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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富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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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早上过去了,到了中午,日头高悬,李启已经按照自己期望的价格,把毛皮卖的差不多了。  不过,毛皮好卖,肉也不愁,但骨头却有些剩下了。  毕竟,能用到兽骨的地方不多,但兽骨卖的却不便宜,再怎么说也是要冒死去野外狩猎才能拿到,价格说什么也不会太低,所以不怎么畅销。  等了一个早晨,等到肉和毛皮卖光了,甚至连山货都卖掉了,但骨头还剩一些。  “一百二十五……一百二十六……啊,已经有六千一百二十六钱了,算了,这些卖不掉就不卖了,收起来吧,咱们先去买衣服。”

李启数着身上的吊子,对沈水碧说道。  一吊是一千钱,然后还有一百二十六个零钱,一共七捆,被他一个个点清楚,用绳子系好,然后拴在身上,挂在胳膊上。  绝对不可能被偷,就放在眼前的。  李启现在的臂力,一只手上缠着六千多钱,已经不会对他的行动造成太多影响了。  沈水碧连忙点点头,在这个人来人往,还要到处和人打交道的地方,喜好清静,从小就在仙山上待着的兔子非常不习惯,此刻一听要走,连忙就帮李启收拾起摊位来。  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上前来搭话:“诶,小兄弟,这些羊骨,狐骨还有龟甲,都是你在卖?”

沈水碧立刻缩手,继续蹲着装死。  李启倒是露出一口大白牙,凑上前,笑容灿烂的说道:“对,是我卖的,大哥你想买吗?正好我也要收摊了,这些,拢共一千钱,你一并收了吧,这可是实惠价。”

一边说着这些,李启一边若无其事的打量起对方。  “你瞧这骨头,白森森的,还很健康,不管是拿来做卜骨,还是雕成骨片,都是好货色,这颗是山羊颅骨,坚硬如铁,上面还有羊角,可以入药,磨成骨粉,能能活血行气、祛风散寒哩。”

李启立刻启动推销模式,熟稔的给眼前这个冒出来的客人介绍着自己的货物。  “东西是好的,看起来也是这几天刚杀的,一千钱,价格也公道,我要了。”

那个冒出来的人非常干脆,直接说道。  他这么说着,李启也刚好把他打量完。  应该是个富户,身上的衣服是棉布,还绣了花纹,整个人看起来胖胖的,相当和蔼,两撇小胡子挂着,打理的很整齐。  怎么说呢……  长得有点像财神爷。  就是春节门画上挂的那种。  “好嘞,这就给您装上!”

虽然对方长得很喜感,但愿意花一千钱来买东西,那就是货真价实的财神爷,李启立马弯腰,给他收拾自己的兽骨。  这些兽骨有很多品类,效用都不相同,也不知道他全要是干什么,估计肯定不正常。  不过无所谓,李启不在乎那些,他要的只是赶紧出手,然后换身行头,买点别的旅行必备物品,然后接着赶路而已。  “不不不,你装上我也抬不走,你看我这样子,虚得很。”

这个富户摆了摆手:“你看我全都要了,就免费帮我送个货吧,不远,就在城西,送过去之后,给你结钱。”

“好嘞!劳烦老板您引下路!”

李启一口应下,正好,城西也有卖衣服的裁缝铺子,就当是顺路了。  那富户笑笑,在前引路,让李启背着兽骨,和他一同前往城西。  沈水碧见状,也站了起来,跟在李启的后面。  “这个小姑娘是?”

富户有些好奇的看着沈水碧。  “这是我自家小妹,带进城里来长长见识。”

李启不动声色的挡住沈水碧,如此说道。  “你家小妹?这到底是稀奇,这长得可一点也不像啊~。”

富户一听,乐了,笑出了声。  “你这长的黑黢黢的,肩膀上都是老茧,一看就是个干体力活的,不是纤夫就是力工,但你看你小妹,白的和瓷娃娃一样,整个一大家闺秀,哪里像你妹妹了?”

他问道。  “老板,我以前也是白的呢,只是风吹日晒,什么白,都得变成黑。”

李启挠头,故作姿态的说道:“只是我家小妹可不一样,我可舍不得让她出去劳作。”

“是这样,我家也有个小妹,长得不如你小妹标致,但做父兄的,宁肯多吃点苦,也不想让小妹们操劳啊。”

富户似乎深有感触,如此说道。  沈水碧当然是低头跟着,一言不发。  虽然在后面跟着,但她像是没听见一样,眼观鼻鼻观心。  这是李启叮嘱的,她正好也不善交际,所以也乐的如此,不用费心。  一行三人,一直走到城西。  城西,一栋大宅子。  看起来是很豪华的大宅子,很符合富户的身份和他的财力。  不过,让李启有些奇怪的是,这里面并没有下人和家丁,甚至门口的石狮子都长青苔了,看起来像是很久没有人打理了。  但偏偏里面还有炊烟,有人气。  李启留了个心眼,因为他看见,这个富户自己出门,也没有带随从。  “我家有个规矩,那就是不使唤佣人,但宅子大,就难整理,见谅,见谅。”

富户笑着说道,然后推开了门。  一阵阴风传来,让李启打了个寒颤。  原来开门之后,穿堂风直接扑面而来,还有个瞎了眼的老婆子坐在院子里。  “母亲,怎么又坐在这里,这里冷啊,还不进去烤火!”

富户连忙走进去,搀扶着盲眼老妇,担忧的说道。  只是,他马上转过身,从兜里拿出一粒碎金子:“这里大概十分之一金,差不多一千钱,你拿去吧,兽骨就放在那边,你们走吧。”

从头到尾,那个盲眼老妇什么反应都没有,也不说话。  李启点了点头,接过金子,掂量了一下,分量差不多。  一金值万钱,十分之一金,大概是千钱。  李启虽然觉得这个宅子到处冒阴气,肯定不正常,但此刻也没有心思去深究,拿了钱,交了货,就准备走吧。  于是,他验过金子后,放下兽骨,背起背篓,带着沈水碧,离开了。  只是,沈水碧出门之后,悄悄的说了一句:“刚刚那个女孩,好像是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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