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小姐最近来了个狠角色,连赢十六场!”男人见状,讨好地上前为靳娇沏茶,伸手拿过腰间上皮带插着的一把小蒲扇,狗腿似的的为大小姐扇风,嘻嘻笑道:“是个硬骨头,最适合大小姐您来驯服了。”
靳娇眯了眯眼,面无表情的小脸忽然有了神色,来了兴趣。
她抬起眼皮,倨傲地看着男人,“连赢十六场?”
她记得,格斗场自创建以来,最好的记录便是连胜十七场。
男人点点头,恭敬地回答:“是的大小姐,那人长得也非常俊俏,是个帅气的小白脸,有好几个贵人找我买他呢!”
靳娇却不以为意,傲慢地靠在软椅背上,不紧不慢地喝了口茶,嘴角下压:“这世上俊俏的男人太多了,我别院里还养了七个,哪一个不是俊朗温柔?”
男人扶汗,心里不由地发虚,“是是是,大小姐的眼光自是极好的。”
大小姐今天到底来干嘛的?
三个月前,靳爷的掌上明珠回归,原以为是个柔弱无能的小角色,却没想到是个魔鬼。
嗜血,手段毒狠辣。
靳娇还主动上过擂台,把连胜十七场的炫风给打败了,着实令人震惊。
靳娇出手大方,一下便成为格斗场最阔绰的金主,每次大小姐一来,必然得带个人回去。
据说靳大小姐很喜欢折磨人,喜欢把人踩在地上。
靳爷知道后,并没有责罚大小姐,更是大手一挥,把他这个地下格斗场给收入囊中,成为格斗场的新主人,只为这失而复得的宝贝女儿高兴。
“骨头太硬可并不是什么好事。”靳娇眼眸泛起一丝嘲讽,眼神冷僵,把玩着手里的骨笛,展示给男人观赏,“这笛子好看吗?”
男人盯着那笛子看了一眼,不明所以地垂下眼眸,立即回:“好看,大小姐所持之物必是最好的。”
靳娇眼睛在男人身上扫了几眼,对于旁人的阿谀奉承她早就习惯了,好看的眼眸带了几分邪魅,莞尔一笑:“用炫风的骨头做的。”
男人听言,手里的扇子惊得掉落在地上,发出咚的响声,像晴天里的霹雳直直地落在男人身上。
男人一个哆嗦,晃神之间立即去将扇子捡起来,却不小心碰到了靳娇手中的骨笛。
啪嗒———
骨笛也掉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让男人吓得背后发凉,手也不自觉地发抖,“大小姐恕罪,我不是故意的。”
说着,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将骨笛捡起来,放在掌心,双手朝上地还给大小姐。
靳娇接过骨笛,嫌弃地拿出手帕擦了擦骨头上的灰尘,细致,一下又一下地擦着。
她看都没看他一眼,擦好后又自顾玩弄着手里的骨笛,“炫风的骨头好看又好玩,做成笛子留在身边最合适不过了,就是不知道你的骨头,我是用来做扫把呢还是铲子呢?”
女人那张美丽的脸很是苦恼地皱了皱,像是很认真地在考虑这个问题,那双眸子却充斥着玩味和嗜血寒意。
男人吓得腿软,全身都在发抖,磕头求饶:“大小姐饶命啊。”
大小姐向来说一不二,说出的话犹如古时候皇上的圣旨,出口绝不更改。
靳娇笑了,一把掐住男人的脖子,眼神发狠:“饶命?你这条贱命我可是想要很久了,你对炫风做过什么你忘了?你觉得我会饶过你吗?”
男人被人狠狠地掐住脖子,脸色发青,痛苦地求饶:“大……大小姐…我,我错了……”
“饶命啊……我,我给你找比炫风更好的……”
男人的话音刚落,观众席上一阵欢呼,沸腾万千。
男人见状,眼里立马有了亮色,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大小姐,是……是筠马!是那个连赢十六场的筠马!您一定会喜欢的!”
如今谁不知道靳大小姐好男色,最喜欢的便是驯服格斗场傲慢的人了。
死了一个炫风,又来了个筠马!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靳娇抬眼望向台上。
台上的是一位面如冠玉,英俊得让无数女人为之疯狂的男人。
仅一眼,靳娇心跳在那一刻漏掉一拍,此后不断加速。
他上半身裸露着,健硕的肌肉让人垂涎欲滴,很欲。
而那双冷眸带着凌厉犹如地狱里的王者,小麦色的肌肤,明显又张狂的腹肌显得更加有性张力。
哪怕此刻他在台上,是个最低贱的“货物”。
靳娇决定了。
筠马是她的!!!
靳娇找到了好玩的,将男人一脚踹出去,冷声道:“我的人你可动不得,来人,把他带下去,下一场把他加上。”
“饶命啊大小姐——啊——”无论男人怎么求饶,靳娇都无动于衷,他就这样被带走,成为格斗场的新人。
此时此刻,台上的格斗比赛才刚刚开始。
比赛很精彩,两人你来我往不分伯仲,慢慢的两人的体力都在慢慢被消耗。
眼看时间就要到了,筠马突然一个后空翻,来到对手的后方,反手抓住他的手指用力折断。
“啊———”
紧接着,筠马一拳挥过去,直接断了对方一条手臂。
接下来也是毫无意外的胜了。
筠马成为格斗场新的神话,这一局赢得钵盆满满。
随着欢呼声落下,主持人上来,激动地宣布筠马获得胜利。
“筠马!你有一次选择主人的机会。”
格斗场的“货”是签了生死状的。
他们一生都要在格斗场,哪怕赢了比赛也只能活一时。
无数场比赛,一旦输了就是生命的终结。
打破格斗场的记录,便有一次选择买家的机会,逃离这阴暗的地狱。
或者被某个买家看中买下,才有新的未来。
“我选……”筠马喘着粗气,清冷晦暗的眸子落在前排那个最耀眼的女子身上,嗓音低沉,带着不宜察觉的欣喜出声:“靳娇。”
这次,我是你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