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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十刑和天魁,不死不休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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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魁上前说道:“竟然要替死去的他们复仇,多么不值。”

“你从来就没有爱过别人,我怎么会懂得这种感情?”

天魁说道:“我是否理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应该记得自己的身份,你是众生之主天唯一的儿子。”

十刑怒吼一声,将身上的束缚全部挣开:“为什么?为什么每一个人都要提醒我这件事是怕我忘记吗?

天魁跃向空中,浑身萦绕着橙红色的火焰:“如果你继续执迷不悟,那么将把你再次击败,就这么简单。”

十刑冷笑一声:“是吗,很好,那我们就简单的把事情解决吧。”

他们两个的实力都是非常强的,在武庚纪中可以代表着顶尖战力,特别是十刑。

天魁号称是最强的六部大神,拥有着最强的力量,而他同时也是十刑的老师。

十刑作为众神之主天唯一的儿子实力更是深不可测,在借助了不死鸟归来之后,更是拥有了不死鸟的力量,实力更上一层。

如果说曾经的天魁还可以打过十刑的话,那现在的他绝不可能是十刑的对手。这样两个顶尖战力的较量,虽然也让漫迷们热血沸腾。

“你们说他们两个谁会赢啊?”

“我肯定希望是十刑获胜了,看天魁这个老光头就没什么好感。”

“天魁不是号称六部最强的大神吗?十行也是六部大神,那天魁岂不是比十刑要强?”

可十刑毕竟是天的儿子还拥有着不死鸟的力量。”

而趁着十刑拖延工夫的时间,神隐部的几个小孩以及白菜想要趁机逃跑。可他们刚刚出屋子,就感受到一种强大的能量。

一股黑色的雾气瞬间涌入环绕,他们的全身,等雾气消散之后,几朵食人花丛中出现,正是心月葵饲养食灵。

两个小孩正准备应战,就被孔雀叫住了,原来食灵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生物,他们本身对神力是免疫的。

想要对付这种生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咒文,很不巧的是,他们这里最强的两个咒文师伏羲和阿岚全部都不在。

武庚身上也拥有咒文,可他跟大剑士自己去换岛上修行练气了。

心月葵对着孔雀用出了夺魂咒,夺魂咒是一种很强的咒纹,可以让他忘却以前的记忆,也就是可以把孔雀洗脑,神隐部的众人想要阻止,可他们根本就不是食灵的对手,正当夺魂咒要生效的一瞬间,白菜使用遁空术,把孔雀救了下来。

遁空术是冥族的法术,心月葵身为神族的大祭司,一眼就看出了白菜和冥族人的联系,并且追问他是从哪里学来的遁空术。

就在食灵要将众人吞噬的一瞬间,狂乱的罡风席卷在整个战场,一个声音响起,告诉他吧,没关系的。

而在风暴中央,站着的正是冥族的大元帅,逆天而行。

“白菜是我疼爱的妹妹,也是我们的伙伴。”

心月葵上前一步:“逆天而行,你竟然敢出现在我的面前?”

逆天而行冷笑一声:“有什么不敢,我还带了礼物给你呢。神族的大祭师心月葵我出现在你面前是代表着一件事,从现在开始,民族上下正是对你们宣战,我们要将腐败的神权,从这片大地上连根拔起。这场战争就如你的死来揭开序幕。”

逆天而行长剑插在地上,狂暴的钢风瞬间包围了心,月葵从那些风暴之中突然伸出无数根铁索在瞬间捆绑住月葵的身体一根根长枪刺出,贯穿了他的心脏。

另一边,天魁也察觉到了这股力量正是属于冥族,正当他忧虑的时候,十刑的背后生出火红色的双翼,踏步上前,一拳狠狠轰在了天魁的脸上:“在担心你的主子吗,你的对手是我。捍卫神族的利益,就是你存在的唯一价值,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也从来不管对错,像你这样顽固的石头,不管有多少挡在我的面前,我都会把他们一一清除。”

“我去,终于等到冥族人参战了,这场战争终于变得有意思起来了。”

“不愧是冥族的大元帅,看起来好厉害呀,不会一出场就杀了心月葵吧。”

“十刑这大翅膀是认真的吗?好像在玩页游游戏呀。”

“我的天,这部动漫的特效也太牛了吧,我追定了。”

在不死鸟翅膀的加成之下,十刑的实力得到了大大的提升,他跃向空中一拳拳轰在了天魁的脸上,后者只能抵挡,却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画面一转,来到了十刑的回忆当中,十刑是天的儿子,可是自从他出生以来就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父亲,而神族对他也是有很大的期望。

六部最强的大神天魁作为他的老师,十刑的天赋很高,而且足够努力,很快他就拥有了一身强大的神力。

他问天魁,我什么时候才可以超过你,天魁说道,你是天的儿子,在神力的天赋上是最接近那些远古神族的,光凭这一点,你就有十足的理由可以超越我。

十刑想到了这一切爆发出了最强的力量,他将原始界神力推到了一个巅峰,可是天魁不仅是攻击力很高,他的防御力同样强大。

天魁头上的第三只眼睁开,发动了金刚界神力,一拳就将十刑轰飞了出去。

天魁明白自己不能再拖延时间了,大祭司那边有危险,他必须尽快赶回去,天魁高高跃向空中用出了自己的神技,天斗碎岳,无数金色的拳头从天而下,快速的砸在十刑的身体上。

面对如此强大的神技,十刑没有任何抵抗的能力,被一拳拳贯穿了身体,直到最后一拳砸下,事情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他这才明白,自己和天魁的实力差距有多大,以往的老师,不过都是在放水而已,虽然自己空有一腔热血,可在天魁的面前,实力差距还是太大了,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他努力地向爬起来,却有一下子跌倒在地上,在刚才天魁的神技之下,他全身的骨头都好像是碎裂了一般,连支撑起身体的力量都没有了。

“天魁原来这么厉害的?”

“奇怪了,他在朝歌城外的时候,不是被商王痛扁了一顿吗?商王可是个彻头彻尾的人类,只是穿上了不死鸟,就能打过天魁。十刑可是天的儿子啊,穿了不死鸟居然打不过天魁?”

“这战斗有点崩坏啊,还是说,天魁和商王打得时候没有用全力?总不能说商王比十刑还厉害吧?”

“这肯定是个bug啊,我相信最后,十刑肯定能打过天魁的。”

话音未落,只见十刑的身体颤动了一下。

他体内的不死鸟开口说话了:“十刑,就这么放弃,你真的甘心吗?不过,就这样也不错吧,你已经做的很好了,天魁毕竟是六部最强的大神,还是你的老师,打不过他也是正常的,就这样躺下吧,你就可以好好休息了。”

而天魁的心中也在祈祷,十刑千万不要再站起来了。

身为他的老师,可以说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看着他变成如今的这幅样子的。

天魁十分清楚,十刑从一个阳光的少年,变成如今令人畏惧的不死之神,他有着很大的责任。

当初,心月葵要种下亡者之印,还要杀掉全城的人,天魁并没有反对,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这样是错误的,也并不赞同心月葵的做法。

但他就是这么顽固的人,正确与否在他那里并不重要,他生来就是要维护神族的统治,只要是对神族不利的,他就要通通清除干净,哪怕对面是天的儿子。

甚至,当年是他,对明月出手,亲手杀死了这个无辜的人类。

这样的罪孽,他是要背负一辈子的,杀死明月之后,天魁对十刑是有所愧疚的,因此,他并不忍心杀掉十刑。

“激将法吗?不过,似乎对我真的有用呢。”

十刑很清楚,当初就是因为自己太弱,无法阻止心月葵,无法战胜天魁,才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

他恨自己的弱小,他恨自己的无能,虽然过去已经无法改变,明月也无法复活,但如今的十刑,绝不愿意再次苟且偷生。

他宁愿轰轰烈烈的战死,也不愿意苟延残喘地活着。

“不死鸟,尽情燃烧我的神元把,我只要力量,能够杀死天魁,颠覆整个神族的力量!”

不死鸟就是这样一种生灵,他和龙一样,同样属于远古神兽,早在十万年前就存在了。

在那场和龙的矿石战斗中,不死鸟失败了,他虽然不像龙那样强大,却拥有一个特性,那就是永远不死,浴火就可以重生。

不死鸟拥有的是强大的元始界神力,必须要依附在人的身上,吸附神元和精血才可以发挥最强的作用。

因此,可以说,一旦被不死鸟接纳,那么他们的生命就捆绑在了一起,使用者分享精血给不死鸟,而不死鸟则展现自己最强大的力量,两者同生共死。

光从元始界神力这个名字就能看出,不死鸟一定很牛,能和元始天尊一个名字,那不是一般的牛啊。

不死鸟继续说道:“你还想继续走下去吗?可前方看不到任何的希望,再往前走也走不到尽头,即使是这样,你也无怨无悔吗?”

“是,是的,在这条道路上,我绝不后悔,不死鸟,继续燃烧我的生命把!只要我还站在这里,战斗就永远不会结束。”

看到这一幕,天魁震惊地说:“十刑,你疯了吗?不死鸟正在疯狂吞噬你的神元,这样子你很快就很撑不下去的,为了一个已死之人,真的值得吗?”

十刑冷笑一声:“天魁,像你这种没有感情的人,永远不会懂得。对我来说,生命算什么?为了明月,为了那些被心月葵害死的人类,即使是燃尽我的生命,我也要杀掉她。”

天魁沉默了,他很清楚,这场战斗已经无法避免,只有两种结果,要么他亲手把十刑打死,要么十刑把他杀死,再去杀死心月葵,除了这两种结果之外,这场战斗再无停下的可能。

“既然你已经做好了觉悟,我也做好了准备,那就来吧。”

“看看是你的金刚界神力更胜一筹,还是我的不死鸟火焰能将你烧成灰烬!”

十刑的周身燃烧着灼热的火焰,火红色的翅膀在身后展开:“天魁,这一击之后,就要道别了,你是我的老师,曾经教导过我太多东西,我绝对不会忘记!”

正当漫迷们期待着他们大战的时候,画面却突然一转,来到了天上的神族。

“我去,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呢,怎么就没了?”

“我猜接下来的大战是不是明天才会播出?”

“苏大我要给你寄刀片了。”

“不用看我也知道,肯定是十刑赢了啊,光从颜值这方面来说,十刑也是碾压了。”

“额,你认真的吗?十刑和天魁的颜值,好像是半斤八两把?”

“不过,有一说一啊,黑化前的十刑还是很帅啊,有那种少年的感觉。”

而这正是十刑的回忆,圣贤殿中,数十位长老分列两旁,为首的正是神眼。

“十刑,你最近的表现非常好,我很满意。”

“大长老过奖了。”

“两年后的封神大会,你会和其他神族一起竞争大神的位置,你的天赋很高,有很大的概率取胜,不过,在那之前,你还需要一些历练。”

而神眼所说的历练,正是让十刑去管理一座城邦,考察他管理人类的能力。

“猴子们在这数千年前聪明了许多,可他们渐渐地不听话了。作为猴子,他们必须服从神族的命令,做我们的奴隶。你是天的亲子,要让他们明白,猴子就是猴子,永远都是神族的奴隶,明白吗?”

就是在这座城市,十刑遇到了明月。

听说新城主来了,人们都赶着去迎接他,明月也不例外,可明月是一个盲人,因为走得太急,不小心摔倒了,拐杖也丢了出去。

帮她捡起来的人正是十刑。

就是在这个瞬间,十刑喜欢上了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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