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一家兰州拉面小馆吃饭,无论是刀削面还是拉面,师傅都是当着客人的面直接操作,毫不隐瞒这制作工序。尽管如此,这简单的美味却依然难以复制,就算汤底能学去个七八分,用干姜粉,花椒粉,胡椒粉等各种香料调出相似的味道,可这面的工艺上却无从比拟。兰州拉面吃的不仅仅是那白汤红底,更让食客流连的是那筋道有嚼劲的手打面,这美味其中的手艺,没有其他捷径只能日复一日的练习。昭昭没想到自己来了北京,没去喝胡辣汤和炸酱面,没留在酒店里吃豪华的西式自助早餐,却跟着莫启南七拐八拐来了一个胡同吃兰州拉面。这其实不是昭昭本意,只是早上起床下楼去吃早餐时正好遇到莫启南,莫启南见到她直接说:“跟我走。”
昭昭开始以为是上班了呢,有工作呢,结果却是来吃早餐?“主编……那个,你不觉得在北京吃兰州拉面太违和了吗?”
“就你懂的多。”
莫启南似乎不打算解释。昭昭只好自己打量环境去揣摩这家店会不会是什么隐藏的百年老店,一碗面难求的那种。这是一间苍蝇小馆,藏在巷子的深处,都没有招牌。店里装修很简单,墙面上挂着图片菜单,一目了然。桌椅都是很普通的木制板凳,有些老旧,有几把椅子一坐下去还会发出吱吱的不堪重负的声音。这条件还真是符合了传统百年老店的各种标准。昭昭看那门前正袅袅升烟的锅口,有了一丝期待。很多人都开玩笑说兰州拉面是全国连锁餐饮品牌,虽然并没有这么一家公司,这些店的各个老板也都是不同的人,并不全是兰州人或新疆人,但无论在哪个城市兰州拉面的味道吃起来竟都神奇地差不多。但昭昭今天吃的这家却格外的不一样。虽然菜的外貌看起来也是白底清汤红油漂浮在上面,用白萝卜香葱点缀,看着与其他兰州拉面没什么两样。但昭昭喝了一口汤后品出些不同,汤底微咸透着香料的味道,比起其他汤来说有一点浓稠,汤里还有剁碎的香芹蔬菜,口感上不像是普通的牛肉汤,而是有点想胡辣汤。兰州拉面版的胡辣汤。诶?兰州拉面里吃出北京味?我是味觉失灵了吗?抱着怀疑的心思,昭昭又吃了一口面,面仍是那筋道有嚼劲的面,但那配的红油辣椒却不是兰州拉面里地道的辣椒面。兰州拉面的辣椒面更注重油,把干辣椒花椒放入锅中干炒,炒出味道后栽倒入熬,让辣味渗在油中。而这个辣椒面比较注意辣椒的干,只留其香不留其味,味道虽然闻着有点冲,但吃起来却没那里辣,反而吃完后嘴里还留有辣椒和葱的香气,真口齿留香。这是北京菜喜欢的一种做法。昭昭抬头见莫启南一口一口吃得讲究优雅,她轻声问:“主编,这家店是不是北京版的兰州拉面啊?”
莫启南没接话,继续喝汤吃面。昭昭等了一会,见他真的不打算答,就闷哼一声也只顾自己吃面了。莫启南吃完后擦了擦嘴,才慢慢回答了昭昭的话:“算你还有点本事。”
昭昭嘴里塞着一口面,听莫启南说话,忙抬头看他。“脏死了,别看我,继续吃你的面。食不言寝不语,你不知道吗?”
昭昭:……哼!臭讲究!“还有你吃得慢,你买单。”
诶??但莫启南似乎是来真的,说完这句话后就直接起身出门了。可我没带钱啊!昭昭三两口吃碗面,追出去找莫启南,可他人已经不见了。面店老板笑呵呵地坐在门口看着昭昭。昭昭又难堪又尴尬,红着脸和老板解释:“不不好意思!老板,我没带钱,我……”“没事没事,你不是小莫的朋友吗,随便吃,不收你钱。”
“咦?小莫?”
“是啊,小莫从前也住我们这条巷子的,经常来我这吃饭,每次回北京了也会来。”
昭昭回头看了一眼那长长的窄巷,心想,莫启南是北京人啊?她在心里默默对比了一下路遥,诶,莫启南不是很像北京人啊。“姑娘啊,你是小莫什么人啊?”
老板开启了八卦之心。昭昭礼貌地解释:“我们是同事,他是我老板。”
“哦,这样啊。我还以为小莫终于带女朋友回来了呢。”
老板说着感觉有点惋惜,“唉,小莫很早就没了父母,也没什么亲戚,以前算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后来他自己争气很早就挣钱了,边挣钱边读书,硬是考了个重点大学呢!”
老板像是说着自己孩子的事一样骄傲,“现在小莫的工作也很好,钱也赚的很多,就是这女朋友啊,实在得着急一下了啊,马上就要三十岁了,再不结婚想等到什么时候啊。”
意外听老板说了这么多莫启南的事情,昭昭也被他带到开启了八卦之心,她问老板:“那莫启南……不对不对,那小莫就没有带回来过一个姑娘?”
“我想想看啊,哦,上大学那会带回过一个来,长发大眼睛,生的可好看了。”
“后来呢?”
“后来就没见着了。不过我能看出来小莫是喜欢那姑娘的,因为他与那姑娘说话时都脸红,出来和我交待不要给那姑娘放辣,说那姑娘吃不了。”
“咦?脸红!”
昭昭越聊越兴奋,比手画脚地问:“那小莫学生时代是不是不这么板着脸啊?他那会长得好看吗?”
“好看着呢!以前啊还有个自称星探的人叫小莫去韩国做什么什么明星,说可以包吃住,包教跳舞唱歌,但我们大家伙都觉得这人肯定是个骗子,就没让小莫去。”
昭昭一听,诶,这不是典型的韩国偶像公司选拔练习生的套路吗?“那大爷,你还记得那公司叫什么啊?”
“什么什么来着,反正是一大串英文名,我们也听不懂呀。”
“啊,可惜了。”
昭昭想,如果那时候他们让莫启南去了,说不定莫启南现在就是一个超级偶像,当红明星了。“姑娘你说啥可惜了?”
“我说以小莫那脸那身材那资质应该去当做那个练习生的,肯定能火。那样的话,现在啊他身后就该有一长串的小姑娘排着队求着嫁给他了。”
“真的?”
“你们在聊什么?”
来了,百试百灵的莫启南召唤术。有了上次的经验后,这回昭昭学乖了,果断收了话题转头否认:“没什么。主编你肯定听错了,我们再说别人的事呢。”
莫启南手里拎着几袋水果,还有牛奶,他冷哼一声不再搭理昭昭,拎着东西走到面店老板面前,语气是难得的温柔。“陈大爷,你也不收钱,我就随便买了点东西给你,你看着吃,不吃也是坏掉的,水果店的白阿姨也说了不给我退了,所以你就收下吧,不是什么礼物,就是点水果。”
“哎呦,你这孩子,每次都叫你别乱花钱,每次都不听。你现在有钱还不如存着以后娶媳妇呢!”
“陈大爷,你看你这话说的,难道我给你买了点水果就没钱娶老婆?你这不是小看我吗?”
“欸欸欸,是大爷错了。收下收下,这毕竟是小莫的一番心意啊。”
昭昭在一边看着心中泛出暖意,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人活一世如此久总有难以割舍的牵绊。顾大爷说莫启南很小就失去父母了,是在这胡同里蹿着长大了,可能是因为这样的经历导致他心里始终有条浅浅的河流,没有人迈得过去,只能在对岸喊他,希望他能听见自己的祝福。但是莫启南又何尝不是一个温暖的人。从前住在这个巷子里的许多人有些搬家了,有些去世了,所留下的没有几户人家。可尽管如此,莫启南每次回到北京还是会过来这里一趟,给这些老人买点水果牛奶,再偷偷在牛奶盒子里塞点钱。这不像是那个刻薄冷漠的杂志社主编会做出来的事,但这是那个从前在这个巷子口一家一家的串门嬉笑打闹的孩子会做的事。没有人生来便是一座孤岛,每个人也总有你看不到的另一面。回去的路上,昭昭一直控制不住自己,在偷瞄莫启南。“看什么?”
莫启南烦了,此刻他又恢复了冷漠的样子,板着脸,一脸不高兴。但从顾大爷那听了很多八卦后,昭昭觉得自己不怕他了,便笑着说:“没什么,就是觉得主编你有点可爱。”
莫启南眉头一皱,眼神凌厉,“薛昭昭。”
“啊?”
“你是不是想辞职了?”
“没有啊。”
“那就闭嘴。如果以后我再听到你用类似的词语形容我,那不用我说,请你马上收拾东西滚回家去。”
昭昭:………果然应该让他去当练习生的!至少现在就算是假笑,他也得每天都笑着!哼!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