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飞往中国的最快一班飞机刚刚在十分钟前起飞,后面几班飞机都已经满客。寻歌费劲力气软磨硬泡,最后也只买到了两天之后的机票。两天之后的飞机才能起飞,她甚至不知道能不能坚持见到老太太最后一面。-1月初的天,乍寒乍暖,下雨了阴湿寒冷,出太阳了又暖融融的。寻歌回到一别五年的深城的这天,艳阳高照。在这座城市,18岁至23岁,她的世界再也没有光亮。深城的路两边到处都是梨花,芬芳熏人。机场出来,就有无数的计程车在等客人。寻歌上了一辆车,报上梁音告诉自己的地址。寻歌透过车窗,望着沿途一簇一簇的盛放,眼中湿润得仿佛能滴得出水来,她看到车窗上倒映出来的自己,不知何时,已经开始垂垂老矣。-殡仪馆。一晃五年,陆家的产业几乎最后都落进了柴念和陆向通的手里,所以上门来给老太太上香的人格外多,都殷勤的狠,想和陆氏套一层近乎。柴念对老太太的感情并不深厚,老太太喜欢陆金森的原配夫人,对她颇有微词,但碍于陆金森的颜面,也不怎么说她的不是,生前活得还算太平。柴念淡淡道,“陆之南呢,前天从波士顿赶回来就守在医院了,现在入殓了怎么不见人影了?”
陆向通依旧衣服痞痞的样,吊儿郎当地说,“谁知道。”
“你跟他好好学学,他当年分到的财产可没你六分之一,一晃五年,他又爬到你上头去了!”
“妈——”“今天你奶奶过世,秦久怎么也不来见见,你和她到底结不结婚啊,来来回回悔婚有意思吗,我可拉不下老脸再去找何玫帮你谈婚事了,你自己也好好掂量掂量,不就一个妇科女医生嘛,哪里有这么好,值得你牵挂那么多年。我可没看出来她对你有多少上心的!”
柴念越说越没好气,五年前自己儿子无缘无故解除婚约,结果没两天又死皮赖脸非得不承认自己悔婚了……要不是何玫也不知怎的就是看得上陆向通,这婚事早就被自己儿子给搞砸了。她也实在搞不懂何玫,到底为什么对陆向通这么满意,就算女儿心里有别人,也非要她嫁给陆向通。“深城市政厅边上那块地皮,你注意一点。我听说陆之南也看上这块地皮了。”
-寻歌站在殡仪馆外,她还是来的迟了还是错过了这个世上曾经温暖过她的人。殡仪馆里的人,她几乎不太认识,很多都是陆家的老一辈的亲戚,她默默站在远处,静静看着棺椁。母亲被父亲一刀砍死,是她一个人送的葬,当时所有的亲戚都觉得他们一家中了邪,世态炎凉,一直到母亲火化那些亲戚都没来看母亲一眼。如今老太太过世,这么多人来送葬,可是这些的表情并非伤感,甚至可以说,在他们身上看不出一点的难过和哀伤。她来的时候,特意将奶奶给的玉镯戴上了,如今那镯子挂在手腕上,只觉得分量沉甸甸的,像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得她喘不过气。压得她全身都在痛,都在难受。她在殡仪馆没有见到陆之南,于是她就慢慢地在外面游荡,像一个丢了魂魄的行尸走肉,一直等到夜深了,她再次回到了早已空无人烟的殡仪馆。她匍匐在地上,低低地哭了起来,像收起了这些年养回来的刺的刺猬,那种隐忍的,无声的,却好像是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的哭泣声在寂寂的夜色里像白日沿路的梨花花香,慢慢扩散开来。乍闻着清香,实际苦涩。直到她哭得累了,或许是女人天生的直觉,或许是男人的脚步声太过熟悉她早已成了条件反射,她忽然猛地转过身。黑暗的角落里,有一点橘黄色的疏疏密密的星火。有那么一时半刻,寻歌甚至以为那道火光像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最后点燃的那支火柴,简直难以置信,她的那点星火里看见了陆之南的脸。星火动了动,片刻,陆之南轻轻吐出一圈的烟雾。寻歌有那么一刻,想起她还没嫁给陆之南之前,其实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她却还是能记得那么清楚。他和陆向通也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打了一架,身上受了不少皮擦伤。明明受了伤,他没有发怒没有生气也没有难过,连多余的一个表情都懒得给。她记得当时陆之南看向陆向通的的双眸,淬着冰一样的冷,吓得躲在远处的等和陆向通一起玩的她双腿发颤。要不是他曾经因为嫁给她那么恨她,他可能连一点半点的表情和情绪都懒得给他,他那么骄傲,那么冷静,简直不像一个常人。就像这一刻在奶奶的棺椁前,他似乎还是那么冷静,只是定定地看着她。很快那一抹火光被他直接用拇指捻灭了,他黑暗里的那一道目光像一把利剑,直直地对准她的胸膛。寻歌紧紧地捏着自己的手心,指甲刺破了手心也不觉得疼。以为早就尘封的感情和回忆,以为早已物是人非,但只要一见到那个人,已找到那个突破口,所有一切都会汹涌澎湃地浮现在她的眼前,就像是刚刚发生在昨天一样。过了好久。也许只有几秒,可是那也长的他静静问,好像是他们之间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一样的镇定,“什么时候来的?”
寻歌动了动嘴角,就好像哑巴了多年,忽然能开口说话一样,说出来的声音沙哑而沧桑,“今天。听说奶奶病危,我回来看看。”
也许五年还不够久,还不够寻歌能够把陆之南做到真正的相忘于江湖,事实上,她早就已经想象过无数次她能趾高气昂站在陆之南面前的场景,可是真的当重逢来临,她还是不能做到不计较当年的情情爱爱,自信地站在陆之南跟前。一朝是他的信徒,一生都逃不开以他为本的信仰。寻歌这回没有盘起头发,又长又直的头发一直到腰际,像一片片飘逸的云。那模样那身段,与波士顿宴厅里的那抹形单影只的背影慢慢重叠,他轻声问,“从哪里回来的?波士顿?”
寻歌微微一怔。有那么一秒钟,她感觉他似乎早就在波士顿见过自己一样。穿堂风一溜湾忽然进来,掀起了寻歌的头发,寻歌徒手整理飘飞的头发,等再看向陆之南,陆之南已经神不知鬼不觉来到她的跟前。“在波士顿,过了五年?”
她沉默不回答,他就继续问。寻歌还是不说话。他过分薄情,却过分冷静,过分聪明,过分懂人的心理。熟稔她不善撒谎,只要她不否认,那就等于她承认了。“还要回波士顿?”
他漠然地问,没有任何情绪变化,她却明显感觉到,他似乎在生气。也许过了五年,她从前摸清的他的脾气也早就改了,是她现在在胡乱猜测罢了。她心想。寻歌最终还是嘴角动了动,她想到他可能生气的原因,平板有礼,尽量生疏地说,“之南,你不必这样,也不用担心,我不会再逼你娶我。而且,而且我也已经结婚了……我回来不是来缠着你的,我只是来看看奶奶。”
感觉到手腕上的玉镯子像一团火一样灼烧中,她用力捂着玉镯不敢让陆之南看见,一边鼓起勇气,像很多小说女主角告别前男友或是前夫那样,冷静而从容,“陆先生,我终于不爱你了。”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甚至最后都躲开了陆之南的眼睛,就好像是个撒谎的小孩一样,不敢让人发现,只是低下眼珠子。原先,这个世界上只有陆之南一个人让她觉得她还是活着的;现在她已经有了卿之,有了这个孩子,她可以把那些深刻的疯狂的爱分给卿之一点,卿之会慢慢取代陆之南,让她觉得她哪怕离开了陆之南,还是活着的。感觉到头顶来自陆之南的视线,就好像无形之中有一张巨大的网从四面八方将自己围困起来,让她简直无法动弹,喉咙里涩涩的,像刚刚喝了一碗苦涩的中药的难受。就在她觉得连站在陆之南跟前的勇气都快要没有的时候,他却骤然发声,带着一种怀疑和质问,“你结婚了?”
寻歌没有看他,如实地点点头,“嗯。”
想了想,她说,“很晚了,我先走了。”
就像一个落荒而逃的逃兵,她几乎是全身而退地想逃,可是陆之南却好像还在生气。她已经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生气了。陆之南一扬手,轻轻一扯,寻歌就再次被扯到他的跟前。然而两个人都怔住了。陆之南有一些难以置信,因为手心里温热冰凉的玉镯。而寻歌怔住,却是因为陆之南发现了自己的玉镯。就好像自己刚刚说的那些不爱他了,放下他了,一下子全部成了用来掩饰自己真正的内心的最拙劣的的谎言,此刻啪啪啪地打自己的脸。寻歌几乎立时觉得耻辱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