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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一章 蔷薇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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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曼达坐在山顶,仰望着星空发呆。

狮子女坐在了旁边,捏捏曼达的脸蛋道:“怎么,杀到手软了?”

“那倒没有,只是有点累了。”

狮子女慨叹道:“跟着伯爵二十多年,手上沾了不少血,他们都叫我女魔,我也觉得自己是个杀人如麻的魔鬼,可跟你比起来……”

狮子女苦笑一声,不知该如何形容曼达。

曼达一撇嘴道:“这是无奈之举,这群敌人虽然弱小,可他们远比你想象的凶残,只要对他们有半点仁慈,后悔的肯定是我们。”

狮子女耸耸肩道:“别误会,我并不同情他们。”

曼达伸了个懒腰道:“这几天睡得不好,昨天好不容易多睡了一会,还做了个噩梦,我梦见我要砍掉一个人脑袋,结果没砍中,那个人差点杀了我,我当时……”

没等曼达说完,狮子女突然对着曼达吼了一声,吓得曼达险些掉到山崖下面。

“做什么?疯女人!”曼达怒道。

狮子女起身,拍打了一下身上的积雪,又捏了捏曼达的脸蛋:“只要听到了我的声音,就证明我在你身边,你什么都不需要畏惧。”

说完,狮子女在曼达的嘴唇上狠狠亲了一下,转眼消失在了夜色中。

次日天明,曼达让狮子女、茉艾拉带上一群奴隶去完成一个重要的任务,把这群“接近神灵”的大人们送回家,有被剥了皮的坟场领主,有被切成肉片的幽灵刺客,有被开了颅的索命使者,还有最麻烦的丛林恶魔,他被曼达给煮熟了。

“小心一点,千万别把汤洒出来!我就知道你们靠不住,屠夫呢?”

茉艾拉道:“屠夫疯了,从昨晚到现在,他一直在餐桌前吃东西,吃光了食物就咬叉子,已经咬坏了两把叉子。”

“疯了也得把他带上,他要是不肯走,就把尸体带上,野薇姑娘呢?”

尤朵拉道:“她还好,能说话,就是走路有点吃力。”

“把她带过来!”

在两个奴隶的搀扶下,野薇艰难的走到曼达面前,看到曼达的第一眼,她双脚一软,再次失去了行动能力。

“别那么紧张,我不会伤害你,我只想让你做件事,送这几位大人回家……”

看到那几位大人,野薇当场晕了过去,尤朵拉皱眉道:“我安抚了她整整一个晚上,我说她做不了这种事!”

好不容易等野薇醒过来,曼达给她安排了另一件任务:“你不必去送这几位大人了,回到你主人身边,告诉他,新年快到了,我请他到尾星山来坐坐,他要不肯来,我就去头星山找他。”

野薇立刻答应了下来,她恨不得能从山上飞下去。

剩下的事情无须亲力亲为,疲惫不堪的曼达回到了尾星山,躺在“苍穹主宰”的床上,沉沉的睡去了。

床很硬,味道很重,但并没有影响曼达的睡眠质量。他从黄昏一直睡到了天亮,醒来之后,他迎来了一位客人,蔷薇天使维洛克来了。

蔷薇天使,名不虚传,不得不承认,这是曼达见过的最俊美的男人,比布鲁克的颜值还要略高一些。

他有一头金色的长发,在脑后束了一个精致的马尾,深陷的眼窝镶嵌着一双深蓝色眸子,睫毛很长,眼角上翘,顾盼之间比尤朵拉还要妩媚。

曼达揉了揉额角,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他尽量不再看这个男人的脸。

维洛克不是个话多的人,他单膝跪地,恭敬的向曼达行礼,得到曼达的允准后,向曼达献上了三件礼物。

第一件礼物是头星山的全部财富,整整装了十二个木箱,有金币,有珠宝,还有一些低阶神物。曼达满意的点了点头,他看到了维洛克身上的诚意。

第二件礼物是右翼星山两名匪首的人头,他们没有参加昨晚的聚会,除了维洛克,他们是仅存的幸存者,可惜没能幸存太久。很显然,维洛克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曼达想要什么。

第三件礼物是两个活人,他们穿着神罚者的长袍。寡言的维洛克终于开口了:“主人,他们在七星山寻找一个叫克雷奇蒙奇克的人,我担心这件事情和您有关,所以把这两个人抓了过来。”

瞧这声主人,叫的多么自然,他不仅知道曼达想要什么,还知道关键时刻该做些什么。

曼达叫人把两名神罚者关进了地牢,又让人把维洛克的财产全都收进了山寨,维洛克深吸一口气,默默祈祷了一番,这条性命终于保住了。

曼达扶起了维洛克:“来吧朋友,我们进去喝杯酒,先告诉我你的身上流着哪位神灵的血?”

“我的本命神是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

“你的箭法一定不错。”

“在山林中还可以,但我从没上过战场。”

“会有机会的,”走进大厅,曼达脱下外衫,伸出一根手指道,“我要做一件事,会有一点疼,你忍耐一下。”

维洛克一惊,他不知道这根手指要伸向哪里,可他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可能。

“主人,我,可以忍耐。”维洛克闭上了眼睛,曼达拿起了他的左手,赞叹道:“真是细腻,比女人的手还要柔软。”

他在维洛克的手上划开了一道口子,刺痛让维洛克睁开了双眼。

曼达拿出了一枚硬币,从他的掌心里蘸了点血。他改良了史丹利的方法,自创了信使符咒,和冥界符咒不同,这枚符咒不会杀了维洛克,却能在一定范围内感知到他所处的地点和正在经历的事情。

有了这枚符咒,曼达不再担心维洛克失去控制,他让维洛克继续留在头星山,帮他施行新的规则。

……

还剩半个月就到了新年,一对父子赶着十只羊来到了头星山脚下,父亲擦了把汗,静静的坐在了石头上,这些羊是他从黑水城带回来的,回到村子里,每只羊差不多能卖到十五个银币。

但他知道这些羊不可能都带回去,像他这样的小本商人每年要这条路上来回走几次,自然懂得七星山的规矩,好在黑水城的羊很便宜,每只只要六个半银币,哪怕只能带回去一半也还有的赚,正是因为利益的驱使,才让他有来七星山冒险的勇气。

不多时,一队人马出现在了山路上,父子俩立刻站在了路边,恭敬的低下了头。

一名男子来到父子俩面前,问道:“这些羊是你的?”

父亲点了点头,随即让儿子赶来了五只羊,送到了男子面前:“这是献给神灵的。”

男子怒道:“别乱说话!亵渎神灵会被割了舌头!这些羊不错,我都要了!”

父亲的身子一颤,儿子一脸惊慌道:“可,可是……”

男子皱起眉头道:“怎么,你们不肯?”

父亲一把捂住儿子的嘴,连连鞠躬道:“不敢,不敢,我们都献给神灵。”

父子俩转身要走,却被男子叫住了:“等一等!”

父亲赶紧抱住了儿子,父子俩抖得像风中的树叶。父亲想向男子求饶,可他抬不起头也张不开嘴,只能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男子缓缓道:“我不知道你们那边是什么价钱,这里一只山羊只值十二个银币,十只羊值一个金币加二十个银币,但你还要付两成的税金,所以……这可真难算!”

男子掏出了一个金币递给了父亲:“算你们走运,零头不要了。”

父亲拼命的摇头,他不敢拿。

男子怒道:“嫌少吗?一只羊在黑水城只需要六个多银币,离这里不过十天的路程,我也就是懒得去而已!赶紧拿着吧!”

男子把金币塞到了父亲手里,让手下赶着羊离开了。

父亲拿着金币,久久回不过神来,儿子在旁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父亲掂了掂重量,又看了看成色:“这是金币。”

儿子讶然道:“我从来没见过金币。”

父亲喃喃道:“现在你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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