“实不相瞒。

金兄弟,我原名王铁锤,乃是原来铁头帮的帮主!

我二十五岁他立铁头帮,二十六岁自创帮派秘籍《我让你两拳》。

也有过一时风头无二的高光时刻。

那时,我的帮派人员达到了两百人之多。

只可惜天妒英才,铁血帮没成立两年,便接连受挫,倒闭人散了。

我那本秘籍也不知下落。

如今我现在二十七岁,又自创了这铁血帮……”

听着他喋喋不休地说着,金凌脑子迅速转动。

这铁头帮她知道。

第一次听说这个帮派,还是夜救无名那一晚(第14章)。

当晚,她教训了那几个小喽啰以后,确实捡到一本书,书名就是王铁锤说的那本秘籍。

当时她就给扔了。

至于他口中说的那本秘籍丢失了……

不会就是她给扔了的那本吧?

金凌心里一个“咯噔”,她打断王铁锤的话,询问道:“你自创的那本秘籍,怎么会丢失?

不可能就印了一本吧?

就算是,丢了,你也可以再重新写下来啊。”

王铁锤摆摆手,一脸悲痛:“你不知道,那本秘籍是我一时心血来潮,手写下来的。

在原来的铁头帮里,也都是大家相互传着看。

至于说印刷,工钱太贵,我没舍得。

后来被一个兄弟拿去看时,不小心弄丢了。

我也想再重新写下来的,可惜时间太久,我又没怎么练,便忘记得差不多了……”

金凌目瞪口呆。

果然,这个铁头帮能倒闭是在情理之中。

这个帮主也太不靠谱了!

算了,还是走为上,先告辞再说。

找这个铁血帮办事,纯纯是白花钱!

金凌正要抱拳告辞先行离开,没想到王铁锤一脸正色道:

“金兄弟,你今天来找我,我心里十分高兴!

没想到我都快半个月没吃饱饭了,终于有生意上门了。

你说说,你想委托什么事情?

放心,我一定尽全力。

你是我第一个客人,这价钱嘛,一定会给优惠……”

金凌眨了眨眼,微张着嘴,刚要说出的“告辞”堵在喉咙里,终究还是没有吐出来。

说到底,是自己弄丢了别人的秘籍,虽然她是无心的,也没明白那秘籍到底和铁头帮的倒闭有没有直接关系。

但听到王铁锤说半个月没吃饱饭了,她又想起自己在原世界刚开始接任务时的窘境。

“其实我今天来,确实有事想委托铁血帮。不过,这之前,我想请问一下王帮主,你这新建立的门派,不会就你一个人吧?”

王铁锤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实不相瞒,目前确实就我一人。”

金凌心说果然不出所料。

罢了,既然来了,那就说说她的目的吧。

……

妙锦没有把自己拉了一夜肚子的事,告诉任何人,也没有告诉离书。

现在声张,只怕会打草惊蛇。

况且,自己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百分百就是金凌做的。

她心里越想,越觉得金凌可疑。

但是在这离府里,她是小侯爷夫人,是师弟的妻子。

自己过多干涉和关注,势必会引来麻烦和对方的警惕。

所以,她想到了一个妙主意。

“离书……”

她主动找到离书,提了个要求,“离书,师姐想要一只公鸡,你瞅瞅有机会到市集上,买一只来。”

离书纳闷:“大师姐,你怎么想起要养公鸡了?”

妙锦呵呵一笑:“我在百花谷里,有那么多鸟儿和野鸡,时常和它们做伴。

如今到了你这里,一时见不到它们怪想得慌。

重要的是,我养公鸡是有大用。

总之,你去买一只来就是,算是师姐央求你的。”

说完,她甜甜一笑,离书立马如沐春风。八壹中文網

几天来看到师姐都病恹恹的,现在终于能看到师姐对自己开怀笑了。

他也不想问太多了。

马上回道:“放心,大师姐,我这就去给你买一只,挑一只漂亮的大公鸡,保准你满意!”

看着离书急急离去,妙锦得意地一笑。

她刚才就想到,要盯着金凌,看她到底怀揣着什么心思。

但自己身为外人,在这府里有诸多不便。

更不能时刻盯着她。

所以,她要养一只公鸡,利用公鸡的眼睛来盯梢。

百花谷里原本就有一门绝学,那就是修炼之人,利用动物的眼睛,来收集情报。

妙锦刚好会这门绝学。

她们更多的是利用飞鸟走兽的眼睛,但在这离府里,用飞鸟显然不适合。

所以,妙锦想到了要么养只兔子,要么养只鸡或狗。

兔子和猫可爱,比较吸引人,这不行。

就怕有人给逮了去,擅自关起来。

而狗又有些欢腾,只怕用不好。

思来想去,她认为公鸡最好利用。

本来它就是家禽,也不会有人拿它当宠物。

在这离府里,每天走来走去,更不会引人怀疑。

妙锦拖着眼皮,鼻腔里轻哼一声:“就用公鸡来盯梢。

呵呵,希望金小姐千万可别露出马脚。

我不能容忍你对我师弟不利。

不然,我可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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