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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恭亲王克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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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晃晃悠悠地往前走着。>八≧一小>说网w≤w≦w≦.<8<1≦zw.com费宁除了刚出王府那会儿掀起窗帘往外打量过一阵,转过几条街道后就放下窗帘。为了避免车内同乘的大管家误会自己打探里勐军营位置,只老老实实坐着,再无别的动作。

大管家似乎倒是并不在意他的小动作,许是看出他的小心拘谨,笑着安慰道:“费大人不必过于紧张,我里勐的大军几日前就已经开拔攻向靖安了。”

整日被关在王府里,也没人和他说起外面的局势,因此费宁听到这个消息颇有些惊讶。“这就打起来了?此次里勐派了多少兵力?”话一出口又意识到似乎有些不妥,他连忙讪讪地补充道:“呵呵,要是不方便告诉老夫的话,大管家就当老夫什么也没问吧。”

大管家自豪地笑了:“告诉你也无妨。我们里勐此次派出大军三十万,即便是用人堆,也能堆平那镇裕关的城墙!”

毕竟做了一辈子的靖安人,一听这个消息,费宁心里下意识地“咯噔”一下,提了起来。随即又想到自己如今已是靖安叛徒,这种担心太过多余,自嘲地苦笑了一下,再没心思和大管家攀谈。

摇晃的马车好似摇篮,费宁毕竟已经上了年纪,精力大不如前。坐了不到两刻钟,就仰头靠着车厢打起瞌睡来。也不知睡了多久,忽然被大管家摇醒:“费大人,快醒醒,我们到了。”

到了?费宁猛地睁开眼,如同往日觐见皇上前似的,习惯性地整了整仪容,这才随着大管家下了马车。

一间占地比他现在所住那小院还大的穹庐矗立在眼前。洁白的帷幔上,用玄、金二色秀满了看不懂的里勐文字和各种形态各异的古图腾,看起来不但不花哨,反而显得七分庄严,三分神秘。

走进帐中,费宁抬眼就看到一张书案正对帐门,书案上的竹简一卷一卷随意码放。堆成了一座小山。一个看上去四十来岁的男人就在书案后席地而坐,手中执笔,正往一管竹简上书写着什么。

这男人十分儒雅,虽然一身里勐贵族服饰。但那书写姿势中所散出来的书香气息,与靖安国里那些文弱书生们并无二致。可是当他抬头看过来时,费宁才知道自己刚刚那番印象错得有多离谱。

并不是这男人长相有多粗犷,相反的,他面冠如玉。肤色不同于其他里勐人的古铜色,生得十分白皙。让费宁觉自己对他第一印象错误的是那双眸子。费宁活到这把年纪了,从未在任何一个人脸上看到过这么锐利的眼睛。里面仿佛蕴藏了两支散着幽幽寒光的箭头,当他望过来的时候,那犹如实质般尖锐的目光,直让人汗毛倒竖,不敢与之对视。

就凭这双眼睛,费宁十分肯定——这个男人,不好惹。

不过,这种如利刃一般的目光在大管家开口引荐之后就消失了。

“启禀王爷。费大人已经带到。”

“费大人,这就是我们王爷了。”大管家转头,见费宁显然是被自己主子震慑住了心神,一时反应不过来,好心地偷偷伸出手指,捅了捅他。

费宁回过神来,习惯性地准备行靖安国盛行的跪拜大礼,膝盖弯到一半才想起来眼前这位可是里勐的王爷,于是尴尬地又站直了,左手按在心口。毕恭毕敬地弯下腰去,行了个标准的里勐之礼。

“老夫拜见王爷。”

费宁的举动显然取悦了恭亲王克里木。他和善地笑了笑,用一口字正腔圆的靖安官话说道:“费大人,本王和你可是神交已久啊。可惜近日公务实在过于繁忙。费大人在寒舍做客这么久,本王竟然没机会抽出空来亲自招待你一番,真是失礼。”

“王爷日理万机,现在能抽空见上老夫一面已是老夫天大的荣幸,何来失礼一说。”换回本国语言,费宁昔日官场中练就的说场面话本事又重新找了回来。

“费大人可知。本国近日派兵攻打靖安一事?”克里木事多繁忙并不是假话,为了节约时间,他省去多余的客套寒暄,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

“刚刚来的路上已经听大管家说过了。”

“那么巴根(大管家)可曾告诉过你,这次你们靖安领兵迎战的是何人?”

“这……大管家并未说过,还请王爷明示。”

“唔,实话告诉你吧,这次领兵的是一个叫崔玉鹤的年轻人,今年只有二十五岁。费大人认识他吗?”

自己终于要派上用场了吗?费宁兴奋地舔舔嘴唇,清了清嗓子之后便开始汇报起崔玉鹤的情况。“这崔玉鹤我知道……”

听完费宁的介绍,克里木一手环腰,一手习惯性地摩挲着自己下巴上肉眼不可见的胡茬,若有所思。

“这么说来,你们靖安皇帝,对他是寄予了厚望啊。”

费宁干笑两声,“虽是如此,但这小子毕竟从未上过战场,或许只会纸上谈兵也未可知。皇上真是老糊涂了,朝中那么多正值壮年的武将不选,偏偏要选这么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欸,费大人万不可轻敌。崔玉鹤能在一众请战之将中脱颖而出,恐怕还是有几分过人之处的。你可知道他的才名是怎样传出的?”克里木边问边做了个请坐的手势,示意费宁坐下来回话。

费宁入乡随俗,学着克里木的样子席地坐在他左下处铺好的软垫上。接过巴根奉上的茶水,惬意地抿了一口,这才开口解说起来。

“这就要说到平熙七年那场秋猎了。王爷也知道,靖安皇室每隔三年都要举行一次秋猎,由皇帝本人亲自率领一众勋贵大臣们参与。当年那次秋猎,皇上突奇想,命人围出一大片树林,投入各种猎物九十九只,又让当年随行参与秋猎的所有十六到二十岁的官家子弟,随机分成红、蓝两个阵营,共同角逐林中猎物。胜出的一方,每人皆可获得陛下厚赏,表现优异的还能直接受封官职。当时规定领队之人由那些少年各自推选,那些小子们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谁也不甘把这个最佳表现机会拱手让人。而当年正好及冠的崔玉鹤,就在这群初生牛犊之中脱颖而出,拿下了领队一职。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方法,调动起这些临时凑起来的乌合之众如指臂使,进退有度。最后,他率领的蓝方以一虎、一熊、两豹等六十余头猎物大获全胜。皇上对他大加赞赏,当下便欲赐下官职,但这个崔玉鹤,却出乎意料地以自己还想跟着祖父潜心再学几年本事推辞了。皇上惜才,不但没有责怪,反倒对他越欣赏。他的才名,也正是从那次开始不胫而走。”

克里木很满意费宁的知无不言,有了这番初步了解,他对敌国主帅已不再像最开始那样忌惮。“如此说来,崔玉鹤唯一的战绩,也只是领着一伙毛头小子打赢了另一伙同样的对手而已咯?”

“据老夫所知,那次秋猎正是他唯一显露出本领的机会。之后的几年,这小子都深居简出,很是低调。”

克里木点点头,心中渐渐有了应敌之策。费宁这颗听话又好用的棋子也重新得到他正眼相待。“本王明日就将启程,亲自赶赴战场压阵。费大人可愿一同随行?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只要费大人日后还能像今天这样配合,待我里勐大获全胜那日,本王保证,将来你在本国的地位,必不会比原来在靖安时低。”

这正是费宁所求,他岂会不愿?当下立刻起身再次行礼,正色答道:“属下愿为里勐效犬马之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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