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他并未完全反驳对方的指控,而是选择先“救下”两个。 其实。 秦牧答辩的这个点…… 属于钻法律的漏洞。 王五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却属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相关规定。 少不了双规或者停职调查。 “这……这这……还能这样辩护?”
旁边的张玮听明白了秦牧所说,再次瞪大了眼睛。 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算是开眼了。 如果这个辩护思路是秦牧苦思冥想了几天才找到的,他还能接受。 可是…… 从他们拿到案件题目,再到开庭,时间极短。 他还处于懵逼状态呢。 秦牧便将案件重新梳理了一遍,将王五和张三给摘出来了。 以他对刑法的了解…… 秦牧提出的这条思路,完全没问题。 虽然听起来很离谱,但从刑法上来说,处处有理。 王五和张三很难构成刑事上的犯罪。 民事上就更加没有责任了。 而旁听席上。 看热闹的金牌律师们再次坐不住了,还有的人直接爆出了句粗口。 “卧槽?他是怎么找到这个思路的?那岂不是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明目张胆的收钱?”
“我特么也没想到这一点,这个秦牧真的有点牛逼啊。”
“大家先别急,柳州的律师也不是吃素的,不可能像第一轮那样被秦牧压着打。”
“现在说谁胜谁负,还为时过早。”
“……” 众人在震惊之余。 很快冷静了下来。 秦牧提出的这个辩护思路虽然很冷门,但柳州的律师可是有五个! 不可能没有还手之力。 “咚——” 伴随着一声法槌敲响。 审判长沉声开口,宣布道:“现总结双方矛盾焦点,本次庭审将重点围绕张三和王五是否构成犯罪来展开。”
“现在,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庄严的声音。 回荡在了模拟法庭上空。 …… 下午。 学法联盟论坛。 原本沉寂了几小时的论坛,再次爆火。 “第二轮模拟庭审开始了,你们看了没有?这次的更刺激!”
“又学到了一点,事实职权和法定职权,收钱办事居然不构成犯罪?”
“我咋感觉up越来越可怕了呢?要是他去贪污受贿之类的,会不会抓不到他的任何把柄?就算抓到了,他也不会构成犯罪?”
“细思极恐!不过话说回来,以up买彩票必中的运气,完全没必要用别的方法去搞钱吧?”
“……” 许多网友们都在时刻关注着模拟庭审。 有好事者甚至将第二轮庭审的案件内容发布到了论坛里,组织大家一起分析。 可秦牧提出的这个思路…… 无意识开辟了先河。 让他们知道了…… 原来收钱办事,也是可以不构成犯罪的。 只要不在自己的法定职权之内的事情,都可以插手帮忙。 此外。 脑洞大开的网友们从这个案件里发现了一个很无奈的社会现象。 那就是…… 这年头,想要办事,办的快,就必须要塞点钱,走点关系。 张三只是想要要回自己应得的工程款,却被一再拖欠。 无奈之下。 才选择走关系贿赂。 事实证明。 只要塞了钱,当晚事情就办妥了。 “咱们的社会风气就是被这些人搞坏的,不给钱不办事。”
“还是王五高明啊,自己搞不定,就拿钱给赵六,实在人。”
“小时候讨厌王五,懂事后羡慕王五,长大后成为王五。”
“王五才是人生赢家啊,不愧是公安机关的,懂的法律就是多,明目张胆的收钱,还没办法奈何他!”
“你们是不是忘了还有双规一说?”
“……” 论坛里。 众人讨论的话题再次发生了偏离。 从惊叹于秦牧的牛逼,到对这些收钱办事的现象表示愤慨。 很多时候一句“走流程”…… 一走就是大半年。 让人心力交瘁。 但懂事的人往往会塞点钱,直接把事情办的又好又快。 “可惜这只是个虚拟案子,模拟庭审,不然真希望up也好好整治一下这种现象。”
“在晋城估计是不太可能了,晋城的人现在哪个不认识up?”
“强烈建议up来我这里,我们这里就是典型的不收钱不办事,素材一大把。”
“你们也太丧心病狂了吧?这是把up当成净化社会风气的工具人了?”
“……” 聊着聊着。 网友们又开始自报家门,出谋献策。 建议秦牧多云游一下。 多为“和谐社会”做贡献。 毕竟…… 秦牧对晋城的贡献,所有人都有目共睹。 文明城市可不是随便一个地方就能评上的。 …… 晋城。 养老院。 张清源、李卫国、宋天成等人正聚集在投影屏幕前,一丝不苟的听着秦牧的答辩。 在他们的旁边…… 学的最好的万中元偶尔给他们解释一下场上的局势。 当然。 碰到那些他也不懂的,比较深奥的法律知识,他都会选择找度娘搜一搜。 “事实职权……法定职权,还有这么一说。”
听着秦牧提出的这个答辩方向,万中元愣了一下。 连忙拿起手机。 搜索了一遍。 才搞明白秦牧所说。 如果行使法定职权的话,只要谋取了利益,便属于犯罪。 如果行使的是事实职权,则需要谋取不当利益,才构成犯罪。 谋取正当利益,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比如说。 王五如果利用自己的事实职权,向赵六索要10万元,那就属于敲诈勒索罪。 但王五如果利用自己的事实职权,向赵六施压,要求赵六归还欠他的10万元,便不属于任何犯罪。 同理。 如果王五利用自己的法定职权,将赵六抓进局子里,要求他归还欠他的10万元,同样会构成犯罪。 “这么复杂?”
张清源听后,懵逼的眨了眨眼睛。 半天没弄明白咋回事。 这个东西着实有点绕。 “那意思是……小秦这次又赢了?”
旁边几个老人见状,忍不住追问了起来。 “应该……或许能赢。”
万中元瞥了眼投影屏幕,幽幽说道。 目前来看。 秦牧提出了这个观点后,优势应该在秦牧这边。 但…… 是否晋级第三轮,是以双方表现分来定的。 如果秦牧后面表现的不好,还真不一定能晋级。 …… 魔都。 模拟法庭里。 “审判长,这里是我方搜集到的张三给王五送钱的相关证据,在王五的家中查证了带编号的十万元整。”
“这里是我方搜集到的赵六收钱的证据。”
“这里是张三的口供,他已承认自己送了钱给王五,请其帮忙疏通关系,拿下工程款,还许诺事成之后再给他三十万。”
“这里是李四的口供,已承认是赵六给他打了电话,借此施压……” 来自柳州的数名律师深吸了一口气,主动上呈了相关证据。 并且强调道:“我方认为,张三、李四、王五和赵六的行为都触犯了相关法律,王五和赵六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法犯法,更是性质恶劣。”
“其中,王五收钱办事,动用的虽然是事实职权,但其目的和动机不纯,在法益上更是有损国家形象。”
“因此……” 三名刑事方面的律师不甘示弱。 对着秦牧疯狂炮轰。 提出了一个新的角度,那就是法益。 众所周知。 法律之所以制定,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或者个人的利益,其核心思想就是法益。 刑法同样如此。 每个刑法都有其保护的法益所在。 就拿受贿罪而言,保护的是国家的权威性,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正面形象。 而王五的行为…… 目的和动机都极其不纯,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选择了打电话给赵六。 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正面形象。 而在刑法中。 有个著名的理论,那就是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 如果损害了法益,便可以以此入罪。 王五的行为,切切实实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利益。