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你在唱什么?”
贾满屯疑惑地问。 贾环歪歪脑袋,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也不知道啊!我是跟着那边的歌声一起唱的。”
他拉着贾满仓和贾满屯的手,道:“哥哥跟我一起唱啊!”
贾满屯摇头:“我不会。”
贾环:“我学会了,我教你们。”
说着,他便一句一句地教授两个孩子唱歌。 根据语言学相关理论,孩子学习外语的最好阶段,应该是在十二岁之前。 贾满仓和贾满屯都不到十二岁,因此学习外语的速度不慢。 虽然不知道他们唱的是什么语言什么意思,但却将每一句歌词都牢牢记住了。 贾环纠正了他们的发音后,他们唱出来便十分标准了。 贾环表示很满意。 今天的计划顺利完成,之后,他会通过这样的办法教授两个哥哥更多的歌曲,然后,带着哥哥们去卖唱。 这是他想到的现阶段唯一的赚钱方法了。 第二天,贾满屯和贾满仓回家,发现自家小弟弟竟然没有在家门口等他们,大惊,放下背箩便去找人。 他们在昨天的那处空地上找到了正在小声唱歌的小弟弟。 小弟弟冲着他们招手,开心地笑道:“哥哥快来,我又学到了一手新歌,教你们唱啊!”
就这样,半个月下来,贾满仓和贾满屯跟着贾环学习了好几首歌曲。 贾环见准备得差不多了,这一天,他让两个哥哥换上了干净的衣服,让两人带着自己去了港口附近的一个街道口。 港口往来的人非常多,这条街道又是最繁华的街道,里面来往不是洋人便是有钱的本国人。 贾环这样的穷人,是不能进入这条街的。 三个人只能在最靠近街道口的地方站住。 贾满仓怯怯地开口:“小弟,我们真要这么做吗?”
贾环:“你们不想赚钱吗?”
贾满屯:“想,但我害怕。”
贾环:“有什么怕的?我都不害怕,就跟平时唱歌一样。”
说完,他当先唱起了《赞美主》的赞歌。 贾满仓和贾满屯听到熟悉的旋律,忍不住轻轻哼唱。唱了几句后,便放开了,大声地跟着贾环唱起来。 清脆的童音流淌出去,路人听到赞歌,以为是教堂唱诗班的孩子在唱歌,结果看过来,却发现是三个本地小孩子在唱歌。 在他们面前还放着一个小木盒,看着就像是卖唱的。 洋人见三个孩子长得还算可爱,唱得还是天主教的赞歌,发音甚至比唱诗班的孩子的发音还标准,觉得这三个孩子十分顺眼,纷纷掏出钱,丢在木盒子中。 洋人都是大款,丢下的一张张钞票,即便是最低额度的,也能够换一块大洋呢! 这一块大洋,能买好动东西了! 贾满仓看到木盒子中的钱,眼睛都红了,唱得更加大声了。 唱完《赞美主》,他们又唱了好几首其他赞歌,这才抱着木盒子,满意地离去。 不是没有人眼红这些钱。 但三个孩子唱得是外文歌,看起来跟洋人似乎有关系。 没有人敢得罪洋人,也不敢抢劫这三个似乎跟洋人有关系的小孩儿,任他们带着巨款离开。 真的是“巨款”,这些钱加在一起,相当于贾二子一年的收入了。 结果,却是三个孩子一天的收入。 贾二子和张春妮以及两个姐姐都惊住了。 “只是唱歌,便能够赚到这么多钱?”
二姐贾冬梅眼睛亮闪闪地问。 唱歌能赚钱,那她是不是也可以去唱歌呢? 贾满屯撇嘴:“你得会唱洋文歌才行。”
贾满屯跟贾冬梅的关系不好,贾冬梅个性太强势,不像大姐贾秋菊总是照顾让着弟弟,她会跟弟弟抢东西,特别是抢食物,导致两个弟弟都不喜欢她。 当然,她也不喜欢讨债鬼弟弟,她喜欢可爱的小弟弟。 贾冬梅直接对贾环道:“小弟,教我唱洋文歌。”
贾环点头。 贾冬梅抱起贾环就亲上了他的小脸。 “小弟是世界上最好的弟弟。”
“姐姐,不要亲了,男女授受不亲。”
贾环用力去推贾冬梅,即便是亲姐姐,他也不习惯与人这么亲密。 贾秋菊抱过贾环,对贾冬梅道:“好了,不要闹小弟了。”
贾环转头将脑袋埋进贾秋菊的怀中,还是大姐姐最好了。 贾秋菊是贾家孩子中最大的一个,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到了该说亲的年纪了。 只是,因为家穷,连嫁妆都没有,因此即便长得不错,却没有多少人家愿意娶这么个儿媳妇。 现在好了。 张春妮从一堆钱中拿出了五分之一,道:“这部分钱给大丫准备嫁妆。”
贾秋菊感激又感动,推辞道:“娘,不用了,还是用来改善家里的条件吧。天气越来越冷了,还是用这些钱买几件厚实的棉袄吧。”
张春妮:“钱还是跟你留着置办嫁妆。我和你爹能挨冻,今年就不置办棉袄了。剩下的钱,给你们五个一人买一件。”
贾秋菊摇头:“还是给爹娘买棉袄先。”
两母女推来推去,贾满仓看不下去了。 “娘,大姐,你们不要推来推去了,先给爹娘买棉袄。明天我和弟弟再去港口唱歌,赚了钱给大姐做嫁妆。”
张春妮一拍大腿:“我怎么就忘了呢,这卖唱又不是一锤子买卖,还可以继续的啊!”
贾秋菊闻言愣了一下,也笑了。 “那我就先谢谢弟弟们为了准备嫁妆钱了。”
“不用谢。”
贾满仓和贾满屯抬头挺胸。 贾环也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贾二子一锤定音:“孩子娘,你明天一早就带秋菊去当铺,买七件棉袄回来,要那种厚实的,新一些的。今年,咱们都穿一回新衣服。”
张春妮连连点头,道:“明天我再买一刀肉一条鱼,给你们做点儿好的。”
几个孩子与贾二子都开始吞咽口水。 肉啊!他们好久都没有吃了。 贾满屯记得自己吃肉还是前年过年的时候,只吃了指甲盖大小的一块肉。 那味道,真是绝了啊! 太美味了! 好想,好想再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