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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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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穿越大半年,终于能享受一次洗头服务,叶小妹可积极了,不但早早地搬个小板凳坐好,还用清水把待会要用的脚盆也洗了一遍。

王翠芬拎着满满一桶烧开的热水出来,就看到傻闺女一边拿着梳子梳头、一边眼巴巴看着厨房的样子,不由朗声笑道:“来来来,烫猪头了啊。”

“烫猪头”并不是王翠芬独创的俏皮话,叶小妹头发又多又长,冬天里洗头,需要的热水都够人家洗一次澡了,所以早就听叶大哥他们打趣过,说她不是洗头发,这叫烫猪头。

现在听到她娘的打趣,叶舒华反应就很快的回道:“烫猪头?

哪里有我这样漂亮又可爱的小猪呀!”

王翠芬闻言只觉得傻闺女越来越不要脸了,故意抬杠道:“漂亮可爱没发现,不过确实没见过比你还能吃的小猪仔。”

说话间,王翠芬已经兑好了水,也搬了个板凳坐到小妹旁边,母女俩围着热气腾腾的开始工作。

成为叶小妹以后,叶舒华每次洗头都是特别辛苦的体力活,而她最觉得累的是打泡揉搓这个环节。

叶家到底是用得起香皂的“大户人家”,虽然洗头洗澡都用同一块、而且是全家女人一起用,这点似乎太不讲究了,但是比起那些愿意折腾就用皂角洗头、不愿意就直接清水洗几下的同龄伙伴,叶小妹用香皂洗头已经非常奢侈了。

因为奢侈,所以叶舒华洗头的叶大嫂她们都很紧张,主要是现在的叶小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叶小妹了,她在某些方面真的很没有数,抹香皂恨不得从发根抹到头发丝,不放过任何一根头发,家里这么点香皂哪里够她造的?

发现她这个大手大脚的毛病后,每次洗头,便有好几双眼睛盯着她,一点都不多用,包括王翠芬,看叶舒华一次多抹了两下、或者抹得太用力,都要一脸心疼的过来制止“够了够了”。

叶舒华还是有点追求的,好难得洗一次头,总要彻底洗干净,否则又何必费这个事?

清洁产品不给用,就只好手动清洗了,抹一点香皂,叶舒华就像洗衣服一样大力揉搓满头长发,还是举高手来揉搓、力求照顾到每一个角落,以叶小妹的发量和长度,叶舒华至少要中场休息两三回才能把头发都搓洗到位,简直比她洗一桶衣服还费劲!

所以每次洗到一半,叶舒华都很崩溃、恨不得找个剪刀减掉一半,这样至少洗起来轻松很多,但是转念一想,她都快洗完了,这个时候剪头是不是有点亏?

秉着什么都能吃、就是不吃亏的原则,叶小妹倔强地把满头青丝洗干净,并告诉自己下次洗头前就要把头发给剪了。

但是下一次不到洗头期间,她都想不起来要剪头,一拖就拖到了年底,这个期间,头发反而又长长了一截,洗起来更费事了。

总之,叶小妹每洗一次头,心态就要崩一次,久而久之都快变成心理阴影了,所以王翠芬同志主动要帮她洗,她才这么求之不得,满足程度不亚于吃了一次红烧肉。

王翠芬刚带好袖套、把架势摆好,叶舒华就迫不及待把头放进脚盆里,然后下一秒,被烫得一脸血抬起头:“娘,这水烫死了,咱们真的不是在烫猪头啊。”

挣扎无效,王翠芬又把她的头给按下去,一脸淡定:“这水哪里烫了,我摸着正好啊。”

叶舒华当然妹子这么容易放弃,别捏住了后颈却还在挣扎,“真的很烫啊娘,帮我掺点冷水吧,求求您了救救孩子。”

王翠芬被她夸张的表演弄得哭笑不得,但还是很坚持的拒绝道,“这个水温正正好,再惨冷水,别又把你冻病了。”

自从叶小妹生病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后,王翠芬俨然已经把她当林妹妹看,担心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了。

好吧,世上不仅有种冷叫你妈觉得你冷,还有一种烫叫你妈觉得一点都不烫,叶小妹还能说啥?

她只能笑着活下去。

就在叶小妹享受着这份热腾腾沉甸甸的“母爱”时,邻居家的嫂子无所事事抱着孩子来串门了。

这个嫂子近来跟叶大嫂处得不错,她儿子比叶大宝小两三个月,也是新手妈妈,因为住得近,农闲后便时常找叶大嫂聊聊孩子说说八卦,关系发展迅速,今天就是吃完饭习惯性来找叶大嫂玩耍。

不过看到王翠芬在院子里给叶小妹洗头,隔壁嫂子跟叶大嫂打了个招呼,便有点感兴趣的过来凑热闹了,“叶婶,给小妹洗头呢?”

王翠芬也抬头招呼道:“小芳来玩啊,吃饭了没?

自己搬个凳子坐啊,别客气。”

陈芳嫂子当然没客气,自己搬了个凳子就在屋檐下坐起,笑眯眯地看着王翠芬忙活,她也不说叶小妹这么大人还要娘给洗头,而是角度清奇的夸道:“我早就想说了,小妹头发长得真好啊,这么长,从头到尾都是黑亮黑亮的,应该也没怎么开叉吧?”

王翠芬摸着小闺女这把柔顺秀丽的长发,颇为矜持的点头,“确实不怎么分叉。”

“也不知道小妹都怎么保养的?”

“咱们乡下人能怎么保养?

估计吃点东西就被头发吸走了。”

王翠芬说得很谦虚,不过也是她的心里话,他们小妹确实天生丽质,要不队里这些姑娘都吃一样的米、喝一样的水长大,怎么唯独她家小妹生得样样出挑?

陈芳倒是觉得叶小妹果然还是吃得好的缘故,才能把自己养得这么油光水滑的。

不过也没吃她家大米,她犯不着跟队长媳妇较真,便继续坐在凳子上打趣道:“叶婶你还别谦虚,都说小妹长得标致、百里挑一,要我说,这头头发才真是好看得不得了,别说咱们公社再没有比她更出挑的,就是放到城里小妹也是数一数二的啊。”

对这个年代的姑娘来说,整天风吹日晒的,个人条件都差不多,也更没机会保养打扮自己,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就成了衡量美丑的标准之一,哪怕是五官没那么秀气的姑娘,把头发养好了,在婚恋市场上也能为自己加分少许。

像叶小妹这样五官底子本来就好,头发还这么优秀的,那就是美女中的顶配了,她要是看上哪家的小伙子,对方还不得赶紧八抬大轿把她娶回去?

所以陈芳从这个角度吹捧,王翠芬听得是真高兴,笑得都合不拢嘴了,还要谦虚的摇头,“哪有这么夸张,小芳你这张嘴也太会哄人了。”

陈芳也说到了尽兴之处,扬声笑道:“我说的一字一句可都是实话,不说别人,就是收头发的人看见小妹,肯定也要出高价磨着她卖头发呢!”

叶舒华一直闭着眼睛,吃饭喝足后本来就容易犯困,又她娘一下一下抓着头皮,早已经昏昏欲睡,听到这话才突然精神起来来,“收头发?

我这头发能卖好多钱?”

一边好奇,一边还努力想抬头,可惜刚抬到一半,就被王翠芬同志毫不留情的按回去了,“还没好呢,别乱动。”

为生活所迫的叶小妹只好乖乖弯下头,好在陈芳嫂子没在意这个小插曲,依然兴致勃勃的说道,“你这头发值钱着呢,我表姐上半年卖过一次头发,她头发没你的多,也没你的黑亮,只是卖了半截,就换了一块八毛钱呢。”

说着,陈芳看了看叶小妹,估量地说,“小妹的话怎么说也要卖个三四块钱,如果自己去城里卖,要价还能更高一些呢。”

叶舒华却已经没了兴趣,无精打采的“哦”了一声。

陈芳嫂子把她吹得天上地下绝无仅有,让她以为自己这头秀发怎么也值个两三百块钱呢,结果只能卖三四块钱,叶小妹瞬间没了任何想法,她宁愿扔河里都不给奸商赚差价的机会。

刚这么想着,就听到陈芳嫂子打趣问:“小妹还嫌价格低了吗?”

叶小妹还没说话,旁边的叶大嫂也跟着打趣道:“猪肉也才两毛三分钱一斤,小妹的头发要是能卖四块钱,就能换一二十斤猪肉,你不是喜欢吃猪肉吗,够你吃上大半年了。”

陈芳聊起这个话题纯粹是打趣,林红梅凑过来却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因为她知道小姑子嘴巴这么馋,听到能换许多肉吃,说不定就心动了,到时候他们也能跟着打打牙祭,小姑子吃了家里这么多东西,也该让他们吃回来了。

叶舒华确实在叶大嫂的提醒下,才想起来现在的一块钱跟她上辈子一块钱完全是两回事。

叶大小姐从来不逛菜市场,不清楚那会儿土猪肉多少钱一斤,但她估摸着至少也要一二十块钱?

换算一下,现在的四块钱购买力大概相当于她上辈子两三百块钱,那就不亏啊。

叶小妹顿时又来了精神,兴致勃勃的计划道:“肉就不买了,咱们家攒了这么多肉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吃呢,我比较想买点布做新衣裳。”

虽然家里这些肉叶小妹只能看不能吃,但是坐拥“一院子的肉肉”,也让她有了许多底气,准确的说是眼界放宽了,加上宋大哥那里势在必得的肉罐头,叶小妹不再每天盯着这些肉肉,她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有更高一点的追求。

林红梅没想到这丫头这么精明算计,吃家里的肉毫不嘴软,自己的钱就知道留着买布做新衣裳,还真是不吃亏啊。

便宜占不到,反而气得够呛。

陈芳倒是没想那么多,只是笑道:“咱们队里猪养得好,能领几张肉票,布票还真不太好弄呢。”

城里人有粮票发,工作单位又给肉票布票工业票这些,所以都是吃皇粮,农村就不一样了,他们做什么都要自给自足,能攒点肉票粮票都是因为交了任务、上面按数量发下来的,省吃俭用的人倒是可以用这些票跟城里人换,那也要城里有亲戚或者熟人,找不熟的人换可是要吃点亏的。

正因为布票稀缺,价钱又贵,他们乡下才不怎么做新衣裳的,要拿几张肉票换人家一张布票,还不如家里多割两斤肉呢。

叶小妹听到这里,有点忧伤的叹了口气,她还不是要买化妆品口红啥的,想做点漂亮的衣服都那么难,真是太惨了。

宋秀秀最近正和林红梅别苗头,虽然没闹到台面上来,但也时不时给她添添堵,这会儿看林红梅偷鸡不成、反而被小姑子气得够呛,宋秀秀便乐了,好心提醒道:“三弟虽然还没转正,但是布票这些也从来不少。”

“我差点忘了你们家就有工人。”

陈芳也拍了拍额头,笑道,“军华那么孝顺,票肯定都给叶婶保管了吧?”

叶舒华跟着眼前一亮,扭头问道:“娘,我可以吗?”

“行啊,你要是舍得卖头发,我帮你找你三哥借布票。”

王翠芬答应得这么爽快,因为她自认为很了解自家傻闺女,又馋又爱美,上次跟她去镇上,宁愿不睡懒觉也要花半个多小时把头发编起来,可见宝贝得很,怎么舍得卖掉她的头发?

王翠芬信心满满,小闺女这么说不过是凑趣罢了,因此她也就随意起来了。

殊不知叶舒华上辈子就敢于尝试各种发型,毕竟长得好看,短发长发各种颜色都能hold住。

那会儿她去理发店把长发剪短可没钱赚,反而要给tony老师许多小钱钱,可她依然恨不得每个月都找tony老师报道。

如今她刚好穷成狗,既可以换发型又能赚小钱钱,叶小妹别提多乐意了,找到这个发家致富的办法让她心里美滋滋,好心情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而且越来越美了,因为要去镇上看电影了。

叶舒华运气很不错,洗完头坐在院子里晾头发的时候,就收到了这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傍晚大哥二哥他们回来,叶小妹迫不及待跟他们分享了好消息,又拉着他们去知青点告诉宋大哥。

很单纯的叶大哥和叶二哥无奈拉住兴奋的叶小妹,“这会儿人人都知道了,宋知青还能不知道?”

不想叶小妹的理由却是:“那我们也要过去提醒他一下,明天别忘了来找我们汇合啊!”

主要是宣誓一下“主权”,得让大家伙都知道,宋大哥跟他们锁了,有些人不要再打什么歪主意。

叶大哥和叶二哥对视一眼,说服不了兴奋中的叶小妹,就只好陪着她走这一趟了,毕竟兄弟俩牢牢记着娘的话,不要让小妹去宋知青那儿骗好东西骗成习惯了,所以他们得跟着一起去。

宋清徽不知道兄妹三人“各怀鬼胎”,只是被这么热情的邀请两回,到底不好推辞,所以看电影的这天,他吃完晚饭还是很自觉的来叶家碰头了。

今天的晚饭家家户户都吃得很早,有些“积极分子”甚至四点不到就开火了,吃完饭便迫不及待的往镇上赶。

公社通知的是电影晚上七点开场,给足了乡亲了们吃饭赶路时间,而双岗大队离镇上又近,跑得快的半个小时都不用,按理说六点出发也完全来得及,不过有个问题是,他们公社总共十几个生产大队,哪怕再偏远的大队也不能错过一年一度看电影的盛会,这么多人,去的晚了就占不到好位置,所以哪怕双岗大队得天独厚,队员们依然很早就赶去镇上了。

叶舒华家也四点多就吃了晚饭,当然只是要看电影的人吃这么早。

王翠芬怕他们饿着,本来想准备煮几个红薯让带去镇上吃,在叶小妹的强烈要求在炉子里扔了几个烤红薯,兄妹三个才吃完饭,王翠芬也把红薯从炉灰中扒拉出来,掸掉灰,拿没用的旧报纸包着递给他们,宋清徽刚好过来汇合,也被塞了个烤红薯。

因为来往得多了,宋清徽也没有像一开始那样客气,拿着烤红薯笑道:“多谢叶婶,我就不客气了。”

王翠芬也嗔道:“跟你婶子本来就不用客气。”

叶舒华朝宋大哥笑了笑,抱着王翠芬同志的手撒娇:“娘,你也跟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嘛。”

“我不去,我还要在家带大宝。”

仿佛知道她要说什么,王翠芬紧接着道,“晚上冷,大宝可不能出门,别把我乖孙冻病了。

你们也都穿厚点衣服啊。”

叶大宝在摇篮里手舞足蹈,显然他并不领这份情。

叶舒华回头看了看小胖子,问道:“那大嫂和二嫂都去吗?”

王翠芬看了眼宋秀秀的肚子,摇头:“你二嫂身子不便,还是在家歇着吧,电影每年都放呢。”

宋秀秀也很温和的点头:“小妹,你跟大哥二哥去吧,玩得开心。”

大概是对肚子里这胎认命了,宋秀秀近来越来越会做人,当着大家的面又转头叮嘱丈夫,“出了门可不像在家,你们把小妹看好了,可别让欺负了去。”

这话王翠芬其实叮嘱过千万回。

今天晚上几乎整个公社的后生都会去看电影,本来没定亲的姑娘就不该凑这种热闹,他们家小妹长得这么白嫩水灵,到了那些光棍跟前不得像进了狼窝一样?

王翠芬是很不希望她去的,但是叶舒华自从知道有电影看,就每天翘首以盼了,叶国华哥俩又在帮她求情,王翠芬一向疼孩子,被他们兄妹说动了,便转头叮嘱老大老二,让他们看好小妹,不能让她离开他们的视线半步。

念得叶国华哥俩就差在她面前指天发誓了。

不过提醒的话不嫌多,老二媳妇变得乖觉、也知道关心小妹了,甭管她是不是做给他们看,王翠芬都觉得受用,满意的看了宋秀秀一眼,才转头道,“行了,要去就早点去吧,老大,你们把家里的长凳搬上,一条就行了,你们四个人都能坐得下。”

叶小妹惊讶的问:“怎么就四个人,大嫂不跟我们一起去吗?”

不用王翠芬回答,林红梅已经接话了,“我跟小芳她们约好了,你们先去吧。”

因为婆婆答应帮忙带孩子,她才能去看电影,林红梅今天心情好,便没有把说说得难听,其实她心里对小姑子是有点不屑的,嫁了人也好,没嫁人也好,哪个女人不是跟女人一块说话玩耍的?

看电影当然是女人跟女人一起,小姑子这么大个人了,连个玩得好的同伴都没有,整天往哥哥跟前凑也就算了,如今连宋清徽也黏上了,待在男人堆里也不嫌害臊。

林红梅很看不惯,叶国华哥俩却受用得很,带着小妹出门多有面子啊,别说自个儿队里的后生往他们跟前凑,就是走在大路上,往日那些不熟悉、没交情的隔壁大队后生,都纷纷过来跟他们打招呼问好了。

哥俩虽然是“队长家的公子”,听起来有头有脸,却也只是在他们队里人缘好一点,出了大队谁认得他们?

今天无疑是哥俩最受欢迎的日子,这种感觉就像是走上了人生巅峰,兄弟俩抬头挺胸十分骄傲,扛着长凳健步如飞。

本来说好三个男人在路上轮流扛凳子,现在由于叶大哥和叶二哥的干劲十足,宋清徽愣是插不进机会,一眨眼就到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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