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 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因为在夏商周(西周)三个朝代,一切土地属于国家! “狐卿此言差矣。”
庆忌摇摇头道:“一味地遵循古制,岂可强国?”
“以鲁国为例,鲁国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实际上已确立土地私有。”
“既如此,我吴国何不能更进一步废井田、开阡陌,使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
“大王!”
听到庆忌竟然还要让原本属于国家的土地,变成私人的土地,即便是太宰季札都看不下去。 “井田之制,并非不合理。若土地改国有为私有,不妥,请大王三思!”
废除井田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不妥? 哪里不妥? 季札没有说出去,实际上也找不到什么像样的理由辩驳。 因为吴国的赋役制度为贡、助、彻。 皆为服劳役于公田,其收入全部为领主所有,而其私亩收入全部为个人所有是一种劳役租税。 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又作为控制庶民的计算单位。 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 所谓“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规划、亩积和疆界的方块田。 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亩积为百亩,作为一“夫”,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 井田规划各地区不一致。有些地方采用十进制,有些地方则以九块方田叫一“井”。 因为把九块方田摆在一起,恰好是一个“井”字形,井田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 一井的面积是方一里,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纳九百个劳动力。 一万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纳九万个劳动力。 在井田的田与田、里与里、成与成、同与同之间,分别有大小不同的灌溉渠道,叫遂、沟、洫、浍。 与渠道平行,还有纵横的通行道,叫径、畛、途、道。 各种渠道的大小、深浅和通道的宽窄,都有一定的规格。 “大王,臣以为废井田、开阡陌,使民得买卖之改革,并无不妥。”
御史大夫孙武起身道:“井田之制早已崩溃!”
“随着更先进的农具,如曲辕犁与耕牛大量应用,再加上大王这些年鼓励开垦荒地,吸引列国流民入吴,我吴国的耕地成倍增长。”
“井田制之千耦其耕,十千维耦的集体劳动形式早已过时。”
“加之,吴国在第一次变法中,编户齐民,确立以一户人家为劳动之力,此时若废井田、开阡陌,使民得买卖,正当其时!”
治粟内史范蠡跟着道:“大王,御史大夫所言极是。”
“固有的井田之制,已经不适用于吴国。井田制早已崩溃!“ “若周恭王时,有不少卿大夫强迫庶民开垦井田以外的空地。”
“这样开垦出来的田地,不可能是方方正正的,也不可能有一定的亩积,是瞒着公室,不纳税的私有物,是为私田!“ “人有土田,汝反有之。人有民人,汝复夺之。”
“昔日周桓王取郑国田地,就得王畿内苏仇忿生之田作为交换条件。列国卿大夫之间为田地争斗、诉讼,也层出不穷!”
“如晋却锜夺夷阳五田,却犨与长鱼矫争田;周甘人与晋阎嘉争阎田;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不知凡几。”
“而开辟与耕种大量私田,必然需要众多人力。”
范蠡侃侃而谈,道:“然民不肯尽力于公田!如鲁国三桓以扩大地亩,而不增税额之法,收买民心。”
“如此,奴隶纷纷从公室逃往私门,得无异乎?”
“善!“ 庆忌微微颔首。 范蠡的这一席话说得头头是道,让人无法辩驳! 作为穿越者的庆忌,深知土地私有制才是历史的主流趋势。 且不说奴隶,就是有着自由之身的农民,对于自己名下的土地,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 这如何使得? 这就极大的打击了农民们的积极性。 而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 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农业的发展,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以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阶层,有了成为社会基础的可能! “计然、文种。”
“臣在!”
被念到名字的右丞相计然与左丞相文种连忙起身。 “此事就交由你二人全权负责。”
“臣,谨遵王命!“ 由此,接下来的吴国将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并允许自由买卖! …… 暂时休息一下后,庆忌又在群臣以及一众宿卫的簇拥下,亦步亦趋的来到一处草棚中。 此时,不少的农民都在草棚里纳凉,相互交谈着。 “你们是?”
“大王在此,还不快快拜见?”
一听说庆忌是大王,草棚里的农民不淡定了,纷纷下跪道:“草民参见大王!大王万年!”
“不必多礼。”
庆忌虚扶了一下,就坐在众人的中间,环视一周,道:“二三子不必拘谨。寡人到此,只是想了解一下,诸位对于国府最新颁布的政令,有何异议?”
“这……” 农夫们都不禁面面相觑,不敢说话。 庆忌也知道他们有何顾虑,故而微微一笑,道:“我吴国不以言获罪。所以,寡人期望二三子可以畅所欲言。”
“大王宽宏!”
其中一老农硬着头皮道:“大王,草民本不敢非议国政,然,国府新政,禁止我等农户进入山川湖泽谋生,实在不该。”
“似我等农户一般,在闲暇之余还能到山里砍柴、打猎,或者到湖里捕鱼,然后将所得之物拿到集市上卖。”
“然,现在国府的那一道新政,我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农户,已经不敢再接近山水半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