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出生,好歹也算半个大家闺秀,气质自然不是寻常百姓家的女儿能比的。当年,老二娶了个杀猪匠的女儿,他为此还在心中嗤笑了许久。谁知后来,这老三娶的媳妇儿,举手投足间才真真是有大家闺秀的风范。老三疼媳妇儿,平日里宠得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加之年纪又小,岂是自家这人老珠黄、言谈举止粗俗不堪的老虎婆可比的?老三死得早,这女人又无子嗣,自然是在王家站不住脚跟的。他多番调戏不得,谁知这女人倒是硬气,甚至以命相逼。是以,他便也放任王家这两个嫂子欺负她一人,图的便是这女人心甘情愿地委身于他。王大愈想,心中便愈气,看着王大夫人的眼神中的,多了一丝厌恶。这婆娘嫁进王家这么些年,一无所出,如今又年老色衰,他早便动了休妻的念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用这理由,倒是极好的。俗话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王大只要一想到舒心那娇滴滴的模样,又看看自己婆娘的粗俗举止,心下便一阵烦躁。王大夫人看这舒宅虽小,装潢却是极好的,若是将它卖了,兴许还能卖个好价钱。她还在幻想着日后奢华的生活,殊不知,身边的男人,想的是,休书该如何下笔。可气,却也可叹;可怜,却也可笑:这便是最真实的人性。与此同时,城主府中,守门的侍卫拿着一封书信交给随行,“随行大人,这是给城主大人的信。”
随行接过信,见信上并无落款,有些疑惑,问道,“你可知送信之人是何人?”
“回随行大人,送信之人只是街上的小乞儿罢了,他道,有位红衣小姐让他今日午后将信送来城主府便是了。”
侍卫如是答道。随行虽有些起疑,但仔细检查后,发现信封如常,未曾有何毒物,便将信封呈给洛千城。洛千城读罢信,面色阴沉,冷哼一声,道,“好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子!真是气煞我也!”
随行睨了一眼那信,信上写道:本姑娘很期待,城主大人是否有缘以皇子的身份与本姑娘在京都再见,届时,本姑娘定不会再脚下留情了。随行忆起那夜,主子书房中的那位姑娘,不仅在主子的衣裳上留下一个脚印,亦在主子的心上,留下了一个污点。如今,这姑娘还写信前来挑衅,不知届时与皇子再见,他二人究竟是孰败孰胜。随行思量着开口,“主子……”“我们明日便动身回京都。”
洛千城愤然地说道。他倒也有些期待,届时那女子与他再见,会如何向他求饶。那假扮潋滟之人亦是个胆大的女子,而她却多了几分内敛与沉静,若是以花来形容,应是佛池净莲。而这飞扬跋扈的女子,更像是那炽烈的朱瑾。“只是,主子还未曾定下女皇陛下的寿礼。”
随行道。“时间紧迫,你便随本城主去库房瞧瞧,送何玩意儿才最合母皇的心意。”
说罢,洛千城起身,随行亦是跟了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