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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 第二十八章 一个电话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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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用了两个小时,在王尔坠亡大厦的十楼某阳台上发现了一部手机的残骸,手机SIM卡还算完好,经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个才刚刚启用不足48小时的新卡号。

  午夜十二点后的通话记录只有一个――凌晨二点零三分收到的未接电话。

  电话号码清扬一看就知道,她拨打过两次――曹箐箐的手机号。

  答案昭然若揭。

  有了方向就容易多了,清扬布置警力去调查曹箐箐两天来行踪,很快就查明了她前天晚上通过地下毒贩购买两只吗啡注射剂的事,同时,在她房间后窗下的花坛里,现成勘察人员发现了丢弃的注射器,里面的残留液体证实是高纯度吗啡溶液。针管上采集的指纹和针头的血迹马上送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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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曹箐箐在警局待了近五个小时,一直静静坐着,给她打来的饭菜,她丝毫未动。

  清扬再次进来,把证物一件一件摆在曹箐箐面前。

  曹箐箐好久都没说话,好像在发呆,又好像是沉思中,直到清扬问她:“曹箐箐,请解释这部手机,还有这个注射器。”

  “这手机是我昨天送王尔的礼物,他吵着要换新手机,我帮他买了一只,他不知有多高兴……”曹箐箐缓缓地说,声音低沉。

  “至于注射器和毒品,我承认是我买的,也承认是我帮王尔打进去的――这也是为了让他开心――他死前有这么多快乐时光,在这一点上,他比宁檬强很多!”

  “他吸食的是冰毒,你为什么给他注射吗啡?”

  “我以前上瘾的毒品就是吗啡,他昨晚吃冰毒吃太多了,我看他兴奋过度……吗啡能让人放松,很快进入美梦幻景,在这一点上,应该比冰毒好……我要他尝试一下,他自己也愿意的,否则,我一个小女子,怎会有力气勉强他,把注射器推进他的皮肤?!”

  “你怎么会想到在他腹股沟这么隐秘的地方给他注射?”

  曹箐箐恍然一笑:“我自己当年经常这样注射,腹股沟是个对吗啡最敏感的地方,几秒钟便能美梦成真……”

  “照你这么说,你聚会前并没有想到会给王尔用吗啡,那前晚你怎么会买毒?又怎么会带到聚会上?”

  曹箐箐耸耸肩:“我是想给自己用的,买了放在手提袋里,随身带着,并非特意带到聚会上。”

  “你给他打了几针?在什么地方打的?”

  “嗯,二三针吧,大概分三次注射完的――在那个露台上,我们坐最里面的位子,我帮他把注射器推进去……”

  “打完针之后呢?你们是一起来的,为什么是一个人回家?”

  “我不知道,我最后喝得醉醺醺的,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我没有找到他,以为他也许是跟什么人在一起……聚会归来,我一个人回家,这对我们俩人来说,又不是第一次!”

  “你喝醉酒回家,到了半夜,忽然想起来给王尔打个电话?”

  “对,我半夜醒来喝水,想起王尔不知所踪,就打了个手机给他。”

曹箐箐面色平静地说。

  “手机接通了么?”

  “没有,接通信号想了三声,就忽然变成‘手机暂时无法接通’了――这也是常有的事,他不想接我电话,就会直接揿掉――我打不通电话,只好继续睡觉。”

  清扬看着她二十二岁的年轻的脸庞:“箐箐,你说的这些也太巧合了吧?!”

  曹箐箐笑了一下:“高警官如果觉得太巧合,对我深怀疑虑,我也没办法,可是,我有充分不在场证明――谁都知道,从时间上和空间上,我都不可能亲手把王尔推下去。我所做的,只不过打了个电话而已,如果我这个电话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也不应是我的错误:法律有规定夜里给人打手机犯法么?”

  “如果是蓄意谋杀的话……”

  “我怎么蓄意谋杀了?”

曹箐箐迎着清扬的犀利目光,毫不畏惧。

  “你把王尔扶到露台边缘台子上熟睡,在下面露台凸边处放了一只手机,二个小时左右,手机响了,王尔伸手去拿手机,跌下二十多层楼。”

  “这是你的推理和猜测,你有证据么?有监控录像么?”

曹箐箐不以为意地笑了笑。

  “王尔的戒指呢,我说的是宁檬给的那只,是你取走了吧?”

  “没错,我送他手机,问他讨戒指,他立即脱下来甩给我,”宁檬从脖颈间拉出一条链子,链子上坠了个戒指:“就是这个!怎么,这枚戒指说明什么吗?说明我是杀人犯?”

  “你为什么要问他要回这个戒指?”

  “宁檬的东西,他不配带!”

曹箐箐淡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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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炎给清扬打电话:“头儿,我正在王尔寓所搜查,对,没错,我找到半包冰毒。”

  “马上拿回化验,包装上指纹注意保护完整。”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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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扬走出审讯室,她有点虚脱的感觉,正好在走廊碰到龙杰,她停下脚步。

  “龙队,关于王尔意外死亡案,我们现在对嫌疑人曹箐箐的证据只有她凌晨二点打得那个电话,她刚才问得理直气壮――打电话难道也有罪么?碰到这种情况……”

  龙杰笑了:“你怎么想?”

  “我知道她做了什么,我也大体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做,可是,就事件本身来说,我们好像没有直接证据……”

  “你的意思是,任何犯罪行为都需有录影证明?几年前已经有零口供定罪了。”

  “可是……”

  “你警校的法理课是必修课,第一年就应该学过什么是‘故意杀人罪’吧?‘故意杀人罪’的关键,是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他人生命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清扬默然。

  “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后果必须是“明知”的,这是此类犯罪主观方面的关键,在“明知”的前提下,如果是“希望”后果发生,叫作直接故意;如果是“放任”后果发生,叫作间接故意。”

  龙杰温和地:“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反映着行为人不同的主观恶性程度,因此对两者进行区分在量刑上有一定意义,但对定罪没有影响,无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构成故意杀人罪。你心里应该很清楚,曹箐箐的这个电话,到底算不算故意杀人……清扬,你在犹豫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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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加班两天开董事换届务虚会,搞的筋疲力尽,周一又得坐到办公室里了――当牛做马的人生啊!

  周一快乐!更新不稳定,大家还这么支持,深深拜谢了!偶会很负责地继续码字,虽然不能保证数量和速度,但质量一定能拍胸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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